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志祥(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诸志祥,笔名浩谷,男,汉族,1941年出生,浙江绍兴人,1961年毕业于上海市第四师范学校,是上海《少年报》编辑,《作家与企业家报》负责人,1968年开始发表作品,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诸志祥
笔名浩谷
男
1941
2015-09-08
汉族
中国
浙江绍兴
上海市第四师范学校
八戒回乡
人物概述
1941年,诸志祥出生于浙江绍兴。
1961年,诸志祥毕业于上海市第四师范学校,历任某校教师、上海《少年报》编辑、《作家与企业家报》负责人。
1968年,诸志祥开始发表作品。
1990年,诸志祥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2015年9月8日晚,诸志祥因病在上海瑞金医院逝世,享年74岁。9月10日下午三点半,诸志祥追悼会在龙华殡仪馆银河厅举行。[1]
主要作品
著有中篇童话《八戒回乡》、《挂领带的牛》、《猴医生治病》、《黑猫警长》(已改编为动画片剧本并录制播出)、《黑猫警长与外星人》等10部。
获奖记录
《黑猫警长》获全国第一届优秀儿童文学奖等多项奖,《新黑猫警长系列画册》获1989年优秀少儿文艺读物二等奖。
人物评价
“谢谢诸志祥老师的信任,把电影版权托付给我,他为儿童所带来的快乐永不磨灭,他留下的黑猫警长经典形象将永生。”(导演陆川)
版权风波
《黑猫警长》著作权风波[2]在外人的眼里,诸志祥是《黑猫警长》的生父;戴铁郎导演是《黑猫警长》的养父,他把“小黑猫”带出名后,双方对小《黑猫警长》的归属对簿公堂。
1987年6月下旬,时任中国作家协会上海分会《作家与企业家》报负责人的诸志祥,依据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规定,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他在起诉书中称,《黑猫警长》是他在1981年9月创作的作品,1982年2月由福建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版权属于他个人。在1986年2月及1987年3月,时任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导演戴铁郎以个人的名义,通过上海美术出版社、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主办的《动画大王》及在中国电影出版社的《孙悟空》等刊物,出版了根据他的原作改编的《黑猫警长》连环画,上述行为侵犯了他《黑猫警长》的版权及署名权,应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对已构成的侵权行为作公开登报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
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法院确认戴铁郎在出版《黑猫警长》连环画以及期刊中,确实存在过失行为,该行为侵犯了诸志祥的著作权(署名权)。但该侵权行为程度显著轻微,后果也不严重。
经过长达半年的审理调查,法官们厘清了案件脉络。事实上,先有了诸志祥的《黑猫警长》连环画创作;在此基础上诞生了《黑猫警长》动画片;之后,又有了戴铁郎的一系列《黑猫警长》连环画创作[3]。
经过调解,诸志祥和戴铁郎握手言和,由戴铁郎从所得文字稿酬中,赔偿给诸志祥人民币2880元,诸志祥当庭撤诉。
20多年前我国的法律刚刚从“拨乱反正”步入正轨,还缺少相关的版权法律,《黑猫警长》发生的版权之争,阻断了《黑猫警长》动漫片及小说等相关衍生品继续走向全国、走向世界,更给我国千千万万的儿童留下了企盼中的遗憾。
鉴于当时我国法律还处于逐步恢复期,一些出版单位还缺乏对版权归属的法律意识。若那时的杂志社编辑有法律意识,在相关出版物上明晰作品的创作者、改编者的署名权,或许就能避免了许多无谓的纷争。此外,作品的创作者、改编者要善于维护自己应有的版权意识,在相关版权被改编时,需要明确改编后的作品归属,是否该保留自己应有的署名权。
1.解密《黑猫警长》只拍五集: “心酸”背后更有隐情 · 游侠资讯(引用日期:2015-09-09)
2.《黑猫警长》著作权风波(引用日期:2019-07-25)
3.《黑猫警长》停播问题 · 经典永相传网(引用日期:2018-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