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岱(清满洲镶黄旗人)
鄂伦岱(?—1726),佟佳氏,满洲镶黄旗人,一等公佟国纲长子。初任一等侍卫,康熙帝表兄弟。性格刚愎,高傲,不拘小节。 鄂伦岱与父亲佟国纲关系恶劣,以至于佟国纲还奏请过康熙“请诛其子”,闹得举国皆知。鄂伦岱与弟弟法海关系也非常恶劣,势同水火,法海是佟国纲侍婢所生,所以鄂伦岱一直看不起法海,法海的生母死后,鄂伦岱不许其葬入祖坟,兄弟彼此遂成仇敌。 鄂伦岱子四。长子补熙,袭骑都尉加一云骑尉,官至天津总兵、漕运总督、绥远城建威将军。次子介福,官至吏部侍郎,还是个诗人。三子介德是个五品小官。四子介禄后来过继给鄂伦岱始终不愿承认的二弟法海为后。[1]
鄂伦岱
男
待考
1726
满族
清朝
佟国纲
料理了雍正各兄弟供养问题
满洲镶黄旗
领侍卫内大臣-辅国公
人物生平
康熙年间初任一等侍卫。康熙二十七年(1688),授广东驻防副都统。
康熙二十九年(1690)十月,,擢升镶黄旗汉军都统,十二月袭一等公,从征噶尔丹。
康熙三十一年(1692),员外郎马迪奉命往谕策妄阿拉布坦,抵哈密,为噶尔丹属所戕。诏各旗兵备调,以鄂伦岱领火器营。
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亲征噶尔丹,鄂伦岱领汉军两旗火器营,出古北口。跟随康熙帝北巡塞外。
康熙三十六年(1697),擢领侍卫内大臣。坐事降一等侍卫。不久授散秩大臣。
康熙四十一年(1702)九月,以失察家人在古北口禁地放枪,革领侍卫内大臣及都统,授一等侍卫。寻授散秩大臣。
康熙四十六年(1707),复授领侍卫内大臣。
康熙四十七年(1708)十一月,与阿灵阿、揆叙等及汉人尚书王鸿绪等私相计议,并与诸大臣暗通消息,“书八阿哥三字于纸”,转奏康熙,请立胤禩为太子,被斥责。
康熙四十八年(1709),随驾往热河,康熙帝身体不豫,鄂伦岱率乾清门侍卫较射游戏。康熙於行围时数其罪,命侍卫五哥(名字)鞭责之。
康熙四十九年,春,康熙自霸州回銮,途中责鄂伦岱等结党,鄂伦岱悍然不顾。
康熙五十九年,出边管蒙古驿站。
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召还,授正蓝旗汉军都统。
雍正年间雍正元年,改正蓝旗汉军都统,四月二十二日,镶黄满州旗都统多罗履郡王允祹、委领侍卫内大臣辅国公普照、领侍卫内大臣公额伦岱、马尔赛、领侍卫内大臣马武、委领侍卫内大臣正黄满州旗都统马尔萨等奉召入内。料理雍正各兄弟供养问题。
雍正二年,奏请将苏尼特为贼之台吉数人调到京师披甲,雍正不准。
雍正二年十月二十七日,雍正有朱批谕旨给阿尔松阿,令鄂伦岱转交,鄂伦岱於乾清门众人前,将雍正谕旨掷之於地,且极力党护阿尔松阿,将其死罪承认在身。
雍正三年元旦清晨,鄂伦岱在乾清门院内掀衣便溺,雍正帝大怒,下谕旨骂其“罪恶多端”。
雍正三年二月,下诏叱责,发往奉天与阿尔松阿同居。
雍正三年五月,有罪爵黜。
雍正四年,与阿尔松阿并诛,仍谕不籍其家,不没其妻子。
史籍记载
古代历史上有《清史稿》记载
家族成员
祖父:佟图赖
父亲:佟国纲
兄弟:法海、夸岱
姑母:孝康章皇后
表兄:康熙帝
叔父:佟国维
堂姐妹:孝懿仁皇后、悫惠皇贵妃
堂兄弟:隆科多、庆复等。
艺术形象
2004年《皇太子秘史》沈长林饰鄂伦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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