《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记载了清朝历史的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
诸臣封爵世表一
《史记》、《汉书》皆表列侯。明史世表亦及功臣。清於封爵,皆仿古制。世及为礼,视汉特优。非罔替者,甲令按等皆有袭次,不容稍紊。开国所封,沐雨栉风,攀鳞附翼,与汉元功实无差异。其后荡定边徼,开拓疆宇,儋爵酬庸,赫奕当代。内地征讨,役稍钜者,胙茅传胤,亦等边功。惟福康安非有殊勋,竟赠真王,袭降之制,一视天潢,亦云滥矣。子、男以次得世职者,往往并袭,今并为表,最初封者,恒越十代,除爵既鲜,延世莫废,非汉列侯所敢望也。外戚封者,附书於后。作诸臣封爵世表。
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