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兵团(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建的各类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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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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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兵团是指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建的各类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国通过军垦这种特殊体制达到巩固边防,发展经济,安置人员的目的,兵团成为党、政、军权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的半军事化组织和社会经济体系,尽管如今只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存在,但是在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里,全国却陆续出现过12个兵团,3个农总结一下: 生产建设兵团是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建的各类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国通过军垦这种特殊体制达到巩固边防,发展经济,安置人员的目的,兵团成为党、政、军权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的半军事化组织和社会经济体系。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职责,实行党政军企合一体制,是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所属师、团场及企事业单位分布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行政区内,主要由兵团自上而下地实行统一领导和垂直管理。 截至2020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辖14个师(市、团场)。生产建设兵团
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建的各类生产建设兵团
生产建设兵团是指新中国成立后陆续组建的各类生产建设兵团,是中国通过军垦这种特殊体制达到巩固边防,发展经济,安置人员的目的,兵团成为党、政、军权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的半军事化组织和社会经济体系,尽管如今只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存在,但是在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里,全国却陆续出现过12个兵团,3个农建师。
基本信息
历史沿革
文革前,国内就有了庞大的军垦和农垦系统,当时统归农垦部领导(文革后的1976年新疆兵团被撤销,归属农垦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重领导);1954年10月7日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成立,标志着军垦事业出现了崭新的,完整的模式。这种屯垦戍边、寓兵于民,平时搞生产,战时能打仗的体制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而越来越多的纳入领导层的战略考虑。1965年以后,军垦模式开始大规模推广。
当时全国的军、农垦系统共有农场2,062个,工厂146个,人口670万,其中职工260余万;这些军垦师主要由解放军生产部队或复转军人创建,同时吸收了大量支边青年;而后来逐渐被军垦化了的农垦农场有三类:一是由复转、伤残军人建立;二是由知青垦荒组织和支边青年、归侨创建;三是劳改农场。
文革前,内蒙有79个农牧场,从50年代中期开始,内蒙由大后方变成了反修前哨。1966年2月,中共华北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由内蒙军区组建最早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同时,北京军区在山西组建华北农垦兵团,同年9月,又在内蒙巴盟土默特右旗的毕克齐设立了西北林业兵团四师。但文革使内蒙(军区)兵团发展严重受挫,67年5月内蒙军区降为省级军区,划归北京军区领导。
1968年下半年,北京军区、内蒙革委会、山西革委会经过协商,决定撤销华北农垦兵团,正式组建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1969年1月24日,一个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内蒙兵团的中央文件上,毛泽东批示:照办。对广大内蒙兵团战友来说,这就是著名的1.24批示。
截止到1971年,全国性的生产建设兵团基本组建完毕,当时共有团干部,战士242万人,连同家属共480余万人。其中新疆建设兵团人口顶峰时达到200万人,成为建设兵团中的“老大哥”。
新疆建设兵团
简介
前身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时,新疆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人民生活贫苦不堪。第六军先后参加了保卫延安等重大战役,解放西安,攻克兰州。1949年11月,由二兵团转隶一兵团建制,由司令员王震、政治委员徐立清率领进军新疆,进驻哈密,剿匪反霸,建立政权,创建了哈密垦区。
根据中共中央军委和毛泽东主席的命令,国民党新疆警备总司令部起义部队于1949年12月7日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兵团。新疆三区革命民族军于1949年12月20日正式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一兵团从二、六军中抽调大批优秀政工干部到二十二兵团和五军的军、师、团中,建立起各级党委会和政治工作机构及制度,加强了二十二兵团和五军党的工作和部队建设。
组建
1952年为贯彻屯垦戍边的方针,党中央军委命令驻新疆部队和工程建设部队的一部分将士,就地转业为农业建设部队和工程建设部队,以担负起边疆经济建设的任务。1954年,党中央又决定将这支退出现役的转业部队集中编成一个兵团,并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光荣称号。从此,新疆的军垦事业开创了新的局面。
1953年5月,十六师改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五师。1953年6月,步兵第五师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一师。1953年6月5日,十七师更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六师;1953年冬,六师师部迁至五家渠。
1975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建制被撤销。
1981年12月,中央政府决定恢复兵团建制,名称由原来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开始二次创业。
成就
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以来,保持了人民解放军一整套政治机构和制度,并赋予生产建设新的内容;它实行了工农学商统筹兼顾,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生产建设方针,并坚持平站结合,寓兵于农,体现了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的一致性,使人民军队“三个队”的作用得到更充分的发展。在发展农业的同时,兵团还大力发展了工交、财贸事业,创建、改进、逐步完善了农工商联合经营。兵团工业的成就,对改变新疆工业基础薄弱的面貌起了重大作用。
为生产建设奋战不息的兵团全体指战员,始终不渝地肩负战斗队、生产队、工作队的任务。到1998年,兵团的工农总产值占自治区工农业总产值的19.7%。
从1983年开绐,兵团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农场经济体制进行一系列改革,农业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交、商、建企业推行承包经营。在运行机制上,由封闭型向外向型转变,内引外联,使兵团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经过40多年来的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拥有职工百万余人,总人口220余万人。耕地面积9.3万多公项;各农建师沿着塔里木河、孔雀河、乌鲁木齐河、玛纳斯河、乌伦古河、中苏界河等数十条河流,修建起大小水库105座,开掘头渠以上渠道4470多条,总长度达5.22万多公里;实有造林面积12万余公项。生产建设兵团的宏伟规模和巨大成绩,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屯垦戍边政策的伟大胜利。
北京建设兵团
组建
1969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直属机关毛泽东思想大学校总校、分校及原内蒙古(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华北农垦兵团大部一同并入新组建的生产建设兵团。北京军区从下属各部队抽调现役军人组成各级领导班子,率领数千名复员、转业军人前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盟、乌兰察布盟和锡林郭勒盟等地接管国营农场,组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规划为6个师的建制,每个师辖10个团,每个团辖10个连队。 5月7日,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司令部设在呼和浩特市。当年,兵团组建了4个师,24个团,246个连队,接收北京、天津、上海、呼和浩特、包头等城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5万余人,全兵团在职人员达7万余人。
1970年,又组建了2个师,15个团。按照原来的规划,一、二、三师设在内蒙古西部的巴彦淖尔盟、伊克昭盟境内,四、五、六师设在内蒙古东部的锡林格勒盟境内;由于锡林格勒盟草原地区不适于发展农业和超量发展畜牧业,内蒙古兵团不得不将四师从锡林格勒盟迁到了巴彦淖尔盟,使“东三师、西三师”的格局变成了“东二师、西四师”的态势。1971年,内蒙古兵团已有41个团(包括2个工业团和4个相当于团级的工矿企业)职工为10.1万人,其中有知识青年7.55万人,复员转业军人和留厂职工2.57万人,现役军人近6千人,另有家属3.8万人,共计14.5万人。
撤销
沈阳建设兵团
组建
1968年6月30日,沈阳军区党委据中共中央“六、一八”批示成立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中国三大生产建设兵团之一。从大军区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兵团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从沈阳军区各野战军、旅大警备区、炮兵、工程兵等单位抽调部分有实战经验的指挥员,分别担任兵团各师、团的主官和师团机关领导。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时,共接收国营农、牧、渔场93个,合编为5个师(辖58个团)、3个独立团,即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二师、第三师、第四师、第五师,直属独立一团、独立二团、独立三团。至70年底,知青35万,司令部所在地佳木斯市。
转隶
1973年8月21日,“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纳入黑龙江省政府领导,改名“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
撤销
1976年2月25日兵团撤销,改编为黑龙江国营农场总局,但是考虑到与苏联关系并没有太多缓和,所以还是保留了一定的准军事力量,经常号召团场毕业生参加武装训练。直到1979年末1980年初才全部停止武装。成为中央直属企业,即黑龙江农垦总局系统,归农业部与黑龙江双重领导,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政策扶持,现已组建了北大荒集团上市公司!
兰州建设兵团
组建
由于新疆建设兵团在新疆的开发建设和祖国西北连续的稳定保卫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因此,中央决定推广新疆建设兵团的形式。
196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在甘肃、青海、宁夏、陕西四个省区建立农业建设师,由兵团抽调干部帮助组建新师。其番号便由新疆的十个农业师之后续编下来,甘肃称农建十一师,青海称农建十二师,宁夏称农建十三师,陕西称农建十四师。当年青海农建十二师的全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二师”便是这样来的,其第一任师长郑昌茂就是由新疆兵团抽调来的。
调整
1970年12月,生产建设兵团番号进行变更,农建十二师改称为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农建第四师,原建制的一、二、三团分别改称26团、27团、28团,工程团不变。部队代号分别称兰字941部队、兰字942部队、兰字943部队,当时组建的看押部队称兰字940部队。
撤销
云南建设兵团
组建
1955年由4000余名复员转业官兵开辟了9个军垦农场,于1957年归省农垦局统一领导。1960年,云南省的国营农场达90个,职工总数为7.8万人,总人口14万人。1963年全省农垦农场合并缩减为40个,职工减少为6.5万人。
1969年10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织云南生产建设兵团。1970年3月1日,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建制归昆明军区,行使军级权限,由云南省革命委员会和云南省军区领导。成立大会的会场设在思茅0284部队的营房,以后这里成为兵团三大机关(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的驻地。从四月到1974年底兵团撤消,实行三渠道的财务管理,即中央拨基建投资,省军区拨国防军费,省财政拨流动资金。
简介
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在原农垦分局、总场、农场、生产队的基础上,组成4个师,23个团,116个营,1038个连队,4个直屋企事业单位。1969年10月在西双版纳地区建立的5个水利工程团,划归云南兵团领导。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司令部设在思茅,一师所属团场集中在西双版纳州内,二师各团场分布在临沧地区内,三师大部分团场设在德宏州内,少数团场设在保山地区,四师的团场分布在红河等地区。到1972年年底,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干部、战士、职工共计18.7万余人,总人口达29.6万人(包括原农场9万余人)。累计接收北京(8000多人),上海(4.76万人,包括上海郊区青年农民2万余人),成都(17000人),重庆(24000人),昆明(1万人)的知识青年11万人,除以后病退、团退、升学及各种形式走后门陆续离开兵团或农场外。到了1977年底,整个云南垦区的知青还有8.71万人,为原知青总人数的70%,其中上海知青37000人,四川(包括成都和重庆)知青32000人,北京知青2900人,昆明知青3600人。
不良问题
由于在1973年7——8月召开的全国知青上山下乡工作会议上,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暴露出的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管理出现的诸多如现役军人捆绑吊打知青,奸污女知青的问题非常严重,受到许多中央负责同志的批评,并由中央派出调查组查处,所以该兵团列入第一批被撤消兵团建制。
1973年12月6日,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向国务院、中央军委递交了《关于将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移交省委领导的请示》。请示报告指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是1970年初,以我省农垦系统和华侨部门的20多个农场9万余人为基础组建起来的。先后派去2300多现役干部,安置了10万名知识青年。几年来,在毛主席革命路线指引下,在批林整风运动的推动下,兵团个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的成绩。橡胶定植面积1969年是40万亩,1973年是68万亩,干胶片1969年生产980吨,1973年产6300吨,增长了6倍多。当然这几年兵团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问题是很严重的,但主要是我们省委和军区党委管得不够紧。
根据当前发展形势的需要,为了把兵团的工作搞得更好,将兵团改由地方党委领导是必要的。兵团领导关系改变后,为了适应地方体制和经济管理工作的特点。我们的意见,撤消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和师、独立团的建制,省成立林垦总局,作为省委、省革委或林垦团。总局到各团,都要建立政治工作部门,以加强对干部、工人和知识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各团还要建立武装部,有的配现役干部,加强民兵工作。
对兵团的现役干部,原则上分批分期地撤回部队,少数确需留下来,按中央(1972)32号文件精神办理。”
1973年兵团的两份统计数据报表,可称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的撤消的注脚:10月份知识青年情况统计:总数为95123人,其中男52406人,女42722人。
上海的35052人,四川的41712人,昆明的(?)人,北京的5035人。
送上大学的264人,参军的695人,调走的1194人,病退的1596人,因公死亡的31人,因公致残的53人,病故的52人,事故死亡的62人,自杀的25人,自返的647人,劳教的69人,判徒刑的52人,判死刑的1人。
担任营职干部的1人,连职的529人,排职的1567人。当会计的147人,文书的1213人,卫生员1597人,打字员44人,放映员68人,机关工作人员110人,小学教师的1132人,中学教师的228人,驾驶员205人,拖拉机手1035人,胶工10348人,技工1257人,广播员101人,总机员151人。
10月27日,兵团党委上报贯彻中央(73)21、30号文件情况:全兵团共发生捆绑吊打知识青年的1034起,受害知识青年1894人,2人被打死,调戏猥亵奸污女知青的干部286人。其中团职7人,营职25人,连职47人,受害女知青430人。已逮捕奸污犯18人(现役的14人),打死人的罪犯8人(现役4人),调戏亵女知青的干部已离职审查的有29人。
撤销
1974年6月2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同意撤消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和师、独立团的建制,团改为农场,分别成立农垦总局和分局,在改变体制过程中,强调要对干部和群众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切实抓好革命和生产。
同年8月30日,云南省委、昆明军区党委批转了《改变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体制会议纪要》。
9月6日,昆明军区正式发出撤消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建制的命令。
10月13日,云南省委发出成立省农垦总局的通知。
10月28日,云南省农垦总局在思茅成立。
10月29日,云南兵团撤消工作结束。
广州建设兵团
组建
1968年8月15日,广州军区根据中央军委指示成立了生产建设兵团筹建领导小组。1969年3月19日,广州军区、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发出了《关于成立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的指示》,1969年4月1日,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正式成立,归广州军区建制领导,接受当地革命委员会领导和监督。
简介
总部设在海南岛海口市,接管了原海南、湛江的国营农场和华南热带作物学院、研究院。
兵团司令员:周庆鸣,政治委员:周益宽、李荆山,副司令员:段志清、冉泽、李梓斌、赵遵康。兵团按部队编制,下辖10个师,148个团,3个独立营。现役军人2900多人。1969年接收知青29452人,1970年接收知青27187人,1971年接收知青9416人,1972年接收知青1833人,至1973年底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共有知青11万余人。主要来自广州、汕头、海口、湛江、潮州等地。
撤销
1974年6月26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撤消广州生产建设兵团,建立广东省农垦总局。
1974年10月兵团撤消。
安徽建设兵团
组建
196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批准同意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安徽生产建设兵团”;3月12日,省革命委员会发出《关于筹建安徽生产建设兵团的通知》指出:安徽生产建设兵团以省属28个国营农场和3个林场为基础,按照军事编制组成。兵团所属团和独立营,以现有农林茶场为基础,根据充实、调整、提高的原则组建。兵团各级干部由军队和地方干部共同组成;9月17日,“南京军区安徽生产建设兵团”在合肥(原工学院院址)正式成立。中央军委任命李任之、程业棠分别为第一政治委员和第一副司令员等兵团主要负责人员。兵团部机关设立三部16处。一是司令部,下设作训处、军务处、生产处、基本建设处、管理处;二是政治部,下设秘书处、组织处、干部处、宣传处、保卫处;三是后勤部,下设财务处、供销处、工交处、军需军械处、机械处、卫生处。编制为干部139人,战士、职工65人。兵团下辖4个师、18个团、9个独立营(后又增加到11个独立营)、23个团属营、325个连队。
1970年5月,根据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兵团又接管省公、检、法(即公安、检察院、法院的简称)系统所属的11个劳改单位,其中工厂7个,农场2个,果园场和奶牛场各1个。农业单位分属各师管辖;工业单位大多数为兵团部直接管辖。后来各师团也先后建立一些工业单位。师和团机关设3部9科(股),团以下为营、连、排、班。兵团组建时,先后调进2800多名现役军官担任连以上主管领导和团营以上机关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农场原来的地方干部,一般担任相应的副职,其余大多数农场干部被下放到农村插队落户。
撤销
1975年6月5日,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撤销安徽生产建设兵团;6月17日,中共安徽省委30号文件批转了兵团党委《关于做好撤销兵团移交工作的报告》,指出:“兵团撤销后,省革命委员会决定成立省农垦局领导国营农场。工业单位划归省市有关工业局领导”(正式改变隶属关系是9月1日);7月29日,经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批准,成立省农垦局筹建领导小组,成员有王瑞云、赵兴世、周长清、魏健、吴成会,王瑞云、赵兴世任正副组长;8月18日,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革委会编制办公室的报告,决定成立安徽省农垦局。
江苏建设兵团
组建
196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批复南京军区,同意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江苏和安徽生产建设兵团。
1969年2月江苏省革命委员会苏革发(69)第22号通知,为加强沿海地区的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遵照毛泽东“五七”指示以及备战、备荒、为人民和知识青年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教导,为了很好地把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决定成立江苏生产建设兵团,隶属南京军区建制和领导。
简介
江苏生产建设兵团隶属南京军区管辖,正军级建制,在江苏省革命委员会和江苏省军区领导下进行工作。有关兵团工作,凡属地方性的向江苏省革命委员会有关部门联系解决。凡属军事性的,向江苏省军区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兵团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三大职能部门。司令部:下设作训处、军务处、生产处、基本建设处、管理处;政治部:下设秘书处、组织处、干部处、宣传处、保卫处;后勤部:下设财务处、供销处、工交处、军需军械处、机械处、卫生处。
团部编制:司令部下设军务股、生产建设股、作训股、管理股;政治处下设组织股、宣传股、保卫股;后勤处下设财务军需股、物资管理股、机械运输股。(各团编制不完全一样)
以江苏沿海各国营农、林农场,以及部分劳改农场为基础,兵团各级干部由军队和地方干部共同组成。兵团下辖4个建设师,设20个团,6个独立营。先后共有二十万左右知青下放在兵团,知青主要来自:南京、镇江、苏州、吴江、无锡、常州、常熟、淮阴、徐州、连云港、扬州、靖江、泰州、盐城。
撤销
1975年8月兵团撤消,移交地方。
浙江建设兵团
组建
1970年4月,根据“省革委会、省军区关于从退伍军人中选调生产建设兵团战士的通知”的要求,从全省各地选调退伍军人分配到工业一团。
5月7日,5月7日,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在杭州隆重举行成立大会。南京军区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在杭州正式成立,受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和浙江省军区双重领导,兵团下辖第一、第二、第三师和直属第十三、第十七团及工业第一、第二、第三团。兵团部先驻杭州华家池,后驻萧山;第一师下辖4个团,师部驻乔司;第二师下辖3个团,师部驻萧山;第三师下辖3个团,1个直属营,师部驻吴兴三天门;第十三团驻淳安;第十七团驻温岭;工业第一、第二、第三团分驻闲林埠、临平。1975年6月5日,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1970年5月至1972年6月,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熊应堂(兼),政治委员南萍(兼)。1970年5月至1975年6月,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刘亨云、林一新,副政治委员李正清、王晓峰,参谋长杨信,政治部主任蒋仰乔。
5月19日,生产建设兵团与省公安机关军管会就6个劳改单位划归兵团后有关交接事宜发出联合通知,“原钱江公司工程大队属工业一团建制,完成五一工地基建任务后归建。由钱江公司军管组和工业一团负责交接”。
下半年和1971年下半年,从杭州、宁波、温州、绍兴、舟山等地招收的大批应届毕业青年学生分配到工业一团,其中三营(水泥厂)约300名。
撤销
1975年6月5日,浙江生产建设兵团撤销。
山东建设兵团
组建
1970年3月 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济南军区通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省农业厅所属广北、黄河等八处农场划归建设兵团。4月25日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成立,机关驻泰安。
济南军区从下辖各部队抽调现役军人组成连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率领山东 各地的复员军人前往胶东半岛;胶济铁路沿线;垦利、微山湖等地区,整体接管山东省公安厅劳改局下属的监狱或部分国营农场,组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
山东生产建设兵团以农场为基础,以城市知识青年为招收对象,以现役军人为主管干部,其任务是贯彻“备战、备荒、为人民”的战略方针,实行政治、军事、经济三位一体,平时以生产为主,劳武结合,战时以打仗为主,也要坚持生产,建成一支不脱产的人民军队。
简介
兵团由3个师、14个直属团、3个独立团、4个独立营、兵团教导队[济南(原山东省济南工业学校)]和兵团医院[济南(山东省交通医院)]共26个单位组成。
其中在国营农场组建团(营) 8处:
黄河农场[1956年1月建场,原属劳改系统,1958年5月划归农垦。位于垦利县黄河入海口处]
广北农场[1950年3月建场。位于广饶县北部]
清水泊农场(包括巨淀湖)[1959年11月建场,位于寿光县北部]
支脉沟农场[1960年,山东渤海农垦局溢洪河农场与支脉沟农场合并.取名为支脉沟农场,位于垦利县]
郑家农场[原系1957年7月建立的商河农场分场,1970年底改为郑路农场,位于商河县县城的东部]
胶河农场[1957年4月建场,位于高密县东北部]、南阳湖农场[1955年12月建场,位于济宁市区以南]
苍山农场[建于1956年3月,位于苍山县城西郊]及齐河“五七”干校、园艺场。
这些农场于1970年5月移交兵团管理,共划出正式职工7821人,社员8184人,农场家属11123人。当年招收兵团战士8531人(包括农场已接收的城市知识青年4147人)。
撤销
1974年由于生产建设兵团已不适应当时的形势,11月7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同意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革委、济南军区《关于撤销济南军区山东生产建设兵团的报告》。当月,成立了交接领导小组,按建团前原属系统回归接受。交接工作于1975年3月结束,原属农垦系统的8处国营农场均由所在地、市、县农业部门接管。
福建建设兵团
组建
1969年12月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州军区福建生产建设兵团。
兵团以福建省的91个企业事业单位(包括劳改农场、工厂)为基础,以解放军派出的干部为各级领导骨干,并征集一批无军籍的"兵团战士"编组而成。
编制
下辖第1(工矿)、第2(农业)、第3(林业)、第4(基本建设)师,共21个团。1970年4月,又将3个企事业单位改编为团,内有兵团直属的原沙县森工局改编的直属第24团。
人口
全兵团1970年底总人数89521人,其中现役军人2239人,地方干部、职工65785人,兵团战士21497人。配备各种枪3655支(挺)。机动车1282辆。编有武装分队23个建制连、173个建制排、596个班,共5751人,各种枪1820支(挺)。另有劳改犯、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释放就业人员共9136人;被监管审查和拘留、逮捕待审人员共301人。1972年5月,增设相当于师的永安矿区。
撤销
1974年11月24日,中共福州军区委员会、福建省委通知,经国务院、中央军委同年11月9日批准,撤销福建生产建设兵团。兵团所属单位自1975年1月1日起正式归福建省人民政府有关局建制领导。所看管的劳改犯移交福建省军区地方部队负责看管。实际交接工作至1975年3月底完毕。
湖北建设兵团
组建
1970年5月,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组建武汉军区湖北生产建设兵团。以浙江省部分企业厂矿和劳改农场等单位为基础,编成2个师,下辖16个团,
撤销
1972年9月,撤销武汉军区湖北生产建设兵团番号。
福州建设兵团
组建
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的筹备工作于1968年开始,由当年的大军区福州军区负责.1969年11月(也有说1969年12月7日),根据中央军委的命令,组建福州军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兵团组建之初总部设在南昌市新建县长凌镇,同年年底迁往新建县望城岗原福州军区南昌步兵学校,即南昌陆军学院院内。
特点
江西生产建设兵团没有师的编制,下设农业团和工业团两种。其中,农业团共有11个团和一个独立营,主要集中分布在江西鄱阳湖周边;农业团主要是由原省农垦系统的国营农场和省劳改系统的劳改农场两块组成的;工业团共有12个团和一个独立营,工业团则由原来省里的劳改系统的劳改煤矿、劳改铜矿、劳改化纤厂、劳改石油化工机械厂及可能的地方工厂组成的。江西生产建设兵团隶属江西省军区,因此,又称福州军区江西农建师。
撤销
1971年6月福州军区撤销江西生产建设兵团建制。7月兵团总部停止办公,公章封存作废。
1975年5月,军委命令正式撤消福州军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番号。
农建师
西藏农建师
•1951年进藏部队刚到拉萨、日喀则江孜等地,由于道路不通,主副食供应相当困难,有时连稀饭都吃不饱,广大干部职工在藏工作十分艰苦。许多爱国人士和农牧民群众都十分心疼,把青稞等食品送到部队。而当时西藏上层的亲帝分子,一面幸灾乐祸,一面对我军实行严密的粮食封锁,试图赶走人民解放军。因此,在这种艰难时刻,西藏军区党委遵照《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的指示》中“进军西藏,不吃地方”,“一面生产,一面建设”的精神,于1951年召开了军区第一次党代会,会议着重研究和部署了开荒生产的问题。经过将士们的艰苦创业,于1952年8月1日在拉萨建成了第一个军垦农场——八一农场。
•1960年4月8日,成立了西藏农垦的最早机构——军区生产部。他的建立揭开了西藏军垦史崭新的一页,标志着西藏军垦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平叛结束后,部队官兵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开发边疆,建设西藏”的号召,一路人马投入到开荒生产建设农场等事业中来,在林芝地区雅鲁藏布江畔成立了米林农场的前身——西藏建设师米林四团(中国人民解放军404部队四团)。
•1970年底,军区生产部改为西藏军区生产建设师(独立师级),师党委调整充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大力调整垦区的产业结构,提出变“以粮为纲”的单一经营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农场办起了砖瓦厂、榨油厂等各类小型企业。
•1979年初,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遵照党中央的指示,军区生产建设师移交地方统一领导管理,改名为自治区农垦局。
•1980年改为自治区农垦厅,它既是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职能部门,又是西藏农垦企业的主管部门。
广西军区农建师
1951年10月15日,中共广西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一定要建立我们自己的橡胶生产基地”的战略决策,决定在省农林厅内设垦殖处,专管广西的植胶工作,陈任生任处长,广西农垦由此创立。次年1月,华南垦殖局广西分局(简称广西垦殖分局)成立,贺希明和林山分别兼任广西垦殖分局第一任正副局长。一大批转业复员官兵、大专院校师生、归国华侨、翻身农民为主力的第一代农垦人,投身到垦荒创业、屯垦戍边的行列。到1953年6月,广西共建成垦殖场106个,招收固定工人32544人,种植24.1万亩的广西第一代橡胶园。同年10月9日,广西第一个机械化农场—国营西江机械农场在贵县建立。
1970年10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军区生产师成立。自治区直属的国营橡胶农场、站、所、厂共29个单位,由生产师接管,组建了6个团和6个直属营,共有工人14351人。调配了现役军人干部223人,师部驻浦北县东方农场。次年2月和7月,又分别从南宁、玉林、钦州3个地区和南宁、柳州、桂林、梧州4市招收插队知识青年和初、高中应届毕业生14000多人参加生产师。
师部设在张黄镇,以橡胶种植为主业,按正规部队编制,共设六个团、五个独立营,其中一团在龙州,二团在东兴,三团在合浦,四团在浦北,五团在博白,六团在陆川。在师、团一级有现役军人任职,到营一级则全是不穿军装的解放军。1971年8月,来自全区大小城市1.4万余名中学毕业生,参加了广西军区生产师的建设。
1974年,由于体制变化,撤消了广西军区生产师军垦农场建制,建立广西农垦局国营农场建制,改称广西农垦局国营东方农场,所编人员则落地生根,成为广西的新移民。
著名人物
王震
(生1908—1993逝)原中共中央新疆分局书记、新疆军区代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家副主席。新疆,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创始人。湖南省浏阳人。一九二七年一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五月转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九年参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粤汉铁路工会长岳段分工会执行委员、工人纠察队队长、湘鄂赣边区赤卫队支队长兼政治委员、湘东独立一师政治委员、红八军代政治委员、湘赣军区代司令员、红六军团政治委员,红二军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第一二〇师第三五九旅旅长兼政治委员、中共延安地委书记,延安军分区司令员、卫戍区司令员,八路军南下支队司令员。一九四一年率部赴南泥湾屯田开荒,开展大生产运动。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第一副司令员兼参谋长、西北野战军第二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第一野战军第一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共中央新疆分局书记,新疆军区第一副司令员、代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第二十二兵团政委(兼),铁道兵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国务院农垦部部长,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长,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军委常委,中央党校校长,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一至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一九五五年被授予上将军衔。
艾青
(生1910.—1995逝)诗人。原名蒋海澄,浙江金华人。1928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国立杭州西湖艺术院。
1929年留学法国,研习绘画。1932年5月回国后加人中国左翼美术家联盟,同年7月被捕入狱。在狱中写出成名作《大堰河——我的保姆》。抗日战争时期创作了《我爱这土地》、《北方》、《向太阳》、《吹号者》等著名诗篇。
1949年后曾任《人民文学》副主编、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笔会中心副会长。1959年底在王震将军安排下举家到新疆兵团石河子农八师落户。采写出版了报告文学《苏长福的故事》,发表了《烧荒》、《帐篷》、《年轻的城》、《垦荒者之歌》等反映军垦生活的诗篇以及《归来的歌》、《光的赞歌》等具有历史和哲学深度的诗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