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族(中国古代部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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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8
商族
中国古代部族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商族 |
居住地 | 黄河下游 |
部落起源
史载殷先世事迹曰:“殷契,母曰简狄,有娀氏之女,为帝誉次妃。三人行浴,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长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亲,五品不训,汝为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宽。’封于商,赐姓子氏。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功业著于百姓,百姓以平。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困立。曹困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振卒,子微立。微卒,子报丁立。报丁卒,子报乙立。报乙卒,子报丙立。报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这就是《史记》给我们留下的商族先公传承的大致脉络。
玄鸟
社会形态
商部落的社会发展情况,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夏代时间范围内的先商文化先公时代。这是一个游牧流动时期,生产力还比较低下,商族主要活动在河北石家庄、邢台、邯郸一线。到了先公时代的晚期,商族南下发展到河南安阳、鹤壁一带,实力有所发展,成为了以夏民族为共主的中原部落联盟下的一个成员。第二阶段,是以郑州二里岗商文化为代表的商代前期,商民族则取代夏族而成了中原部落联盟的共主。而且,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从商代前期的后半段开始,各部族已由游动为主的氏族向以城邑为中心的方国发展,因此,原来的部落联盟已逐渐发展为方国联盟。第三阶段,是以安阳殷墟文化为代表的商代后期。这时,方国联盟发展到十分成熟的阶段,商民族居于中商大邑商之内,成了方国联盟的真正共主。而且在行政上,出现了地域管理的观念。商族称商王与贵族所居的中商大邑商为内服,而中商以外的广大地区,按亲疏关系分为侯、甸、男、卫、邦伯五个层次,合称外服。开启了西周分封授土授民制度的先。
契
商代先王时期的社会性质及其世系继承制既然如此,则早于商代的先商先公时期,在社会性质上应该是氏族血缘族团关系更为盛行,其兄终弟及继承制更为普遍。所以,前文所拟定的先商先公世系表中,从冥、季开始以兄终弟及制为主要特征当有相当的可能性。不仅如此,从冥、季往前推,直到始祖夒(岳时期,其世系则可能还表现为隔辈相传的祖孙继承制。
图腾崇拜
玄鸟
图腾崇拜作为一种原始宗教信仰。在玄鸟生商的传说中,很难看到原始图腾崇拜的特征”。“甲骨文绝不见以鸟为祈子求生对象”,因而“玄鸟”在商族人的心目中根本没有生育之神的地位。在甲骨卜辞中,反映出商代有祈子求生习俗,而且有确指的祈求对象,但这个祈求对象不是王亥,也不是其他男姓先公列祖,而是集中于妣庚、妣丙、妣壬、妣己、母庚这5位先公先王的配偶身上。其中妣庚是先公示壬的妻子;妣丙是大乙的王妃;妣壬配大庚或大戊;妣己配中丁或祖丁;母庚或称妣庚则是武丁的母亲。武丁之后,求祈时见不到了妣壬,所保留的四妣又规范为分主四方,结合进了商王朝国家形态下的四方观念,寄托对商邑及四方商宗族的永生和子孙后代永继永昌。但是,由于强加给商部族的鸟图腾崇拜观念的误导,致使有人竟把对王妣祈子的习俗也误解为母系社会影响因素,根本忘记了商代包括夏代均去原始社会已远的史实,更不知安阳殷墟所代表的已是高度发达的古代文明。
饕餮
纵观商代青铜器物上反映的制造使用者崇拜象征意义的各类动物纹饰,一种被北宋人命名并一直沿用至今的被称为“饕餮”的神怪动物纹,始终占居着最主导的位置,被饰于器物的主题位置。虽然这种神怪动物在器物上的形象表现是变化多端或多种多样的,但是,它的显著、尊崇地位始终主导着其它动物纹样。令人费解的是这种被称为“饕餮”的神秘纹样在周克商以后逐步变形后消失。与上述“饕餮”纹样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鸟形纹样,在属于早商时期的郑州二里岗所出的青铜器中,从未见到鸟形纹;鸟纹最早出现在器物上,大约已到了殷墟中期,但直到殷墟晚期,鸟纹多数只作为辅助纹饰;直到西周初年,鸟纹开始作为主题纹饰,西周中期前后大盛;到了春秋晚期,周所分封的各诸侯国铸制的青铜器上,仍有不同形态特征的鸟纹样主题。“饕餮”纹与鸟纹二者之间鲜明的、因为商亡周兴朝代更替原因致使的兴衰过程,一定蕴藏着各自部族过去的和心灵的秘密与寄托,其图腾与崇拜象征意义不言自明。对于被称之为“饕餮”的这类神奇怪兽所表现的内涵,其宗教意义与象征意义,中外学者多有探讨,但无一例外都避开其图腾意义。
参考资料
[1]
《史记·卷三·殷本纪第三》 · 国学网[引用日期2017-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