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合作组织(1970年成立的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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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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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合作组织是伊斯兰国家为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和协调共同立场而建立的一个国际组织。1970年8月24日,由埃及、叙利亚、阿拉伯也门共和国、巴基斯坦和毛里塔尼亚5个伊斯兰国家发起,在开罗成立。宗旨是:促进伊斯兰国家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和学术交流;协调伊斯兰国家之间的关系;与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观察员组织及有关方面进行合作,以维护和促进伊斯兰世界的利益;在平等、互利和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建立合作关系。最高机构为大会,由各成员国代表组成,每3年召开一次。无常设机构。 伊斯兰合作组织是世界上最大的伊斯兰国家政府间合作机构。伊斯兰合作组织
1970年成立的国际组织
伊斯兰合作组织(阿拉伯语:منظمة التعاون الإسلامي;英语:Organisation of Islamic Cooperation,OIC;法语:Organisation de la coopération islamique)原名伊斯兰会议组织,2011年6月改为现名。是由伊斯兰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为联合国常驻机构;该组织由遍及中东、中亚、西非、北非和印度次大陆的57个国家组成(2013年止),覆盖的人口约为13亿。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现任秘书长是原沙特文化和新闻大臣伊亚德·迈达尼(任职四年,从2014年1月开始)。
基本信息
中文名
伊斯兰合作组织
外文名
Organisation of Islamic Cooperation
成员国数量
57
成立时间
1970年
组织成员
伊斯兰国家
类型
国际组织
组织原名
伊斯兰会议组织
现任秘书长
伊亚德·迈达尼
秘书处
沙特吉达市
成立日期
1969年9月,24个伊斯兰国家首脑在摩洛哥拉巴特织举行首次会议,就成立伊斯兰会议组织达成初步协议。
1970年3月,在吉达举行第一次伊斯兰国家外长会议,筹组伊斯兰会议组织常设机构秘书处,12月卡拉奇外长会议通过伊斯兰会议组织宪章。
1970年5月27日正式成立。
1971年5月,有36个成员国,到1993年增至57个。
2011年6月28日,伊斯兰会议组织第三十八届外长会议通过决议,宣布伊斯兰会议组织正式更名为“伊斯兰合作组织”。
1970年5月正式成立,原名伊斯兰会议组织,2011年6月改名为伊斯兰合作组织。
宗旨
促进各成员国之间的团结,加强他们在经济、社会、文化、科学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其民族权利和重返家园的斗争;支持所有穆斯林人民保障其尊严、独立和民族权利的斗争;呼吁各成员国通过政府间合作,遏制和根除“伊斯兰恐惧症”。
成员
57个: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塞拜疆、巴林、孟加拉国、贝宁、文莱、布基纳法索、喀麦隆、乍得、科摩罗、科特迪瓦、吉布提、埃及、加蓬、冈比亚、几内亚、几内亚比绍、圭亚那、印度尼西亚、伊朗、伊拉克、约旦、哈萨克斯坦、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黎巴嫩、利比亚、叙利亚、马来西亚、马尔代夫、马里、毛里塔尼亚、摩洛哥、莫桑比克、尼日尔、尼日利亚、阿曼、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卡塔尔、沙特阿拉伯、塞内加尔、塞拉利昂、索马里、苏丹、苏里南、塔吉克斯坦、多哥、突尼斯、土耳其、土库曼斯坦、乌干达、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也门。
主要负责人
秘书长伊亚德·迈达尼(Iyad Madani),沙特前文化和新闻大臣,2013年2月当选,2014年1月就任。
总部
秘书处设在沙特阿拉伯王国的吉达市。
概况
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和常设秘书处是该组织的主要机构。首脑会议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3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举行特别首脑会议。外长会议每年在成员国间轮流举行一次。
历史
总部设在沙特吉达的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长尤素福·欧赛敏向外界透露,该组织将于当地时间22日下午召开紧急会议,讨论阿富汗局势。
欧赛敏在一份书面声明中表示,伊斯兰合作组织对阿富汗局势高度关注,会议将召集所有成员国驻沙特大使和常驻该组织的代表讨论与阿富汗经济和安全形势有关的诸多议题。
1970年3月,在吉达举行第一次伊斯兰国家外长会议,筹组伊斯兰会议组织常设机构秘书处,12月卡拉奇外长会议通过伊斯兰会议组织宪章。
1970年5月27日正式成立。
2011年6月28日,伊斯兰会议组织第三十八届外长会议通过决议,宣布伊斯兰会议组织正式更名为“伊斯兰合作组织”。2011年度轮值主席国是哈萨克斯坦。
组织结构
伊斯兰合作组织分为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设秘书处是伊斯兰合作组织的主要机构。首脑会议每3年举行一次,是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可以随时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外长会议每年在成员国间轮流举行一次。伊斯兰合作组织还设有伊斯兰开发银行、耶路撒冷委员会、阿富汗问题委员会、伊斯兰和平委员会、伊斯兰法庭、伊斯兰发展基金会和伊斯兰经贸常设委员会等机构。
机构设置
(1)首脑会议:最高权力机构,每三年举行一次。(2)外长理事会:每年轮流在一个成员国举行一次。(3)秘书处(4)其他平行机构:包括四大常务委员会、常驻代表委员会、伊斯兰国际法院、独立人权常务委员会。(5)其他下属机构。
首脑会议
伊斯兰合作组织中的最大机构,参与者为伊斯兰国家的元首和政府首脑,每3年召开一次,可以随时召开特别首脑会议。
外长会议
每年在成员国间轮流举行一次,审查首脑会议中进度报告的执行情况,并作出决定,确立伊斯兰首脑会议的政策。
常设秘书处
伊斯兰合作组织中的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前面两个机构的决定,位于沙特阿拉伯的吉达。
常设委员会
文化和资讯事务委员会
经济和商业合作委员会
科学和技术合作委员会
伊斯兰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委员会
财务委员会
财务监管机构
附属机构
伊斯兰国家统计、经济和社会研究及训练中心(SESRIC),位于土耳其安卡拉。
伊斯兰历史,艺术和文化研究中心(IRCICA),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伊斯兰理工大学(IUT),位于孟加拉国达卡。
伊斯兰学学院,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伊斯兰大学(乌干达),位于乌干达姆巴莱。
专门机构
伊斯兰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ISESCO),位于摩洛哥拉巴特。
伊斯兰国家广播组织(ISBO)和伊斯兰国际通讯社(IINA),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辅助机构
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WIEF),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
伊斯兰工商会(ICCI),位于巴基斯坦卡拉奇。
伊斯兰国家首都和城市组织(OICC),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伊斯兰国家团结运动会,位于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伊斯兰国际红新月会委员会(ICIC),位于利比亚班加西。
伊斯兰出租人协会(ISA),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国际阿拉伯伊斯兰学校世界联合会,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国际伊斯兰银行协会,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伊斯兰会议对话与合作青年论坛(ICYF-DC),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总理事会(CIBAFI),位于巴林麦纳麦。
组织领袖
现任秘书长尤素福·欧赛敏(Yousef AL-Othaimeen),沙特前社会事务大臣,2016年1月起担任伊斯兰合作组织秘书处总干事、秘书长首席顾问,2016年11月就任秘书长。
原任秘书长伊亚德·迈达尼(Iyad Madani),沙特前文化和新闻大臣,2013年2月当选,2014年1月就任。
历任秘书长
1、东姑阿都拉曼—马来西亚(1971年-1973年)
2、侯赛因·阿图哈密—埃及(1974年-1975年)
3、阿马杜·卡里姆·盖伊—塞内加尔(1975年-1979年))
6、哈米德·阿盖比德—尼日尔(1989年-1996年)
7、阿泽丁·拉腊基—摩洛哥(1997年-2000年)
8、阿布杜勒·瓦希德·贝尔克齐兹—摩洛哥(2001年-2004年)
9、伊赫萨·诺格鲁—土耳其(2005年至2009年)
10、伊赫桑奥卢—土耳其(2010年6月至2014年)
主要活动
首脑会议
1969年9月22日至25日,第一次首脑会议在摩洛哥首都拉巴特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伊斯兰会议组织。
1974年2月22日至24日,第二次首脑会议在巴基斯坦拉合尔举行。会议通过了《拉合尔宣言》,并提出成员国之间进行经济合作的措施。
1981年1月25日至29日,第三次首脑会议在沙特阿拉伯的麦加和塔伊夫举行。会议通过了《麦加宣言》及《耶路撒冷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制定了伊斯兰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方面的指导方针。会议还决定成立伊斯兰发展基金和伊斯兰法庭。
1984年1月16日至19日,第四次首脑会议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举行。会议通过了《卡萨布兰卡宪章》,呼吁成员国加强团结合作,通过和平方式解决相互间的争端。
1987年1月26日至29日,第五次首脑会议在科威特城举行。会议公报要求以色列撤出所占领的阿拉伯领土;呼吁两伊战争双方立即停止一切军事行动,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冲突。会议还决定阿拉伯国家,特别是海湾国家,向非洲伊斯兰国家提供经济援助。
1991年12月9日至12日,第六次首脑会议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举行。会议发表了《达喀尔宣言》,并通过30多项旨在加强伊斯兰国家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合作的决议。
1994年12月13日至15日,第七次首脑会议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举行。会议通过了伊斯兰会议组织的纲领性文件《卡萨布兰卡宣言》,50多项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问题的声明、决议以及会议《最后公报》。
2000年11月12日至14日,第九次首脑会议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会议通过了《最后公报》、《多哈宣言》以及47项有关伊斯兰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问题的决议。会议强调支持巴勒斯坦人民争取民族权利的斗争,同时还制定了伊斯兰国家面向21世纪的发展战略。
2003年10月16日,第10次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联邦行政中心布特拉贾亚开幕。
2003年10月16日至17日,第十次首脑会议在马来西亚普特拉贾亚举行。会议着重讨论了巴勒斯坦、伊拉克以及如何振兴伊斯兰会议组织等问题,并通过了《普特拉贾亚宣言》和《最后公报》。
2008年3月,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召开的第11届伊斯兰会议组织首脑会议修改了宪章,增加了体现时代色彩的内容,如:促进人权、基本自由、良政和法治国家建设;促进伊斯兰成员国和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友好合作的关系;正面宣传伊斯兰教温和、宽容和尊重多样性的价值观念;支持国际关系民主化,配合国际社会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的斗争;加强伊斯兰国家内部的经贸、科技和文化合作,最终建立伊斯兰共同市场等。
2008年3月13日至14日,第十一次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在塞内加尔首都达喀尔举行,主题是“21世纪伊斯兰世界面临的挑战”。会议通过了伊斯兰会议组织新宪章。会议还发表了《达喀尔宣言》,表示继续支持巴勒斯坦人民的斗争,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和教条主义。
2012年11月15~17日,第39届伊斯兰合作组织外长会议在吉布提召开。这届会议主题为“团结实现可持续发展”,主要讨论了叙利亚、缅甸罗兴迦穆斯林、马里和萨赫勒地区局势、索马里、巴勒斯坦、反恐等问题。会议发表了《吉布提宣言》。
2013年2月6-7日,第12届伊斯兰合作组织首脑会议在埃及开罗举行。共27国元首及多位国家领导人等30个成员国代表出席。会议围绕“伊斯兰世界:新挑战与新机遇”这一主题,就巴勒斯坦、叙利亚、马里、反恐及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合作等问题展开讨论,发表了闭幕宣言,并就巴勒斯坦、马里问题发表公报,呼吁伊斯兰国家采取集体行动,制止以色列扩建定居点和在耶路撒冷修建隔离墙;重申维护叙利亚主权和领土完整,支持政治解决叙问题;重申支持马里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谴责各种形式的恐怖主义。
外长会议
伊斯兰合作组织2012年8月13日召开成员国外交部长会议,通过暂停叙利亚成员国资格的方案。
2021年8月,伊斯兰合作组织将召开紧急会议讨论阿富汗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