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意识(绝对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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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7
绝对意识
绝对意识(Absolute consciousness)指的是没有掺杂任何其他东西的概念的想法。
基本信息
外文名 | Absolute consciousness |
词语解释
先从语言上理解这句话。“绝对”是一个没有掺杂任何其他东西的概念,只对事物本身来说,没有任何其他元素在里面。“意识”指的应该就是想法,精神层面的,是与物质相对应的,看不见摸不着的。同样,唯物论的基础是物质决定意识,当“绝对意识”一出,就否认了这一点,也就是说,你的某个想法是没有收到外界任何因素印象的,绝对凭自己的想象而来。可能,对于我这个唯物论者,并没有绝对意识。
介绍
一、从起源上看,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二、从生理基础上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三、从内容上看,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仅仅把意识理解为人脑的机能,并不能完全说明意识本身。因为人脑只是思维的器官,并不是思维的源泉。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过程,是对外界输入信息不断加工制作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没有外界的信息输入,就不会有意识的产生。但人脑并非是一块“白板”,并非只对外界作机械的应答,而是要用主观的反映形式对外界信息进行加工,对外界信息进行能动的改造,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马克思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和物质的东西而已。”意识活动中的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分析:第一,从意识的主观形式和客观内容来看,意识是由各种反映形式共同组成的完整体系,它包括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认识和概念、判断、推理等理性认识。感性形式和理性形式都属于人的主观世界。但是,无论感性认识所反映的事物的外部现象还是理性认识所反映的事物的内在本质,都是客观存在的。第二,从意识的主观差别和客观根源来看。对于同一对象或同一客观过程,不同的人、不同的主体会有不同的反映,存在着反映速度的快慢、数量的多少、程度的深浅等区别,这表现了意识的主观性。但是,究其原因,这种情况无非是先天素质和后天社会实践的差异所形成的。而无论是哪一种原因,或者是两种原因兼而有之,都可以从物质的过程得到说明。第三,从意识的主观特征和客观基础看。意识的主观性不仅表现为主观映象只是对客观对象的近似真实的摹写,而且还可能表现为同现实似乎毫不相干的虚幻的、荒诞的观念形态。但是,这种歪曲虚假的主观映象,仍然是对于客观对象的反映。即使荒唐的宗教观念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其客观基础的,它不过是把自然界和自然力神化,或是使人间的力量具有超人间的威力罢了。人的意识不管主观的色彩多么浓厚,不管披上什么样的神秘外衣,它归根到底有着自己的客观“原型”。四、从总体上看,意识不等于认识,因为意识包含着知、情、意三者的统一。“知”指人类对世界的知识性与理性的追求,它与认识的内涵是统一的;(认识:实践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情”指情感,是指人类对客观事物的感受和评价,它表现为热爱、仇恨、向往、遗憾、满意、不足以及对自身喜、怒、哀、乐等的心理体验、心理活动;“意”指意志,是指人类追求某种目的和理想时表现出来的自我克制、毅力、信心和顽强不屈等精神状态。意识作为人类知、情、意的精神结晶,也就不同于一般的心理,而是高度理性化和理想化的心理,这就使它与动物心理区别开来。通常我们把意识的含义理解为与“精神”相同,如物质与精神的关系也可称为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五、从意识活动的各个层次上看,又可以作各种不同的区分:首先,从意识活动的主体看,意识可区分为社会意识、群体意识、个人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总体反映;群体意识又可划分为民族、阶级、小团体、职业性的各种意识,它是由不同的主体不同的社会地位和立场所形成的对社会存在的反映;个人意识是由个人的实践和社会地位所决定的具有个性特点的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其次,从意识的自觉性程度看,意识又可分为潜意识与显意识。潜意识又叫无意识,它是潜藏于深处、未被唤起或不自觉反映的意识,是一种没有意识到的意识;显意识是人们自觉认识到并有一定目的控制的意识。人类的意识总是潜意识与显意识的统一,在显意识控制下的那些反映,只是与随意行为有关的那些部分,而大量的不随意行为则是由潜意识自发控制的。再次,从意识的发展角度看,意识又可分为传统意识、现实意识、未来意识。传统意识是人类从整个历史发展、民族发展中继承下来的意识,它已经自然而然地渗透于人们习惯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情感方式中,具有某种强大的惯性作用;现实意识是人们在现实的实践和交往活动中所形成的意识;未来意识则是人们依据社会和实践的发展趋势而形成的面向将来的意识。传统意识、现实意识、未来意识是每一代人在生活中必然遇到的三种意识,处理好三者的关系对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具有重要意义。从与经济结构的关系看,系统的、自觉的、定型化的社会意识可以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类是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通常称之为意识形态,即观念形态;另一类是不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可称之为社会意识形式中的非意识形态部分,如自然科学、思维科学等。辩证唯物主义在肯定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的前提下,又承认意识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毛泽东说,“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思想等等是主观的东西,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都是人类特殊的能动性。这种能动性,我们名之曰‘自觉的能动性’,是人之物的特点”。意识的能动作用具体表现如下:第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人们在反映客观对象时,总是基于实践的需要,带有一定的主观倾向和要求,抱有一定的动机和目的。人的活动中预定的蓝图、目标、活动方式和步骤等,都体现着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第二,意识活动的能动创造性。意识对世界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过程。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由感性认识能动地上升到理性认识,反映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它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能够追溯过去,推测未来,创造一个理想的或幻想的世界。第三,意识活动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作用。意识的能动性不仅在于人们从实践中形成正确的思想,更重要地表现在以这些正确的思想和理论为指导,通过实践把观念的东西变成现实,在自然界打下人类“意志的印记”。具体考察意识的能动作用,应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加以分析。意识能动作用的质,就是它对客观事物发展影响的性质,即促进还是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这是区别一切时代一切意识根本性质的标志。正确的思想意识是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性质、状态、发展规律等)。能指导人类实践活动的展开,促进客观事物的发展。错误的思想意识是歪曲的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往往把实践活动引入歧途,阻碍客观事物的发展。意识能动作用的量的方面,是它影响客观事物发展的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等等。意识只有通过群众的实践才能起作用,正如马克思所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因此,一种意识对客观事物作用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它实际掌握群众的广度和深度。这就需要通过思想斗争使先进的意识战胜落后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克服错误的思想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