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马运河条约(1977年美国与巴拿马签订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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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8
巴拿马运河条约
1977年美国与巴拿马签订的条约
巴拿马运河条约,又称托里霍斯-卡特条约,是巴拿马军政府领导人奥马尔·托里霍斯·赫雷拉与美国总统吉米·卡特于1977年9月17日签订的关于巴拿马运河主权过渡的条约,以取代原1903年签订的旧条约。同年10月1日新条约生效,有效期到1999年12月31日。新条约规定,巴拿马运河由两国官员组成的运河管理委员会管理,运河区的司法和移民机构、海关、邮局等逐步交由巴拿马管辖和经营,新条约期满后,由巴拿马承担运河的管理和防务。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巴拿马运河条约 |
外文名 | Torrijos–Carter Treaties |
有效期 | 1999年12月31日 |
意义
新条约生效
背景
同一天,美国参议院还以七十三票对二十七票通过了一项如下内容的提案,即:“根据新条约和中立条约的规定,根据不干涉原则,美国为行使保证巴拿马运河开放、中立、安全和通行的权利所采取的任何行动……都只是为了达到上述目的,而不是有意要干涉巴拿马内政或干涉它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也不能被解释为是进行这种干涉的一种权利。”
这项提案的提出,是为了缓和美国参议院三月十六日批准巴拿马运河中立条约时附加的一项“德孔奇尼修正案”在国内外所引起的强烈反应。这项修正案规定,美国在二○○○年以后有权在巴拿马运河区驻扎军队和为保卫运河中立而单方面地“使用军事力量”。
这项修正案的通过曾引起巴拿马政府和人民的强烈不满,也引起拉美国家以及第三世界其他国家的极大关注。巴拿马政府首脑托里霍斯曾就此写信给联合国各成员国政府首脑,对美国的修正案表示关切。他还在对美国《芝加哥太阳时报》记者发表谈话时指出,美国参议院通过的上述修正案是对巴拿马国家主权的威胁,是勃列日涅夫的“有限主权论”在美国的翻版。
新的《巴拿马运河条约》和巴拿马运河中立条约是巴拿马政府首脑托里霍斯和美国总统卡特去年九月七日在华盛顿签署的。巴拿马已在去年十月二十三日通过公民投票批准了这两项条约。
美国参议院从二月八日开始就批准这两项条约问题展开了长时间的辩论。在辩论期间,一批持反对态度的参议员设置种种障碍,提出这样或那样的“修正”、“保留”、“条件”和“谅解”等等,极力阻挠参议院原封不动地批准条约。上述的“德孔奇尼修正案”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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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巴拿马曾经是哥伦比亚共和国的一个省。1903年11月3日,巴拿马脱离哥伦比亚而独立。15天后,签订了一个由美国占领运河区的《美巴条约》。次年,美国在运河区动工,1914年完工,1915年沟通太平洋和大西洋的巴拿马国土中得到了一块殖民地。巴拿马运河全长81.3公里,横切美洲大陆,连接太平洋和大西洋,使两大洋沿岸航程缩短了一万多公里。19世纪末美国同西班牙作战时,美国停泊在西海岸的军舰,绕道南美洲,航行了60多天才到达加勒比海参战。运河通行后,船舰横越两大洋仅需8小时。
巴拿马前外长、收回运河条约的重要谈判者卡洛斯·洛佩斯3日逝世,享年79岁。这个消息是洛佩斯的家人4日向当地媒体透露的。
洛佩斯还曾担任过巴拿马劳工党的主席。上世纪70年代,洛佩斯作为巴拿马军政府领导人奥马尔·托里霍斯将军的私人朋友,参与了巴拿马方面与美国关于收回运河主权的谈判,历时数年的谈判结果是1977年9月签订的《新运河条约》,即“托里霍斯-卡特条约”。
“托里霍斯-卡特条约”因由托里霍斯与美国总统卡特签订而得名,是关于巴拿马运河主权过渡的条约。条约规定从1999年12月31日中午起,巴拿马收回运河主权,承担起运河的管理和防务工作。
巴拿马运河
巴拿马运河位于美洲巴拿马共和国的中部,它是沟通太平洋和大西洋的重要航运要道。巴拿马运河全长81.3千米,水深13米~15米不等,河宽150米至304米。整个运河的水位高出两大洋26米,设有6座船闸。船舶通过运河一般需要9个小时,可以通航76000吨级的轮船。
巴拿马地处北美洲与南美洲的交界处,地区优势明显,左临太平洋,右临大西洋,最宽的陆域宽度只有80多千米。这一切使得巴拿马成为沟通两大洋的理想之地。早在16纪,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就曾下令进行巴拿马运河开凿的测量与调查。到了1879年,在法国巴黎召开了审查巴拿马运河问题的国际代表会议,决定由法国政府全面负责进行开凿运河。1880年1月1日,法国的"全球巴拿马洋际运河公司"宣布正式开工挖凿巴拿马运河。然而,因流行病的发生、蔓延以及财政上的重重困难,挖凿工程终于在1889年停顿。在以后的时间里,美、英、法三国围绕着巴拿马运河的开凿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逐。1901年,美国迫使英国就范,缔结了《海一庞斯福特条约》,同时废除了1850年签订的保证两国对巴拿马运河拥有平等权的《克莱敦一布尔尼条约》。美国从此获得了开凿、经营和管理巴拿马运河的特权01903年,在美国的策划下,哥伦比亚共和国巴拿马地区的一些人发动政变,宣布成立巴拿马共和国。同年11月18日,美国与巴拿马签订了不平等的美巴条约,规定了美国以一次偿付1000万美元和9年后付给年租25万美元的代价,取得永久使用巴拿巴运河区(约14.74万公顷)的权利。除了这一权利之外,美国还得到修建铁路和设防驻军的权利。
在法国原先开凿运河航道的基础上,美国又继续投资了3.87亿美元,雇佣了数十万人挖凿运河。在整个挖凿施工过程中,来自世界各国的劳工,其中包括许多中国劳工,都为开凿巴拿马运河付出了血汗。当时的劳工们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劳动,曾先后有7万名巴拿马和其他国家的劳工死亡。巴拿马运河于1914年竣工,1915年通航,1920年起运河成为国际通航水道。由于巴拿马运河的开通,太平洋与大西洋之间的航程比原来缩短了5000千米至10000千米。现在,每年大约有1.2万至1.5万艘采自世界各地的船舶经过这条运河。
为了夺回运河的管理权,巴拿马人民不断进行英勇斗争。 1946年1月9日,巴拿马曾爆发了震惊世界的反美爱国斗争。在巴拿马人民坚持不懈的反抗与斗争下,美国政府终于和巴拿马政府签订了《巴拿马运河条约》。根据这个条约,美国应在1999年前把巴拿马运河及运河区全部归还巴拿马,美国驻扎在运河区16个基地的军队将全部撤走。运河收回后,巴拿马政府将另外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统一处理运河事务。
巴拿马运河开凿历史
巴拿马运河的开凿过程是一段不平凡的历史。多少年采,帝国主义一直试图控制拉美国家,包括这些国家的主权领土、能源、交通等。处在这一地区的巴拿马共和国曾经就是一个受到扩张、侵占的国家,巴拿马人民在历史上受尽帝国主义的奴役与压迫,巴拿马运河就是最好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