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
太仆寺,中国古代朝廷的中央机构之一,秦、汉九卿中有太仆,为掌车马之官。明掌牧马之政令,属兵部,并于滁州设立南京太仆寺。清代因之,皇帝出巡,扈从车马杂物皆为总管。其中,置卿、少卿、员外郎等官职。20世纪10年代,清朝灭亡后,该机构废除。
太仆寺
《周礼·夏官·太仆》
官名,始置于春秋
tài pú
词语解释
【释义】:官名,始置于春秋。秦、汉沿袭,为九卿之一。掌皇帝的舆马和马政。王莽一度更名为太御,南北朝不常置。北齐始称太仆寺卿,历代沿置不革。清废。
【出处】:参阅《周礼·夏官·太仆》、《汉书·百官公卿表》、《通典·职官七》。
按照周礼,分设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夏官以大司马为长官,掌军事,所属有小司马、军司马、军将、师帅、旅帅以及虎贲氏、旅贲氏、方相氏、太仆、职方氏等。
而太仆寺,顾名思义,就是太仆所在的部门,也就是全国掌握马政的最高机关。用现代的话说,类似布琼尼元帅曾经担任过的一个职务“苏联农业部副部长,主管养马业”。
太仆寺最高长官为太仆寺卿(从三品),属官有太仆寺少卿2人(从四品上)、太仆寺丞四人(从六品上)、太仆寺主簿(从七品上)等。
置官
太仆寺卿掌车辂、厩牧之令,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少卿为之贰,丞参领之。国有大礼,供其辇辂、属车,前期戒有司教阅象马。
凡仪仗既陈,则巡视其行列。后妃、亲王、公主、执政官应给车乘者,视品秩而颁之。
总国之马政,籍京都坊监、畿甸牧地畜马之数,谨其饲养,察其治疗,考蕃息损耗之实,而定其赏罚焉,死则敛其尾、筋革入于官府。
凡阅马,差次其高下,应给赐则如格。岁终钩覆帐籍,以上驾部。若有事于南北郊,侍中请降舆升辂,则卿授绥。旧置判寺事一人。
以朝官以上充。凡邦国厩牧、车舆之政令,分隶群牧司、骐骥院诸坊监,本寺但掌天子五辂、属车,后妃、王公车辂,给大中小祀羊。
元丰官制行,始归本寺。分案五,置吏十有八,总局十有二。明《袁可立晋秩兵部右侍郎诰》:“(袁可立)五任太仆寺少卿。”
沿革
太仆寺一般设有: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丞四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录事二人。
卿掌厩牧、辇舆之政,总乘黄、典厩、典牧、车府四署及诸监牧。行幸,供五路属车。凡监牧籍帐,岁受而会之,上驾部以议考课。
永徽中,太仆寺曰司驭寺,武后光宅元年改曰司仆寺。有府十七人,史三十四人,兽医六百人,兽医博士四人,学生百人,亭长四人,掌固六人。
元祐二年,诏外监事,令本寺依群牧司旧法施行;应内外马事专隶太仆,直达枢密院,更不经尚书省及驾部。
三年,诏省主簿一员。崇宁二年,诏太仆寺依旧制不治外事,归尚书驾部;应马事,上枢密院所隶官司。
下属
乘黄署令一人,从七品下;丞一人,从八品下。掌供车路及驯驭之法。凡有事,前期四十日,率驾士调习,尚乘随路色供马;前期二十日,调习于内侍省。有府一人,史二人,驾士一百四十人,羊车小史十四人,掌固六人。
唐朝规定天子有五辂,即玉辂、金辂、象辂、革辂、木辂。这些都是畜力牵引的车辆,五辂皆有副车,此外还有指南车、记里鼓车、白鹭车、鸾旗车、辟恶车、耕根车、安车、四望车、羊车、黄钺车、豹尾车、皮轩车等各类车辆,这些都属于天子卤簿(仪仗)的组成部分。这些车辂所用之马则由 尚乘局提供。凡有大的典礼举行,乘黄署根据典礼的性质、等级提供相应的车辂,事毕则收而藏之。
典厩署令二人,从七品下;丞四人,从八品下。掌饲马牛、给养杂畜。良马一丁,中马二丁,驽马三丁,乳驹、乳犊十给一丁。有府四人,史八人,主乘六人,典事八人,执驭百人,驾士八百人,掌固六人。
掌管诸牧监上缴的杂畜给纳之 事,以便提供给政府相关部门及为皇宫服务的部门,以满足这些部门畜产品所需。唐朝对诸牧监都有每年提供马牛羊及各种畜产品的数量规定,上供以后便交给典牧署,再由其按规定分配给相应部门。其中尚食局所需的牛羊便是来自于典牧署,而不是直接由牧监提供。
典牧署令三人,正八品上;丞六人,从九品上。掌诸牧杂畜给纳及酥酪脯腊之事。群牧所送羊犊,以供廪牺、尚食。监事八人。有府四人,史八人,典事十六人,主酪七十四人,驾士百六十人,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正八品下;丞一人,正九品下。掌王公以下车路及驯驭之法。从官三品以上婚、葬,给驾士。凡路车之马牛,率驭士调习。有府一人,史二人,典书四人,驭士百七十五人,掌固六人。
掌管王公以下贵族车辂的管 理事务。唐朝规定王公以下的车辂分为四等,一曰象辂,二曰革辂,三曰木辂,四曰轺车。车府署管理的这些车辂并非王公等日常乘坐的车辆,而是用于参加各种典 礼时的乘用,也是国家礼仪的一个部分,因此必须由专门部门负责。唐朝规定亲王给象辂,三品以上官给革辂,五品以上官给木辂,京县令给轺车。在唐朝只有皇室 宗亲才可以封亲王,从这个角度看,不能不说车府署亦有为皇室服务的色彩。
诸牧监上牧监:监各一人,从五品下;副监各二人,正六品下;丞各二人,正八品上;主簿各一人,正九品下。中牧监:监,正六品下;副监,从六品下;丞,从八品上;主簿,从九品上。下牧监:监,从六品下;副监,正七品下;丞,正九品上;主簿,从九品下。中牧监副监、丞,减上牧监一员。南使、西使,丞各三人,从七品下;录事各一人,从九品下。北使、盐州使,丞各二人,从七品下。掌
东宫九牧监丞二人,正八品上;录事一人,从九品下。掌牧养马牛,以供皇太子之用。有录事史各一人,府三人,史六人。初,监有监、副监、丞、主簿、录事各一人,府二人,史四人,典事四人,掌固二人。自监以下,品同下牧监。又有马牧使,有丞以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