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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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1-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于2021年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
发布时间
2021年6月18日
基本介绍
2021年6月18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具体内容
此次“三孩”政策,除了对一对夫妻可以生育的子女人数进行调整外,同样受社会瞩目的还有明确提出实施配套支持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等。
为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市民、青年人基本住房需求,6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增加租金低于市场水平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这无疑给适龄人群一定程度上缓解生育的后顾之忧。
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设有奖励与社会保障专章,规定了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妇女特殊劳动保护等内容,但只是进行了原则性规定。[1]
发展历程
2021年8月17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拟对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予以明确。修正草案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2]
参考资料
1.三孩时代,修法先行:国常会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 · 今日头条(引用日期:2021-07-07)
2.我国修法拟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 今日头条(引用日期: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