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皖南行署,是中华民国时期安徽省政府的地方派出机关。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之后,安徽省沿江重城芜湖、安庆相继失守,安徽省政府迁至六安县,后迁立煌县。由于省政府对皖南各县指挥不便,因此开始有设立皖南行署之议。民国27年(1938年)4月16日,皖南行政公署在休宁县屯溪镇(今黄山市屯溪区)正式成立。皖南行政公署秉承安徽省政府主席的命令,在所辖区域内执行一切政令,以安徽省政府主席名义行文,由行政公署主任副署。
行政公署设主任1人,在安徽省政府委员当中提请1人,由国民政府简派之,综理全署事务,监督所属职员及机关。皖南行政公署成立时,任命戴戟为行署主任,由于与李品仙等新桂系人物之间发生矛盾,后来被免职。民国29年(1940年)1月,黄绍耿接任行署主任,黄属桂系,对于皖南错纵复杂的局面难于应付,被免职。民国31年(1942年)1月正式任命张宗良为皖南行署主任,民国34年(1945年)抗战结束后,安徽省政府迁至合肥县,皖南行政公署已无存在的必要,因此于同年11月15日正式结束。
民国37年(1948年)12月4日,安徽省政府南迁怀宁县安庆城。省政府鉴于江北不少地区已入解放军之手,因应国共内战情势,决定重设皖南行政公署。因此在宣城正式成立,主任为张义纯,旋迁屯溪镇。民国38年(1949年)2月,张义纯任省政府主席。3月2日,皖南行政公署并入迁驻屯溪镇的安徽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