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除另有规定外,国际航行船舶按其适用情况,应在船上备有下列相应的法定证书:①国际吨位证书(1969)。②国际载重线证书(1966)。③国际载重线免除证书(如按规定受到某项免除时)。④客船安全证书。⑤货船构造安全证书。⑥货船设备安全证书。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⑧最低安全配员证书。⑨免除证书(如按规定受到某项免除时)。⑩国际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⑪安全管理证书。⑫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适装证书。⑬特种用途船舶安全证书。⑭海上移动平台安全证书。⑮动力支承船构造和设备证书。⑯动力支承船准航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