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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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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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是一个以团结世界华人科普作家、科普编辑出版家、翻译家,建立联系与合作为宗旨的非牟利学术组织。于2005年开始筹备,2006年1月18日经澳门特区政府公示批准注册成立。 协会的英文名称是:World Chinese Science Popularization Writer Association。 协会的宗旨是:加强世界各地华人科普作家、科普编辑出版家、翻译家之间的联系与合作,推进科普事业的发展和普及,提高科普作品的水平与质量,促进国际科普交流与合作。 协会的主要任务是:举办各种科普活动,包括科学普及讲座、科学文化讲座、科学阅读活动、科学实验活动、科学考察活动、科学夏(冬)令营活动等;编辑出版科普作品,包括科普图书、科普期刊、科普电子出版物等;推荐优秀的科普作品参加各种评选活动,组织评选优秀的科普作品;开展国际科普交流活动,包括组织国际科普会议、国际科普展览、国际科普考察等。 入会条件:承认并拥护协会章程,符合协会常务理事会规定的条件的科普作者、科普编辑出版家和翻译家,均可成为协会的会员。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
第三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基本信息
外文名 | World Chinese Science Popularization Writer Association |
基本信息
发文单位:澳门
发布日期:2005-12-9
执行日期:2005-12-9
该协会下属若干分会,例如:世界华人科幻协会(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科幻作家分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 本会是一个以团结世界华人科普作家、科普编辑出版家、翻译家,建立联系与合作为宗旨的非牟利学术组织。
第三条 本会会址:澳门宋玉生广场东南亚商业中心17楼T座。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从事科普创作、科普编辑出版、科普作品翻译工作的人员,赞同本会宗旨,填写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批,即可成为会员。
第五条(一)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可优先参加本会举办的有关学术活动,并优先取得本会的会刊、图书和学术资料。
(二)凡会员有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决议,按期交纳会费及其它义务。
第六条 会员可以声明退会;对严重违反章程者,劝其退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一)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
(二)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有必要时得由理事会提前或延期召开。
(三)会员大会由主席团主席主持,大会秘书由理事会推派代表担任。会员大会主席团主席及大会秘书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会议决议以出席会议过半数同意生效。
(四)经理事会决议或二分之一以上会员代表联名提议得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五)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决定会务方针和任务;选举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修改章程和其它重大事项。
第八条(一)理事会为会员大会闭会期间之最高执行机关,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二)理事会人数为单数,至少三十九人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三人及常务理事若干人。下设秘书处、科普创作部、编辑出版部、交流推广部、网络信息部。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连选得连任。理事长主持理事会及常务理事会会议。
第九条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常务理事组成,负责处理一切日常会务。
第十条 监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察本会会务、财务运作;监事会人数为单数,至少五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副监事长若干人、监事若干人,任期三年,连选得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可聘请义务或受薪秘书若干人,参与秘书处工作,在秘书长指导下处理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本会可聘请名誉会长、顾问以及其它名誉职衔推进会务发展。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四条 本会经费必要时需向会员和社会人士募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会员大会。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