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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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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范畴
物质对象是存在的;说它们“存在”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它们就“在”我们的身边。一幢房子、一个人的身体、一棵树、一片云。说它们存在只因为它们是物质对象。我们称其为物体,或者实物,或者具体事物,或是实体(注意在此不同于哲学中的用法)。
心灵是我们的一部分,用于感知和思考,有些哲学家认为它们是存在。按常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心灵。当然,大多数哲学家只是假设,心灵是除了物理对象以外的另一个范畴。笛卡尔就是其中之一(这种观点称为二元论)。而其他哲学家则认为精神概念可以还原成物质概念(这种观点称为唯物论)。另外有些哲学家认为心灵不是一种可以离开了个人而单独区分出来的“东西”,他们认为精神性和物质性是出于一种伴随发生关系—就像银行跟大楼的伴随发生关系一样。
所有的人和所有的行星都属于类。在行星类里,有水星、金星、地球,还有其它可能散布在宇宙中的行星。除了类中成员,类本身经常被认为是一种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说,行星类是存在的。类通常被认为是一种抽象的存在,有如集合。“类”在意义上几乎等价于“集合”。
一个置于桌上的苹果与桌子之间有一种关系。苹果与桌子之间的关系是“置于…上”的关系。因此有人说,这关系是存在的。在比如说,华盛顿纪念碑要比白宫高,“高于…”是建筑物之间的一种关系。同样我们可以说这种关系是存在的。这也是宇宙论问题中争论的焦点。
性质、关系、和类都被认为是抽象的而非具体的。多数哲学家认同性质和关系是抽象的存在,而物质对象则有具体的存在。这也许是区分两种存在的范例:即可被称为“是”的存在和可被称为“有”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