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信用(证券信用)
证券信用从广义来讲,指证券信用交易涉及的买卖双方相互给予的信用,由证券商给客户贷款贷券的信用,由银行贷款发放以证券为担保的贷款;以及证券选择权买卖信用等。从狭义来讲,指证券商或证券金融机构对顾客的贷款贷券业务。证券信用一般随着证券市场的盛衰而变化,近几十年来世界证券市场有了很大的发展,证券信用也相应得到了迅速的增加。
特点
相比银行信用而言,证券信用不仅速度快、规模大、效率高,而且证券是面对广大投资者以公募方式发行的,所以将投资风险几乎全部集中在银行身上,因此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更注重证券信用,其证券融资额也几乎与银行信用不相上下。
典型方式
证券信用最典型的方式就是股份制。股份制信用采用发行所有权凭证的方式而不是债券凭证的方式来筹措资金。由于股票是永久性的工具,发行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没有偿还的压力,所以公司能够更合理的运用资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可以提高;同时由于认购了股票的股东对股份公司由归属感,并能通过一定形式参与公司管理,所以其主观能动性能更好地发挥,经营管理的效率也可以提高。所以,股份制信用是处于创业期或成长期的公司最好的筹资方式
相比发达国家
在发达国家,成熟的股份公司一般都更倾向于债券融资而不是增发股票,因为增发股票会稀释股权,导致原有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被削弱,所以即便债券融资会增加公司债务清偿的压力,公司的融资策略也会倾向于此。在中国,由于多数公司处于起步阶段或成长期,急需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由于中国证券市场特定历史原因造成的股权分置问题,所以公司对股权融资有特殊的狂热偏好。发达国家债券融资额一般是股票融资额的3-10倍,而我国自1996年后股票融资额就超过债券融资额,平均为3-5倍。随着中国许多大公司开始进入成熟期,尤其是随着股权分置问题基本解决,债券融资额必然会逐步上升。
证券市场关系
证券信用必须依托完善的、有效率的证券市场,这是因为证券信用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所发行的证券具有完全的流动性。如果证券市场组织架构不完善、交易规则不健全,就会形成证券发行者恶意“圈钱”的情况,破坏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市场平等关系,带来市场信心的丧失,使市场变成变成一个恶性投机场所,最终使筹资、投资双方两败俱伤。我国以两个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证券市场虽经近20年的建设,完善程度仍然不高,市场充满投机,着集中体现在股票市场的暴涨暴跌上,尤其是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之前,存在着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严重对立现象。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融资体系仍然是以银行信用为绝对主体。显然。要发展我国的证券信用,关键还是证券市场的建设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