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两江总督,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总管江苏(含今上海市)、安徽和江西三省的军民政务,官秩从一品。 清代同治前的总督署所在地具体在南京何处有待考证;清代同治三年(1864年)后总督署位于南京城正中(今南京总统府内),明汉王府旧址,太平天国天王府,民国时期辟为国民政府所在地,建国后先后作为江苏统战部、民革江苏中央、江苏省政协所在地,现为中国近代史博物馆。 由于清初江苏(含今上海市)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其职位多由满人担任,之后汉人渐多。从康熙四年(1665)到宣统三年(1911),有影响的计80余人,98任,历247年。历代两江总督如于成龙、张鹏翮、史贻直、尹继善、陶澍、林则徐、裕谦、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刘坤一等皆为清代重臣。
两江总督
清朝
总管江南、江西三省军政
林则徐
从一品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
江南(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其职位多由满人担任,之后汉人渐多
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南京
督抚制度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
官职沿革
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
清顺治二年(1645年),于明南直隶辖地设立江南省,省府位于江宁(今南京)。康熙六年(1667年)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
江南省(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市)和江西省,是清王朝的财赋重地,也是人文荟萃之区。
两江总督前身为顺治四年所设置的
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
,总督府驻江宁(今南京)。顺治九年,总督府一度迁往南昌,改名江西总督,不过很快恢复旧制。自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历任总督
姓名 | 籍贯/旗籍 | 任职时间 | 卸职时间 | 卸职原因/备注 |
江南江西河南总督(顺治四年—顺治六年) | ||||
马国柱 | 汉军正白旗 | 顺治四年七月戊午 1647年8月19日 | 顺治六年八月辛亥 1649年9月30日 | 不再督河南 |
两江总督(顺治六年—顺治十八年) | ||||
马国柱 | 汉军正白旗 | 顺治六年八月辛亥 1649年9月30日 | 顺治十一年九月丁未 1654年10月30日 | 病免 |
马鸣佩 | 汉军正白旗 | 顺治十一年十月 1654年 | 顺治十三年闰五月己酉 1656年6月23日 | 病免 |
大事年表
两江总督
该职的前身为顺治四年所设置的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总督府驻江宁。顺治九年,总督府一度迁往南昌,改名江西总督,不过很快恢复旧制。
顺治十八年和康熙十三年,江南、江西两度分置总督,不过在康熙四年和二十一年两省同归两江总督管辖。
康熙元年,操江事务划归江南总督管理。
康熙二十一年仍合,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
雍正元年,授与历任两江总督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之官衔。
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
咸丰时期,太平天国占领江宁,两江总督府先后在扬州、常州、上海、苏州、安庆等地驻节。
自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
总督官署
总督府设在江宁城中部汉府街明代的汉王(成祖次子朱高煦)府内。
1853年-1864年洪秀全将这里扩建成金碧辉煌的天王府。1864年天王府被毁后,曾国藩在此按照礼制要求重建了两江总督府。
1909年南京城内穿城而过的宁垣铁路在此设车站。
1912年,这里成为中华民国的临时大总统府。
1927年-1949年,这里成为国民政府和总统府的所在地。
2003年3月,正式命名为总统府 - 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并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