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学位(90年代初设置的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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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0
专业学位
90年代初设置的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专业学位与相应的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
专业学位分为博士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学士专业学位。
有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是中国教育体系中一种特有的学位。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专业学位 |
教育 | 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
外文名 | Professional degree |
定义 | 有专门职业要求的研究生教育学位 |
开始设置时间 | 90年代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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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简介
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所以,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按照《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精神,为了拓展人才培养的类型和规格,加快培养社会急需的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1991年以来,针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不同行业背景、不同类型、不同规格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置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建筑学专业学位(学士、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教育硕士专业学位(MEA)、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兽医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等专业学位。
由于在1999年以前,我国硕士研究生规模较小,而且主要是为教学科研岗位培养学术型人才,因此,当时的专业学位教育主要针对的是已经工作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的要求。为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开通了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教育的渠道,实施非全日制培养,大大满足了社会在职人员学习提高的愿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职业分化愈来愈细,职业种类愈来愈多,技术含量愈来愈高,社会在管理、工程、建筑、法律、财经、教育、农业等专业领域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专业学位教育所具有的职业性、复合性、应用性的特征也逐渐地为社会各界所认识;与此同时,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趋势来看,更大量的是走向社会实际领域。因此,专业学位教育不仅仅要满足现有在职人员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要吸引优秀生源,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实施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实践部门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工程硕士
为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对研究生教育结构转变的需要,教育部还决定从2009年开始,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硕士的项目管理方向、公共卫生硕士、体育硕士的竞赛组织方向等管理类专业和少数目前不适宜应届毕业生就读的专业学位外,其他专业学位均面向应届毕业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全日制培养。随着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将逐渐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现研究生教育结构的历史性转型和战略性调整。而从专业学位招生和培养模式上,也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两种格局:一是吸引包括应届毕业生在内的考生,参加硕士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培养实践部门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二是面向广大在职人员,参加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采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实现在职人员在职深造、终身学习的目的和愿望。
201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医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
法律法规
专业学位是在专业领域所授学位的统称,如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教育硕士、金融硕士等。因此,专业学位的最大特点是,获得这种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有明显的某种特定的职业背景,如工程师、教师、律师、金融分析师等。
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在我国设置和试办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教育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六种专业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是针对律师、公证、审判、执法等领域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需要而设置的,面向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运行中涉及法律监督与服务各专业领域的中高级业务和管理人才。截止到2013年底,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批准100多所学校进行各种专业学位的试点工作。
发展过程现状
专业学位
到2016年5月,我国硕士专业学位达到40种,博士专业学位达到6种,学士专业学位1种,基本覆盖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干领域。
目前,专业硕士正成为大趋势,超越学术硕士比例成为主流。随着国家将所有在职研究生均作为非全日制的分类纳入到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取消在职研究生联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单证在职硕士”统一纳入“双证全日制硕士”后,原来因成人考生“在职不研究”带来的“重取证轻学术”的就业诟病就会消失,在大学生群体中间因分不清“在职单证专硕”和“全日制双证专硕”造成的“所有专业硕士就业都会受质疑,就业力不强”的误区会被打消,这无疑为专业型学位在高校大学生中的接受程度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将会有越来越多的考生将注意力放到专业型学位上来,加之教育部一直在大力扶植专业型学位办学招生,因此专业硕士招生人数,办学规模超越当前的学术硕士,成为研究生报考的主流。
常见疑问
学位设置
中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数为硕士。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招生考试
2016年以前,专业学位的招生考试有10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都有规定的考试科目,各专业学位的考试科目有所不同。对此,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每年都会在发布报名信息时公布相关方案。联考以外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其中有的考试是与联考科目同时进行。
但自2016年起,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俗称在职研究生)的全国联考全面取消。除了特殊专业外,所有攻读在职研究生的学员均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招生名额
无论是全日制还是在职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名额都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相对来说,在职研究生招生名额更加宽裕些,有的甚至是由招生单位自定。但由于要保证教育质量,因此拥有自定招生名额权利的招生单位并不会来者不拒,而是根据自身的教育资源和生源情况来确定招生名额。
另外,有的专业学位招生对于来自某些领域的学生有一定的招生额度限制,比如公共管理硕士,《关于200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非政府部门人员的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20%。“统考”的招生名额则是被纳入高校每年的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中。
远程进修
远程教育采用Ku波段卫星视频传输系统、中国教育科研网及多媒体等现代先进技术,可实现实时、非实时交互。多年来,在国家各级领导特别是教育部领导的关怀和支持下,各地校外站的大力支持与协助下,总体工作进展较好,采用远程教育的课程播放、教学管理、网络辅导管理等方式进行远程硕士教学。对相应结业人员颁发结业证书,没有相应学位证书。
证书
授予种类
根据攻读方式不同,在职的专业学位教育只授予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以下简称“单证”),但也有例外,例如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和博士、建筑学学士和硕士等,存在既有学位证书,又有学历证书的“双证”情况。
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即授予毕业证书,又授予学位证书,其地位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是一样的。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和研究生学位
“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一种非学历教育,主要教授一些研究生专业的核心课程,没有入学考试,也没有学历、学位证书。
什么是“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是国家在现行的向毕业研究生授予学位的渠道之外,开辟的一条使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学位的渠道。它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只不过,参加过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人可能是“同等学力”者,它可以按照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工作的规定,通过国家的相应考试,完成论文等要求,申请到硕士学位。
相关组织机构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成立了由培养单位的专家、学者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组成的全国性教育指导委员会,如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
专业学位种类
专业学位教育是中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随着各行各业对应用型人才需求的扩大,专业学位教育正在成为一种潮流。此外,今后的专业学位教育还将逐渐与特定职业(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相结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职业学位”,即只有获得这种学位才能进入某一行业从业。
我国现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硕士层次专业学位已有金融硕士、工程硕士等40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教育博士、工程博士、临床医学博士、兽医博士、口腔医学博士和中医博士共6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建筑学学士1种。
专业硕士学位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型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获批年份 | 人才培养目标 | 对应的职业类型 |
1 | 金融硕士 | Master of Finance (MF) | 2010年 |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 银行从业人员 证券业从业人员 期货业从业人员 精算师 金融理师 国际金融理师 |
2 | Master of Applied Statistics(M.A.S.) | 2010年 |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统计学背景,系统掌握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和开发的知识与技能,具备熟练应用计算机处理和分析数据的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党群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科研教学部门从事统计调查咨询、数据分析、决策支持和信息管理的高层次、应用型应用统计专门人才 | 统计人员 | |
3 | Master of Taxation (MT) | 2010年 | 注册税务师 税收征管人员 | ||
4 | Master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MIB) | 2010年 | 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培养胜任在涉外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从事国际商务经营运作与管理工作,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通晓现代商务基础理论,具备完善的国际商务知识、国际商务分析与决策能力,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 跨国经营管理人员 国际商务营销人员 国际投资管理人员 国际经济法律人员 国际商务谈判人员 | |
5 | Master of Insurance (MI) | 2010年 | 面向各类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掌握经济学基础知识,具有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门人才 | 保险经纪人从业人员 保险公估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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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博士学位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型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获批年份 | 人才培养目标 |
1 | 教育博士 | Doctor of Education(Ed.D) | 2008年12月 | 造就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领域的复合型、职业型的高级专门人才 |
2 | 兽医博士 | 1999年5月10日 | 面向动物医疗、动物检疫、动物保护、畜牧生产、兽医执法与管理等部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 |
3 | 临床医学博士 | DoctorofMedicine(M.D.) | 1997年4月 | 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 |
4 | 口腔医学博士 | 2000年 | 具有较严密的逻辑思维和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 | |
5 | 工程博士 | Doctor of Engineering(D.Eng) | 1997年 | 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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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士学位
序号 | 专业学位类型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获批年份 | 人才培养目标 | |
1 | 建筑学学士 | Bachelor of Architecture (B Arch) | 1992年11月 | 2、掌握必备的建筑结构、建筑技术、建筑设备、建筑安全和建筑材料等知识,以及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与规范;了解有关的建筑经济知识与我国现行的建筑法规,了解我国现订的基本建设程序以及从工程立项到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了解与建筑师从业有关的法律、条令和规定。 3、具有从事实际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群体、卓体、局部、细部设计)所需的能力;具有计算机辅助建筑设计系统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能力;具有不同设计阶段所需的表达能力,了解建筑师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中所起的作用及其职责;了解组织协调各工种的基本做法和要求。 4、掌握正确的调研方法,并具有从事建筑专业调研工作的初步能力。 |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六条中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