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专业术语)
黄金延期交收交易,专业术语,拼音为huáng jīn yán qī jiāo shōu jiāo yì,代号 Au(T+D) ,又称黄金现货延期交易。财经媒体偶尔称为“现货黄金延迟交易”,是中国上海黄金交易所推出的一个现货交易品种,但也是带有期货保证金特点的交易品种。
黄金延期交收交易
黄金现货延期交
Au(T+D)
是一种准期货
10%保证金
中国上海黄金交易所
简介
黄金现货延期业务。有10%保证金就可以开始交易,但是又没有按月交割的时效限制。现货延期业务与现货业务的区别是现货延期业务在开盘前引入了集合竞价过程;现货延期业务交易过程中实行首付款制度;现货延期业务在交易环节中,引入持仓与头寸的概念;现货延期业务交割环节引入了中立仓、延期补偿费机制满足交割需要,平抑供需矛盾;现货延期业务日中结算,实行每日无负债制度。
Au(T+D)的两大功能:其一是投资功能,其二是为产金企业和黄金需求企业提供了套期保值的功能。
由来
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虽然在国内尚属探索阶段,但在国际上已经历史悠久。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几乎与黄金大规模生产同时出现并发展。
19世纪初最大的黄金生产地是南非,最大的黄金交易场所在伦敦。南非生产的黄金运到英国后,由伦敦的各大金行、黄金银行(商业银行)转卖到世界各地。和其他商品一样,黄金生产商和黄金银行及金行签订购销合同,然后组织生产、物流、交货,完成交易。
和其他商品不一样的是黄金价值高,价格波动剧烈。不能按时交货对黄金银行的利润有显著影响。而在19世纪初,受技术水平的限制,探矿、采矿、精炼、运输等各个环节都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无法按时交货是一种客观存在,无法完全避免,因此用一般商品可以高额罚金的办法不能为黄金企业所接受。
黄金企业和黄金银行在按时交货这一条款博弈的最终结果,产生了不同于其他一般商品合同的“黄金购销递延合同”。递延合同规定,黄金生产企业可以在约定好的一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割。企业没有在特定到期日立即交割的义务。黄金银行允许交割延期的期限取决于矿床的有效开采期、企业的生产作业表现以及物流安保。但在递延期内要按合同到期当日的黄金租借利率连续计息。这种合同对生产企业来说,交割承诺比较灵活。特别是矿山投产的最初几个月对产出没有把握时,企业比较偏向于签订此种合同。同时,由于黄金企业支付了黄金租借利息,黄金银行并不会因为延迟交货而蒙受损失(具体原因另文详述)。因此这种“黄金购销递延合同”在19世纪初流行开来。这种“黄金购销递延合同”,就是当今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前身。
“黄金购销递延合同”解决了“不能按时”的矛盾,但是“交货”的承诺并未改变。20世纪中期,黄金迎来了大牛市。黄金生产企业经过“递延”之后,发现市场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当初的合同价格,按照合同价格交货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此希望在合同中对“交货”这一承诺有所松动。黄金企业和黄金银行双方博弈的结果,是“黄金可延期交易”的诞生。可延期交易规定:远期交易到期日,黄金企业可以选择履行该合同,按合同价格交出黄金;也可以选择不履行合同,直接在现货市场上销售,未履行的远期交易合同经双方修订后延期履行。新修订的合同到期时再按此程序操作。这种可不断修订、滚动的远期销售方式,就叫做“黄金可延期交易”。因为每次修订时价格都要重新厘定,且时间跨度很长,基本上可以认为和免除“交货”这一承诺类似。通过“黄金可延期交易”,黄金企业在15年左右的时间内可以随时交货,也可以一直不交货。将这种“黄金可延期交易”进行规范化,就形成了当前世界上广泛采用的“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名字听起来有点古怪,实际上在国际黄金现货市场上已经有很长的历史。
国内对“黄金可延期交易”比较陌生,是因为2001 年前,黄金在我国实行“统销统配”政策,与市场无关。直至2010 年8 月3 日《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以后,黄金在中国才真正进入了市场发展的轨道。黄金作为商品的一种,已经走下神龛。黄金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而被市场培育出来的包括“延期交收交易”在内的特别的交易手段,正在为世人所熟知。
合约内容
《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黄金
交易单位:1000克/手
报价单位: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0.01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7%
合约期限:连续交易
实物交收方式:交收申报制
交易时间:早市:9:00-11:30 (其中,周一早市时间为 08:50-11:30),午市:13:30-15:30 ,夜市:20:50-02:30
延期费收付日:按自然日逐日收付
延期费率:合约市值的万分之二/日
交收申报时间:下午15:00-15:30
中立仓申报时间:下午15:31-15:40
超期持仓期限:按交易所公告执行
超期费率:按交易所公告执行
交割品级:99.95% 3千克标准金锭(99.99% 1千克标准金锭可替代交割)
交割地点: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交易保证金:合约价值的10%
交易手续费: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四
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违约金比例:合约价值的8%
交易代码:Au(T+D)
交割费:0
所属市场:延期市场
上市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
交易规则
延期交易是指以保证金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合约交易日当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
延期合约的交割采用实物交收申报制度(简称交收申报)。延期费=持仓量×当日结算价×延期费率。
延期合约的开盘价为合约开盘集合竞价产生的成交价格,开盘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收盘价为合约收盘前最后五笔成交的加权平均价。结算价是指某延期合约整个交易日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有集合竞价交易规则等。
黄金延期交收合约的基准交割品种为标准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于99.95%的金锭。标准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于99.99%的金锭可替代交割。
黄金延期交收交易的优势
现货黄金延期交收的优势 一.杠杆效应资金放大倍数高。二.双向投资,金价上涨和下降都可赚钱大部分股票只可买“涨”,在股票下跌时,市场行情低迷,没有买卖可做,已买入了的股票,只可坐视其变或平仓。黄金交易可以买“跌”,也可以买“涨”,随时可以买卖,涨和跌都可以赚钱。三.交易不受时间限制,买卖方便北京时间周一8:30至周六凌晨3:30(国际金融假日除外),24小时交易,没有时间限制。股票、期货市场买卖是在白天规定时间内进行,晚上休息。但黄金市场是全球性的,没有地域和时间限制,24小时日夜交易,买卖方便,不会措施任何良机。四.风险可控制,利润有保障黄金买卖可以预先发出获利或止损买卖的交易指令,投资者可以预先设定买卖价格执行买卖,以防止亏损,保障利润。五.买卖简单,成交快捷股票买卖以对盘形式进行,须轮流成交,上涨时,越买越贵,不可能以同一个价格买入大批股票。下跌时,越卖越低,甚至在涨停板或跌停板时无法买卖。黄金买卖可以依次同时买入或抛出若干手货币合约,买卖容易,成交快捷,不会错失交易良机。六.黄金价格公平,人为操纵不易由于股票投资受地区性限制,市场相对较小,股票价格较容易受人为因素操控。黄金市场是全球性的,人为操纵极难,因此黄金市场公平,人为性低,可大胆入市,而不受人为操纵。七.买卖方便,套现能力强。因为24小时交易,没有停板制度,投资者可以随时一次性平掉手上的黄金单量,套取现金或赚取利润。八.黄金买卖单一,无需因为种类繁多难以选择黄金买卖单一,买入或抛出后,观察容易,不象其他投资买卖种类太多,选择不易,须花费较多精力注意市场走势和价格变化。
黄金延期交收交易的
特点1、杠杆效应资金放大倍数高,利润丰厚股票及银行外汇投资要全资买卖,投资本大,利润不多,投资回报率较低。黄金现货延期交收交易买卖一百盎司(一盎司=31.1035克)只需1万元人民币投资额(白银只需2000元人民币),杠杆效应高,融资额大,投资金额小,投资回报率高。
2.双向操作,涨跌均可操作。现货黄金交易的最大特点就是做空机制,这个是股票、基金、权证是不能相比的。也就是说可以在市场行情下跌的情况下也可以赚钱。现货黄金投资的优势就是不存在套牢,不存在黄金跌价投资者就没机会。黄金走势下跌,投资者同样可以赚钱。
3.交易时间,24小时交易,不怕收市,全球运作。交易不受时间限制,买卖方便,北京时间周一8:30至周六凌晨3:30(国际金融假日除外),24小时交易,没有时间限制。交易时间自由,比较适合上班族,白天上班,晚上交易。
4.报价即时。国际最先进的webstation报价系统,可以最快最新的反映金价及相关走势。
5.市场公开。国际现货黄金市场向全球公开,透明度高,每日交易量在3万亿美元左右,很难出现庄家,价格走势受人为影响小,可分析性强,隔夜风险不大。
6.T+0交易模式。当天买当天就可以卖,发现行情不利的时候可以立即掉头,减少损失;或者行情好时获利后可以马上平仓。
7.品种唯一。不用像选股票一样在近百只股中挑选,每天有专业的投资顾问提供长期的行情分析及操作建议。
8.保值强。黄金从古至今都是最佳保值商品,升值潜力大;现在世界上通货膨胀加剧,将推进黄金的避险功能,从而促进黄金买卖。
黄金延期交收交易的机制
1、引入做空机制
现货延期交收交易提供了一种做空机制,允许投资者在手头没有实物库存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出售;从而在其价格下跌时,投资者做空也可以获利;而不像纯现货实盘交易中只有价格上涨时投资者才可能获得收益。
2、集合竞价
在每个交易日开市前15分钟内进行集合竞价,其中前14分钟申报买卖指令,最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的撮合,开市时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采用的是最大成交量原则。开盘集合竞价中未成交的申报单将自动参与开盘后的竞价交易。集合竞价未产生成交价格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第一笔成交价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则产生,其中前一成交价为上一交易日收盘价。
3、首付款制度
在买卖报价过程中,不再冻结全额资金和实物,而是不分买卖方向,全部冻结报价金额12%的资金。交易过程实行T+0,当天买入可以当天卖出。
4、清算
为了有利于风险控制,每日进行结算。每日交易结束后,按照持仓计算应冻结的首付款。根据当日结算价,计算持仓的全部盈亏,并发生实际的资金划转,盈利者可以提取利润,亏损者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足资金。
5、价格涨跌幅限制制度
为防止非正常因素对交易价格的干扰,交易所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实行价格涨跌幅度限制制度,简称涨(跌)停板,延期交收交易所允许的每日交易价格最大波动幅度为7%,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6、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会员、客户违规或持仓达到风险限度,交易所对其持仓实行强制平仓的一种强行措施。
客户保证金低于12%时,本公司将通知客户,客户在接到电话后必须在一个交易日内选择追加保证金或者平掉部分仓位。如果客户在一个交易日内无法完成以上两种操作,本公司有权对客户持仓合约进行选择性平仓,平仓原则以客户持仓最大亏损额为标准,平仓后保证金资金大于或等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