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官(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 VLoG 次浏览 更新时间:2023-05-18 监察官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监察官(英文名:Ombudsman)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国家实行监察官等级制度,制定监察官等级设置、评定和晋升办法。监察的对象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基本信息中文名监察官外文名Ombudsman主要职责监督 调查 处置产生方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单位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展历程2017年7月14日,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将积极争取探索建立监察官制度,将监察委全部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纳入监察官的适用范围,建立与监察官等级序列配套的相关制度,推进监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2021年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参考资料[1]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表决通过多项法律和决定 · 央视网[引用日期202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