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乐队时代(大乐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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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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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乐队时代是指演奏爵士乐的乐团流行于美国30年代初到50年代末的摇摆年代。大乐队的编制通常有10到25位乐手,包括演奏萨克斯风、小喇叭、伸缩喇叭、铁琴的乐手,还有歌手以及负责节奏乐器的乐手。大乐团所演奏的音乐多经过改编,且会依照事前预备好的书面乐谱。大乐队时代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大乐队 |
外文名 | big band |
普遍程度 | 1920年代-1950年代 |
曲风起源 | 爵士乐(1930年代) |
文化起源 | 1920年代的美国 |
大乐队(英语:Big band)
大乐队所演奏的音乐多经过改编,且会依照事前预备好的书面乐谱(charts)来演奏。唯有当编曲者指定时,才会有乐手担任即兴独奏。
历史与风格
大乐队受欢迎的时期,分成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20年代中期开始,由10到25个乐手组成的大乐队便主宰了流行乐。当时所演奏的爵士乐即兴成分很少,乐团还有使用小提琴的弦乐部,不过1935年之后摇摆乐盛行时,弦乐部分被拿掉。
20年代末期出现的新型大乐队有更多即兴的成分。但这类型的爵士乐不若为跳舞而演奏的爵士乐来得受欢迎,期间只有少数音乐被录制成唱片,所制成的唱片被称为‘民族唱片’(Race records),听众也只限于少数的都市人口,且只有极少数的白人乐手熟悉这类曲风。这类曲风主要在纽约市、芝加哥、堪萨斯市发展。
大乐队编制
大乐队编曲
摇摆时期的典型大乐队曲子是以一段体写成,即一些乐段及和弦结构会重复数次。每个小段反复(iteration)/副歌(chorus)通常都接在十二小节蓝调曲式或三十二小节(AABA)曲式之后。曲子的第一个副歌通常会引出主旋律,后面接着经过发展后的副歌。发展的方式包括即兴独奏、演奏预先写好的齐奏乐段(Soli),或以齐奏段落表现(shout choruses)。
有时曲子的第一个副歌之前,会有一段引子(introduction),可能只有几小节那么短,但也可能会发展出引子自己的副歌。许多曲子包含间奏(interlude),形式类似于引子,在部分或所有副歌之间插入。其他一些扩展乐曲的方式包括转调(modulation)或终止式扩展(cadential extens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