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文法学校(拉丁文法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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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7
拉丁文法学校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拉丁文法学校 |
外文名 | grammar school |
类型 | 中等学校 |
所属地区 | 欧洲 |
简介
历史
北美殖民时代
北美殖民时代的拉丁文法学校是当时中等教育的重要机构。它不仅在当时为美洲殖民地培养了许多社会精英,也为后来美国独立革命预备了不少骨干人才,并且对美国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一般认为,它是欧洲文科中学的翻版,但实际上北美殖民地者在移植的同时也加入了自己的创造。进一步探讨北美殖民地时代拉丁文法学校的发生和发展特征,对于深入理解今日美国中等教育的特色有着重要的意义,对于我们今天的中等教育改革也有一定的意义。
一
15世纪广袤的北美大地上,还只是零星地散布着印第安人的各个部落;然而在欧洲大陆,封建制度则已经走过了它的鼎盛时期,新生的资本主义势力在欧洲封建专制的锁链上冲开了缺口,迅速发展壮大起来。追求财富的西方探险家们在企图寻找通往亚洲的新航路时,却意外地发现了美洲这块富饶的处女地。从次以后,欧洲怀有各种目的的殖民者接踵而至。在这些人中,欧洲宗教改革运动中产生出来的各种新教教派成了进军美洲的先锋。“象这样移居到美洲来的各个教派或不同国籍的移民,带来了他们在老家所熟悉的特有的宗教形式和学校惯例,并且在新的殖民地忠实地把它们复制出来。”
移民们带到美洲并复制出来的各种文化形式(包括学校形式),其共同特点是以宗教为出发点和归宿。教育首先是为了培养宗教徒和养成牧师,宗教的精神渗透到教育的各个方面。19世纪美国著名教育家贺拉斯·曼(Horace Mann 1796—1859)就曾指出:早期移民的心中“充满了两个神圣的观念一对上帝和对后代的义务。为了第一个义务,他们建立了教会;为了第二个义务,他们开办了学校。宗教和知识,这是同一个光荣的、永恒的真理的两个特征。”②简言之,宗教是教育的灵魂,教育则是宗教的奴婢。这是北美早期移民者的教育指导思想,也应当是研究殖民时代教育的一把钥匙。
来自欧洲各地的人们虽然对宗教的虔诚不相上下,但由于受欧洲各地成法及习惯的影响和美洲各地不同环境的制约,在实际中对教育的态度和做法仍各有不同;殖民地南方适于种植,人们居住分散,并且大多由英国国教派迁居而来,他们以英国传统为准绳,视教育为私人或教会对穷人的慈善救济行为,而非公共事业,因此对于公共办学毫无热情。富人们自聘教师对子女进行教育,然后送孩子去欧洲深造。中部殖民地教派林立,教会办学,各自为政,教育也缺乏共同的规划者和组织者,因而也未能在学校教育发展方面产生深刻的影响。
确切的说,前述教育家贺拉斯·曼所谓早期移民的两个“神圣的观念”,更符合北部殖民地移民的思想。这些在英国受教会迫害的加尔文派清教徒们,不远万里、千辛万苦地登上美洲荒凉的土地,绝大多数人是为了能享受一定的宗教自由和政治自由。他们在“新英格兰”地区按照加尔文的日内瓦模式,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管理机构。人们集居了以各教堂为中心的、离教堂半英里以内的一个个居民点范围之内,实践着他们共同的宗教信仰。应付市镇生活之需是儿童读书识字的原因之一,但更重要的是,移民当中许多人在英国受到过较高的教育,增进了对教育的兴趣;他们历来坚信人人通过读书识字,便可自行阅读《圣经》,直接领会上帝的旨意。因而接受一定的教育便应当是每个人的天职。殖民地早期这种加尔文式的义务教育观念,以及希望自己宗教事业后继有人的强烈愿望,推动新英格兰殖民地当局把兴办公共教育视为己任,以致该地的教育事业一直走在美洲其他殖民地之前,对美国日后的教育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历史影响。美国教育家评论说:“新英格兰的舞台,几乎从一开始就是学校和教会的舞台,也是教育和宗教的舞台。”这既指出了当时教育与宗教的密切关系,也表明了学校教育在当时新英格兰殖民者整个社会生活的重要地位。
二
新英格兰移民对于学校的热情,首先表现在中等教育方面。这就是1635年“波士顿拉丁学校”(Boston Latin School)的建立。这是北美最早产生并得以长期开办的第一个学府,标志着北美殖民地学校教育的开端和中等教育的起始。
拉丁文法学校究其起源可追溯至古罗马时代,但到中世纪时欧洲文化教育低落,拉丁文法学校也销声匿迹。后来中世纪大学兴起,医学及其他古代学术的研究有了发展,又提出了学习拉丁文的要求。及至文艺复兴运动时期,崇尚古代希腊罗马之风一时兴起,拉丁文法学校才又恢复元气。后来宗教改革导致教派林立、竞争激烈,教会骨干的培养日益成为重要的工作,其中也少不了拉丁文的学习。此类学校在欧洲各国均有设立,名称不同。在英国称为文法学校(grammar school)。来自英国的新英格兰的移民们,将美洲“新大陆”视为实现自己宗教理想的自由天地,并希望自己的事业世代兴旺,因而他们在踏上美洲大陆稍事安定后,便着手培育后代的事业。当时他们创业伊始,别无成规可袭,必然地继承了欧洲教育传统,将“文法学校”这一古典中学制度移植过来,并使之在北美大地上扎下了根。
波士顿的这所拉丁学校又1635年2月13日的镇会议(town meeting)决定设立。当时参加会议的都是镇上的富裕者。会议记录表明,哈利·维恩(HarryVane)等45人对这所学校做出了捐助,并确定以公共基金维持学校的发展。这所学校的目的主要是培养教会干部和社会精英;不过,第二年为培养合格的牧师为目的的哈佛学院成立之后,波士顿拉丁学校不久便成为实质上的哈佛学院的预备学校了。1643年在伦敦出版的《新英格兰的早期成就》一书对此就曾记载:“在学校的旁边有一所漂亮的文法学校,这是为培养青年学生,使之便于学习学术性课程。直到他们被认为成熟了,就可以接纳进入这所学校。”
此外,1642年哈佛学院制定的入学条件,可以使我们从一个侧面看到拉丁文法学校中上述“学术性课程”的具体情况:“任何学生能够当场读懂西塞罗的作品或像这样第一流拉丁作家的作品,能够尽情靠自己的努力用纯正的拉丁语法说出和写出诗歌和散文;同时,能按照变格规则完全无误地处理希腊语的动词和名词的变格。只有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方可进入本院。”
由此可见,波士顿拉丁学校以拉丁语为中心组织古典教育课程,是确定无疑的。实际上,该校有关拉丁语的语法、阅读、翻译、作文等课程至少占7年总课程量的四分之三以上;背诵是主要的学习方式,校内洋溢着浓厚的古典气息。拉丁文法学校的这种课程设置,自然与其他初等读写学校没有任何联系。
三
波士顿拉丁学校建立以后,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其他殖民地也相继有类似的文法学校建立起来,但具体名称并不相同。有的称为拉丁学校、文法学校,也有的称为拉丁文法学校(Latin Grammar School)、公共学校(Public School)、免费学校(Free Sch001)等。1647年马萨诸塞殖民地当局颁布了著名的“祛魔法令”,规定“凡镇里的家庭或住户达100户的,要建立一所文法学校,”教师的酬金由学生或全镇居民负担。⑦这无疑是针对旧大陆完全私立收费的文法学校的一种改造。这一法令甚至被一些美国教育史家誉为“美洲公立学校体系的基础”⑧,实际上它是前述新英格兰加尔文式宗教教育观与美洲殖民地实际相结合的产物。
这类以市镇名义批准建立的文法学校,实际上大多是依靠公共基金和捐赠支持的,私立的很少。—般来说,市镇当局事先决定开办学校的全部费用,然后就从公共税收中提取一定的数额来办学校。其余部分是接受捐赠和上学的儿童家庭承担。有些地方规定:“如果贫民儿童进校后没有能力付学费的话,乡镇就应当用地方税为他交学费,”⑨这种规定,表明这类地区学费制度的存在,同时也表明北美殖民地拉丁文法学校已将欧洲“免费教育即是贫民教育”的传统观念继承下来。虽然如此,这类学校也不是对欧洲学校的完全照搬,它已经改由市镇当局和人民共同兴办了。
此类拉丁文法学校的办学目标除为学生升学服务外,也为教会和“公共事业”培养人才,即为部分青少年日后成为当地的教会干部、行政官员、律师、医生等进行预备教育。按照传统,这种教育在当时被认为必须通过开设古典文科课程来进行,英语并不占主导地位。这种目标和教学内容实际上形成了一堵高墙,把一般民众隔在了拉丁文法学校之外;大多数拉丁文法学校后来日益偏重大学预备教育,因此越来越受到大多数人的抵制。1647年马萨诸塞的“祛魔法令”曾规定对忽视法令规定,拒不办校达一年以上的地方处以5镑罚金,以后又屡屡增加罚款。说明了反对力量的强大。仅管罚款累增,但仍无济于事,从1635年到1700年的65年间,新英格兰只开办过40所拉丁文法学校。在南方,1621年弗吉尼亚第一所拉丁文法学校失败后,1635年又有本杰明·西姆斯(Benjamin SYMS)等人捐赠土地和家畜创办免费学校等,但这类学校大多数水平很低,只相当于初等学校而已;也有少数学校具有英国公学或大学的学院水平,然而它们都没有坚持办下去。只有1693年最初作为文法学校建立起来的威廉玛丽学院真正延续至今。所以,一般认为这所学院既是美国南方高等教育之肇始,也是南方中等教育的开端。
自殖民伊始,直到18世纪美国独立革命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拉丁文法学校都是美国中等教育的主体,它与其他不断发展起来的各种学校一起;构成了美国中等教育发展的最早阶段。迟至1789年马萨诸塞州的法令中,还曾规定人口达150户和200户以上的城镇必须分别设立半年制和全年制的文法学校、教师必须是学院毕业生或持有擅长拉丁文语的证书;托玛斯杰弗逊(Thomos Jefferson1743—1826)1779年在他著名的《普及知识法案》中亦沿用文法学校之名,将它作为威廉玛丽学院的预备学校予以高度重视。在历史上,拉丁文法学校也的确为美国的政治界、思想界、文化界培养了许多优秀人才。除知名的教会人士外,诸如本杰明·富兰克林、约翰·汉考克(John Hancock)、塞缪尔·亚当斯(Samuel Adams)、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等科学家、政治家、文学家、也都在波士顿拉丁学校中就过学;即使是后来新生的文实中学和公立中学,也仍然带有文法学校的影响,如为升学做准备的教育目标、古典课程的保留、强调背诵和逻辑联系等等。时至今日,拉丁文法学校式的古典中学也并未在美国完全销声匿迹,有的仍然是大学的优秀预备学校。
参考资料
[1]
北美殖民时代的拉丁文法学校[引用日期201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