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部(农商部)
官署名。民国二年(1913),北洋政府将农林、工商二部合并为农商部,分农林、工商、渔牧三司与矿政局。次年,矿政亦改为司。十六年,北京军政府分农商为实业、农工两部。
农商部
官署名
历史沿革
为了应付传统经济管理体制的不足,清政府增设了一些临时管理对外商务往来的行政机构,而商部的创设,则标志着中国第一个近代意 义上专门管理全国实业的中央机构诞生。
后来由于职权过于宽泛、经费不足而改为农工商部。辛亥革命后,革命党人建立南京临时政府,为了推动全国实业的发展,设立了实业部,各省成立实业司。
袁世凯当选南北统一的临时大总统后,临时政府迁至北京,袁世凯及其北京政府十分重视实业的发展,在清农工商部和南京实业部整合的基础上成立了农商部,起初分立为农林、工商二部。
相较而言,清末商部、农工商部与之已不可同日而语。简言之,民初农商部建立在中华民国民主共和政治体制之下,而清末商部、农工商部却仍为封建君主专制政体服务;其次,民初农商部的创新精神也是清末商部、农工商部所无法比拟的。民初农商部的组建经历一个不寻常的过程,它是辛亥革命以来各方政治势力博弈的继续。其间虽然没有惊心动魄的公开大论争,可背后却隐藏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1]
功能
农商部成立后,自然就要发挥其组织领导和管理农工商矿各业发展的行政职能,这种职能是如何行使的呢?农商部发挥正常的农工商矿各业行政管理职能,既需要组织其所有职员的参与和协作,又需要一个合理的组织机构作为其运作的载体,还需要一定的经费作为其经济保障。只有三者同时具备,农商部才能够实现职权运作。
职权运作农商部的职权运作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牵涉的不足很广,不仅需要农商部领导者有高瞻远瞩的眼光,现代化的施政理念,也需要中央、省、县职能部门的配合,更需要从事实业者之身体力行。其中,农商部内部的组织机构及其主要人事构成,则是农商部的灵魂和核心,组织结构是从宏观上而言,人事构成却是微观范畴,如果说组织机构是一架高速运行的机器的话,那么人事就是这台机器的具体操作者,就是中枢指挥系统。
组织机构农商部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较强地适应了民初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其采用分科层治事的方式,分工明确,责有专人,是对传统模糊治事方式的扬弃,是政治制度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在人事构成方面,其拥有一支学历高、专业性强、年轻有为的官僚队伍,尽管民初农商部总次长更迭较为频繁,但参事和司长群体们却相对比较稳定。参事的稳定有利于农商部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的稳定,司长的稳定有利于农商部处理日常事务的连续性。而运作过程既是农商部职权的具体体现,也是评价农商部在民初经济发展中所起作用的重要砝码。它主要有三种运作方式:行政方式,法律方式,协作方式。
为了推动民初实业的发展,农商部不仅制定了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农工商矿各业经济政策,而且极力施行,取得了重大成绩,一时竟出现了被人们美誉的“资本主义的黄金时期”,极大的推动了中国早期现代化的进程。尽管其某些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还未能尽如人意,但我们不能以偏概全,从而抹杀其在民初经济社会发展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可惜的是,这种经济快速运行态势却因袁世凯的帝制自为而逐渐衰竭。
1.工商管理民初农商部探讨(1912-1916)范文 · 励行管理学论文网(引用日期:2016-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