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薪司(1661年设立的宦官机构)
营造司是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改营造司。掌宫廷缮修。
概述
在西安门内大街路南,即西什库对过,有一条不大显眼的街道,叫惜薪司。这里明清两代是内府衙门惜薪司的所在地。惜薪司是专门职掌宫中薪炭的机构。
作用
冬季北京气温较低,为了御寒,凡是“天子”、皇太后、皇后起居之所,以及皇子、皇孙、公主、嫔妃、宫女、太监居住的地方都用木炭烧暖炕和火炉。《红楼梦》提到的“熏笼”也是烧木炭的。据《明清两代宫苑建置沿革图考》说,明代每年“用木炭二千六百八十六万斤”。优质的木炭,叫红罗炭,产于通州、涿州、宛平、大兴等地,是用硬质木材烧制而成的。乌黑发亮,燃烧耐久,火力特旺,没有味,不冒烟,不致污染宫殿内的空气。莫道薪炭事小,但在昔日是宫中必不可少的物资,送薪炭的宫员要送货上门直抵内廷,因此素有近侍牌子之称。就其重要性来说,这个衙门仅次于锦衣卫。取名为惜薪司,多半是取珍惜薪炭,节省度用之意。明清时的科举制度,每年都要在太和殿或保和殿举行廷试,考状元。如果天寒地冻,应考的贡士则难作科举文章,于是在殿内还要多置烧炭火炉,明代顺天府宛平县知县沈榜在他著的《宛署杂记》一书中说,明万历十八年(1590年)一次廷试,就用1000多斤木炭。清乾隆年间,宫中用炭,曾实行过限额定量供应办法。例如正宫娘娘每月供炭80斤,皇太后每月供炭120斤,皇贵妃每月供炭75斤,皇太子、公主每月供炭30斤。
如今紫禁城内还保留有当年皇宫用于取暖的炭炉、熏笼,光绪皇帝结婚的洞房内还保留着当年的炭炉暖炕。至于惜薪司衙门,早年已废,如今空有其名而已。这里现在多为民居,已无旧迹可考。胡同内有一家煤场,院子很大,有老翁说,想当初惜薪司衙门就设在这里。
机构
惜薪司下设三个机构:一为热火处,一为薪炭处,一为烧炕处。职掌薪柴木炭供应,以及火盆保养与分发等,皇宫里有许多大型的防火水缸,冬季为了防止水缸里的水冻冰,水缸底下,还要设置炭火盆加热保温。还有守夜打更之事,惜薪司也要负一定的责任。
相关
昔日木炭,产于涿州、通州、蓟州、易州以及宛平县、大兴县等地,都是用上等木柴制成的。木炭要做成规定的尺寸,并要用红罗筐装好,运入宫中备用。故这种木炭,又有红罗炭之称。如今在西皇城根大街,有一条胡同,叫红罗厂,其名之由来,就是因为明清时,此处有供应红罗炭的衙门而得名的。今名,乃沿袭明清旧制。
燃烧木炭,在古代是一种很好的取暖方式。但是木炭火盆,熏炉,如果离可燃陈设太近,容易引起火灾。晚间不用的火盆,把看上去已经熄灭的炭灰倒出去,一阵风吹来,还会死灰复燃。明清皇宫多火灾,有不少就是因为炭火引起的。清嘉庆二年,乾清宫炭火引起火灾,烧毁了一座宫殿,那管烧炭火的太监被判处了死刑,还有二十多名护卫太监被罚俸鞭打。
明朝惜薪司
正德年间,司礼监太监刘瑾权倾一时,赋予惜薪司特务职务,即内厂,权力更盛于东厂、西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