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罗马(封建君主制的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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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18
神圣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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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君主制的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全称: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或日耳曼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德语: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拉丁语:Sacrum Romanorum Imperium nationis Germanicae),是962年至1806年地跨西欧和中欧的封建君主制帝国,版图以日耳曼尼亚为核心,包括一些周边地区,在巅峰时期包括了意大利北部和中部(原属中法兰克王国)和勃艮第还有弗里西亚(今低地国家)。
基本信息
外文名 | 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
简称 | 神罗 |
主要民族 | 德意志人、捷克人、荷兰人、弗拉芒人、瓦隆人、意大利人等 |
官方语言 | 德语、拉丁语等多种语言 |
国歌 | 《天佑吾皇弗朗茨》(1797-18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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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简介
德国历史上的第一帝国是指962~1806年的神圣罗马帝国。
962年神圣罗马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拉丁文:Sacrum Romanorum Imperium nationis Germanicae)中世纪欧洲封建帝国。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962~973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
帝国统治者以罗马帝国和查理大帝的继承者自命,对外大肆扩张。11~12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同罗马教皇为争夺主教继任权发生激烈斗争,这不仅是争夺教会控制权的斗争,也是中央王权同地方封建分离主义势力的斗争。尽管如此,在整个中世纪,帝国和教会在维护封建制度方面,是始终紧密合作的。
帝国统治者为称霸欧洲,多次入侵意大利,旷日持久的战争消耗了帝国的实力。霍亨施陶芬王朝统治时期,中央权力衰落,国内各地缺乏经济联系,帝国成为承认皇帝最高权力的各封建公国和自由市的不巩固的联盟。
1254~1273年是德意志历史上的空位时期。这个时期,各诸侯、骑士和城市间的纷争和内讧连绵不断。13世纪末,帝国出现许多独立的封建领主,皇帝对其直辖领地外的封建诸侯没有管辖权。
13世纪下半叶后,由于勃艮第和意大利脱离帝国,其领土主要限于德语地区。
从15世纪初起,帝国各地开始割据,皇位均由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占据。
1474年起,帝国被称为德意志民族神圣罗马帝国,已成为徒具虚名的政治组合。
1806年为拿破仑一世的打击下,名存实亡。
帝国象征
发展历史
形成
神圣罗马帝国各邦国国徽
476年,西罗马帝国彻底解体,末任罗马皇帝自己发出退位诏,宣布西罗马帝国不复存在,帝国的所有殖民地均可自行独立。
东罗马帝国却得以保留,即后来史称的“拜占廷帝国”。
凡尔登条约将查理曼帝国一分为三
查理曼帝国至少在理论上奠定了后世神圣罗马帝国的基础,直到1806年神圣罗马帝国被取消为止。教宗利奥三世认为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标志着神圣罗马帝国的开端,然而大多数人还是认为那时的帝国应该叫做法兰克帝国。
843年,路易一世的三个儿子订立凡尔登条约,分全国为三部分。其中查理大帝的长孙洛泰尔一世(795年—855年)承袭皇帝称号,并领有自莱茵河下游以南、经罗纳河流域,至今意大利中部地区的疆域,称为中法兰克王国。而他的弟弟路易(804年—876年),被称为日耳曼人路易,分得莱茵河以东地区,称为东法兰克王国。另一个弟弟秃头查理则领有除此之外的西部地区,称为西法兰克王国。
加洛林王朝
神圣罗马帝国的前身东法兰克王国
自胖子查理之后,罗马帝国皇帝的头衔拥有者大多是由教宗加冕的意大利国王。意大利国王的实际统治范围极其有限,仅限于意大利东北部,而那些国王几乎是清一色的意大利本土贵族,最后一位这样的皇帝是死于924年的意大利的贝伦加尔一世。
奥托王朝
当加洛林家族的最后一位国王孩童路易于911年去世后,东法兰克贵族没有选择加洛林家族的成员作为路易的继任者,而是选举法兰克尼亚公爵康拉德(Conrad of Franconia)为新一任国王。康拉德临终之时,指定宿敌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德意志)为继任者。
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在众多东法兰克王国的公爵当中,被推举为东法兰克王国国王。亨利去世后其子奥托一世继位为东法兰克国王。
亨利死于936年,但他的后代——奥托家族的国王们继续统治了东法兰克王国一个世纪左右。亨利指定的继承人奥托一世于936年在亚琛被选为国王。他平定了一系列由其长兄和一些公爵发动的叛乱。在那之后,国王成功地掌握了公爵的任免权,并常常任命主教来管理行政事务。
在951年,奥托一世帮助阿德莱德(Adelaide,一位意大利的寡妇王后)击败了她的敌人。他接着娶了她并控制了意大利。
在955年,奥托一世在对阵马札尔人的列希菲德战役中赢得了一场决定性的胜利。
962年,东法兰克国王、奥托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一直到973年,成为罗马的监护人与皇帝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
神圣罗马[历史国家]
王国没有固定的首都,而且国王不断往返与各个住处之间来处理政务(被称为Kaiserpfalz)。然而每位国王都有偏爱的地点,对奥托一世来说是马格德堡。王位继续以选举的形式传递着,不过在国王们死亡前,他们的子嗣常常被选为下一任国王,这就使他们的家族长期保有王位成为了可能。这一特点一直持续到12世纪萨利安王朝结束。
这也重新引发了与君士坦丁堡的东罗马帝国皇帝的冲突,尤其是在奥托一世的儿子奥托二世自称为罗马人的皇帝之后。尽管如此,奥托二世仍然以迎娶拜占廷公主提奥法努(Theophanu)的方式保持了与东罗马帝国的联姻关系。他们的儿子奥托三世把注意力放在了意大利和罗马教廷上,并开展了广泛的外交,但是他却于1002年英年早逝。
法兰克尼亚王朝
王朝统治期间,与教皇之间发生了激烈的叙任权斗争。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期间,“罗马人的国王”(拉丁语:Rex Romanorum)取代了东法兰克国王,首次成为未加冕的皇帝当选者的称号。(这是幼年登基为王的亨利四世对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的回应,后者企图通过称呼幼王为“德意志人的国王”或“条顿人的国王”(拉丁语:Rex Teutonicorum)来否定未加冕的国王统治罗马的普世性,以此确立教廷对帝国的优越性)
叙任权斗争
(国王们常常雇佣主教管理行政事务并决定进入教会任职的人选。在克吕尼改革(Cluniac Reforms)初期,罗马教廷愈发认为此种越权行为不妥当。很关心克吕尼改革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决心反对此类行为,于是引发了与国王亨利四世的主教叙任权之争。国王反对教皇的干涉并劝说主教们废黜了教皇。教皇反过来也开除了国王的教籍,宣布废黜国王并解除了亨利的忠诚宣誓。
国王发现自己在政治上孤立无援,只好强迫自己于1077年进行了著名的卡诺莎之行,并以背负耻辱的代价使自己恢复了教籍。与此同时,德意志的公国们已经选出了另一位国王:斯瓦比亚的鲁道夫(Rudolf of Swabia)。亨利成功地击败了他,但最后又遭遇了更多的起义、重新被开除教籍,甚至是他自己儿子发动的叛乱等。
他的次子亨利五世于1122年成功地与教皇和主教们达成了沃尔姆斯宗教协定。帝国的政治权力被保留了,但这次冲突显示了所有统治者的权力都有限制,尤其是有关教会的,并取消了国王此前享有的圣人身份。教皇和公国们自此在帝国的政治体系中占据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兴盛
霍亨斯陶芬王朝
神圣罗马[历史国家]
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统治者们越来越多地把土地借给家臣,腓特烈希望他们会比公爵们更可靠。这一新兴阶级最初是主要服务于战争的,他们后世骑士阶级的前身,也是帝国权力的根基。霍亨斯陶芬王朝时期帝国的另一本质性变化是在隆卡格里亚建立的整个帝国的新秩序。此举一方面是要废除众多公爵的私人封地,另一方面也试图将皇帝的臣子们归于同一个合法的司法和公诉体系之下,这正是现代“法制”理念的前身。另一个崭新的理念是新式城市体系的建立——由皇帝和本地公爵共同完成。这一理念的形成一部分是由于人口剧增,同时也是为了将经济发展重心放在重点地区,在以前城市只形成于古罗马的地基或主教辖区之上。包括弗莱堡在内的一些城市建立于12世纪,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很多后世城市的经济发展模板,如慕尼黑。
神圣罗马[历史国家]
腓特烈的政策主要针对意大利,他在北意大利与一些日益富裕和独立的城市发生了冲突,尤其是米兰。他也由于支持一位少数派候选人,反对教皇亚历山大三世而卷入了与罗马教廷的冲突。腓特烈在1177年与教皇握手言和之前,支持了一系列伪教皇。在德意志,皇帝多次在公国和城市等竞争对手面前保护狮子亨利(尤其是慕尼黑和吕贝克)。不过亨利对腓特烈政策的支持并不太强,在意大利战争进入到危机时刻时,亨利拒绝了皇帝的军事支援请求。当腓特烈回到德意志时,愤怒的他对亨利公爵提起了诉讼,使亨利的土地全部被没收。
在霍亨斯陶芬王朝期间,德意志的公国们靠着帝国西部巧舌如簧的农民、商人和工匠(包括基督徒和犹太人),成功地、和平地推动了向东方土地定居的进程,此前由西斯拉夫人定居或无人定居,这些土地逐渐的日耳曼化。凭借定居地的东扩,也由于本地斯拉夫统治者与日耳曼人的通婚,帝国的影响力不断上升,最终到达了波美拉尼亚和西里西亚。同时,条顿骑士团在1226年被马佐夫舍的康拉德公爵(Duke Konrad of Masovia)邀请到普鲁士来促使普鲁士人的基督教化。然而条顿骑士团国和他的日耳曼继承者普鲁士王国从来就不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
在1190年红胡子腓特烈参加了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并死于小亚细亚。他的儿子和继承人,亨利六世统治期间,霍亨斯陶芬王朝达到了巅峰。亨利将诺曼人的西西里王国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俘虏了英格兰国王狮心理查,并在1197年去世前试图建立君主世袭制。他的儿子腓特烈二世虽然已经被选为国王,但只是一个生活在西西里的小孩子。德意志诸公国决定选择一位成年国王,出现红胡子腓特烈的幼子斯瓦比亚的菲利普(Philip of Swabia)和狮子亨利的儿子不伦瑞克的奥托(Otto of Brunswick)两位人选竞争王位的局面。
1208年,菲利普在一场争吵中被谋杀,奥托赢得了短暂的胜利,直到他也开始宣称西西里的王位。教皇英诺森三世惧怕帝国和西西里的威胁,于是支持西西里的国王腓特烈二世进军德意志并击败了奥托。虽然腓特烈出征德意志之前将西西里王位传给了他的儿子亨利,但在他胜利之后,腓特烈并没有履行他保持两个国家分离的诺言,仍旧保留自己对西西里的实际控制权。这一局面一直持续到1220年腓特烈加冕为皇帝。教皇惧怕腓特烈集中的大权,最终对他施以绝罚。另一方面,腓特烈曾承诺发动十字军东征,但却一再推迟。他虽被开除教籍,腓特烈还是在1228年领导了十字军东征,这次东征结束于一系列谈判并使耶路撒冷王国(Kingdom of Jerusalem)短暂复国。
帝国中唯一一个王国——波希米亚王国是一个重要的区域势力。1212年,皇帝腓特烈二世颁布西西里金玺诏书,承认了国王普热米斯尔·奥托卡一世(自1198年开始使用国王头衔)及其后代的王室头衔,并将波西米亚公国晋升为王国。波西米亚国王从此被豁免了除参与帝国会议之外的所有义务。
腓特烈的统治期是帝国中央集权瓦解的转折点。当他专注于将西西里建立成一个现代的中央集权国家时,他大部分时间都不在德意志,并给予了德意志的公国和主教国们广泛的特权:在1220年的《神圣诸侯契约》(Confoederatio cum principibus ecclesiasticis)中,腓特烈下放了很多权力给主教,如制定关税、铸币和设防。在1232年的《世俗诸候法案》(Statutum in favorem principum)中又将大部分上述特权分给了世俗地区。虽然事先这些特权很多都已经存在了,但现在它们被广泛而一次性地授予。腓特烈希望能以此在他专注于意大利事务期间,德意志的公国们能帮他维持好阿尔卑斯山以北的秩序。1232年的《世俗诸候法案》中首次将德意志的公爵们称为domini terræ,即他们领地的主人,这也是政治术语一次非凡的进步。
衰落
神圣罗马帝国早期三个王朝时期,由于皇帝基本上都以日耳曼五大部落公爵的身份登基,以及与罗马教廷的合作关系而维持了帝国内部稳定。在腓特烈二世采取重意大利轻德意志政策后,皇帝在德意志的权力威望逐渐衰落,而沦为与一般德意志诸侯无异的小领主。随着腓特烈二世的去世,此前的政策倾斜以及与教廷关系破产造成的潜在危险因为缺乏有能力的皇帝而一次性爆发。经历了大空位时代以后,到了12世纪至13世纪期间,皇帝只能靠家族力量以政治手段和联姻取得王位和帝位,缺乏强大的王室领地作为税收来源和王权扩张的基础,对于皇帝名义上可向帝国内成员收取的只有定额军事征收税,这种松散的政治邦联形态在三十年战争中被彻底摧毁。
大空位时期
腓特烈二世于1250年死后,德意志王国(German kingdom)分裂于他的儿子康拉德四世和另一位国王荷兰的威廉(William of Holland,死于1254年)手中。康拉德死后便是大空位时期(Interregnum),在这一时期没有一位国王能得到普遍的认可,而公国们就此得以巩固他们的基础,甚至变为更加独立的统治者。
1257年后,王冠在归尔甫派(Guelph party)支持的康沃尔的理查(Richard of Cornwall)和卡斯提尔的阿方索十世之间展开了争夺,后者被霍亨斯陶芬派承认,但是从未踏上过德意志的土地。
然而他们都低估了这位伏枥老骥的雄才大略:1276年,鲁道夫一世以违反小特权为由,向擅自吞并巴本堡领地的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宣战,最终在两年后于杜恩克鲁特战役击杀对手,成功将地域广大的奥地利变成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袭领土,从而一跃成为与波希米亚不分伯仲的德意志强藩。此后,帝国皇冠就几乎一直在波希米亚国王(主要出身卢森堡家族)和奥地利大公(哈布斯堡家族)手中流转,直到哈布斯堡家族出身的波希米亚与匈牙利国王斐迪南一世,从兄长皇帝兼奥地利大公卡尔五世手中接过帝国皇冠,兼任了奥地利大公和波希米亚国王,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及其分支哈布斯堡-洛林皇朝,一直垄断皇位直至帝国彻底解体。
然而这个时期即便是皇帝已经拥有了(相对于其他诸侯的)强大实力和广大的世袭领地,神圣罗马帝国的集权化道路依旧是举步维艰:鲁道夫一世将奥地利纳入家族领地的行径遭到了封建贵族的一致反感,以至于其驾崩之后,当选为罗马帝国皇帝的不是哈布斯堡的阿尔布雷希特,而是拿骚的阿道夫;控制了波希米亚、上萨克森、勃兰登堡等广大领土的卡尔四世所能做到的,只是颁布金玺诏书,确认诸侯的特权,以防止对立皇帝的出现和内战的爆发。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帝国改革可谓走得最远,但也仅仅是通过帝国议会与封建军制的改革、帝国统治院和帝国管区的设立,以产生一个由贵族所治,为贵族所服中央政府。而这个脆弱的中央政府在后来的宗教改革中被搅的支离破碎。至于世界霸主卡尔五世,这个因为西班牙和勃艮第文化背景而始终得不到德意志贵族拥戴的虔诚天主教徒,最终深陷宗教纷争的泥潭,黯然让位于其胞弟斐迪南一世。
政治格局变化
13世纪同样见证了土地管理方式向中世纪晚期过渡的整体性变化,以损失贵族封建制度为代价,为政治权力转移到冉冉升起的资产阶级手中做了准备。金钱除了用于支付人头税以外,开始更多地代表农业的经济价值。农民更多地开始被要求上交土地税。“所有权”的概念开始代替古代的管辖权模式,尽管它们仍然联系得很紧密。在帝国辖区,权力联系得更紧密:无论是谁拥有了土地的管辖权,其他的权力也就应运而生。然而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一时期的管辖权并不包括司法权,事实上后者直到世纪才真正出现。法庭审判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传统和惯例。
在这一时期,帝国所辖各区域开始转型为现代国家的前身。这一进程随着地域的不同区别很大,发展最快的地区很大程度上与古代日耳曼部落的区域重合。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时期帝国开始与德意志民族国家和日耳曼地域国家产生等价关系:腓特烈三世首次在国号上加上“德意志民族/日耳曼民族的”(Deutscher Nation/Nationis Germanicæ)的修饰语,马克西米利安一世则在首次在礼仪头衔中加上“日耳曼尼亚国王”(Germaniae Rex),而传统上表达对日耳曼尼亚治权的头衔是责实不明的“罗马人民的国王”(Romanorum Rex)。
而因资本主义发展而富庶的北意大利城邦,如威尼斯、佛罗伦斯、比萨等等,持续地吸引着皇帝的注意和精力,使帝国对日耳曼与意大利其他地区的专注也减弱。
此外,帝国欠缺公认的王室继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选帝侯继任皇帝的纷争,因而导致帝国的内战和陷入无政府状态。继位皇帝必须以武力战胜其他不支持的诸侯,或者必须想办法赢得多数诸侯的拥戴,才能维系皇帝的权威;在这种情况之下,神圣罗马帝国虽然有各成员国集结成一个核心“国家”之名,实际上却逐渐演变成为一个松散的“邦联组织”。
三十年战争
覆亡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神圣罗马皇帝利奥波德二世的妹夫——法王路易十六被推翻。而他的妹妹,法国王后玛丽·安托瓦内特被法国共和政府处决,再加上“公平、自由、博爱”思潮的扩散,利奥波德二世极力联合欧洲各国君主,以武力保卫法国的君主制。
1792年利奥波德二世正式与普鲁士缔结同盟,准备以武力干涉法国。但他却在这时暴毙。不过他的儿子,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继续了他的政策,更于次年与普鲁士、萨丁尼亚、英国、荷兰和西班牙组成第一次反法同盟。但这个联盟在1797年,因联军被拿破仑所率领的法国意大利方面军打败,被迫议和而土崩瓦解。
1799年,欧洲列强趁法军猛将拿破仑的军队被困埃及的契机,再次发起反法战争。这次帝国联同英国、土耳其、俄罗斯组成了第二次反法同盟。但同年底拿破仑只身返国,发动雾月政变并取得法国军政大权,成为法国第一执政。此后拿破仑亲自指挥意大利方面军,回头对付反法各国,于1800年打败联军,帝国不得不与拿破仑议和,解散反法同盟。而拿破仑在政变结束后三周发表的公告中,宣布“大革命已经结束”,令欧洲列强稍微安心,再加上他们的实力受损,因而暂时放弃反法的行动。但拿破仑的野心令欧洲在几年后再起干戈。
1804年5月18日,拿破仑称帝。神圣罗马皇帝弗朗茨二世见到法国大革命和拿破仑的崛起加剧了德国诸城邦的分化,担心法国再次扩张,与神圣罗马帝国抗衡。因此,他决定纠合英国,俄国,瑞典和那不勒斯,组成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帝国在俄军支援下入侵法国盟国巴伐利亚。而那不勒斯则和帝国军一道进攻拿破仑在意大利的盟国。不过拿破仑迅速做出反应,自本土挥军渡过莱茵河。12月2日,法、俄、神圣罗马三国皇军,在奥斯特利茨进行了一场“三皇会战”。拿破仑最后不但守住巴伐利亚,更攻入哈布斯堡领地摩拉维亚,更将帝国军赶出意大利,并在普鲁士境内打败俄援军。
1806年7月12日,在拿破仑的威逼利诱下,16个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员邦签订了《莱茵邦联条约》,脱离帝国,加入邦联。此举严重削弱奥地利在德意志地区的领主地位,令弗朗茨二世大为不快。拿破仑为了吸引更多国家加入邦联,决定亲手终结神圣罗马帝国。因此他对奥皇弗朗茨二世发出最后通牒,要求他解散神圣罗马帝国,并且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和罗马人民的国王的称号。最后弗朗茨二世于1806年8月6日放弃神圣罗马帝号,仅保留奥地利帝号,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
行政区划
帝国版图
神圣罗马[历史国家]
1806年,拿破仑大军推翻帝国。此时帝国疆域大致只包括以奥地利为中心的60万平方公里哈布斯堡王朝领地。
帝国人口
在公元962年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统治着470万人口;1000年时,增加到700万人口;到1100年增长到820万;到1200年达到1020万。到1600年人口达到2300万人。
1500年神圣罗马帝国主要城市 | ||
排名 | 城市 | 人口 |
1 | 米兰(Milan) | 100,000 |
2 | 布拉格(Prague) | 70,000 |
3 | 热内亚(Genoa) | 58,000 |
4 | 根特(Gent) | 5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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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皇帝
自奥托一世(奥托王朝第一任皇帝)由教宗加冕以来,每一位“罗马人民的国王”都希望获得皇帝名号。但由奥托一世所创建的帝国,其皇帝称号来自于教皇赋予的“西罗马的皇帝”称号,皇帝通过征服意大利来取得“罗马皇帝”的合法性。帝国的所谓选帝侯,其直接选举的当为“罗马人的国王”,而非皇帝。因此,并非每一位德意志统治者都可以成为皇帝,只有进军意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强者,才可获得这一殊荣。
历代皇帝
神圣罗马帝国的成功,基本上是受惠于日耳曼和意大利这两个主要成员。日耳曼人并没有消除多少野蛮的特性。他们很早就被查理曼征服。帝国也从意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贸易等方面获利良多。意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国确保的和平与稳定,因为他们曾在五百年前受到入侵。由帝国所提供的保护防卫了罗马教廷,并且让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得以开始发展。
帝国皇帝的军队由教会土地的佃户所担任,他们有义务为皇帝服军役,是皇帝在与教会决裂而失去权威前这些士兵是皇帝军队的多数。第二种重要的部队是由庄园农奴组成的兵团,虽然他们一部分会在接受最好的训练与装备后成为骑士,却不是自由人。第三由帝国分予土地的自由民、军户、农民、骑士也有义务服从号召。之外帝国内所有的部队皇帝理论上皆有权指挥,各公国在皇帝的请求下也会提供军役的号召。这些军队会被用来镇压由帝国内贵族和农民所参与的暴动或政争,也必须抵挡来自北方的维京人和东方的马札儿人所发动的入侵。
在奥托王朝与萨利安两朝,皇帝还有实际的权力,帝国军的指导权让皇帝在具掌控帝国内成员的实力。
然而,皇帝和教皇之间的对抗,间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来命运。这项对抗是关于皇帝对主教职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内其他教堂神职人员的任命。教皇葛列格里七世反对这项措施,因为如此一来导致教堂神职人员的职位买卖,成为主要的贪污腐化来源。神职人员的职位常常落到出价最高的竞标者手里。在长期数位教皇和皇帝之间的竞争,教皇赢得选择主教的权利。在这场争执中,帝国就在日耳曼爆发了内战。
削弱了皇帝们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统治权。当皇帝被暂时逐出教会并且投注于对抗罗马的战争时,帝国的政权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预或帮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亲王团结自己的力量并与维京人作战。在意大利,兴起中的城邦国家联合起来组成伦巴底联盟,并拒绝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地位。
因此随着德意志各诸侯离心倾向的加剧,皇帝的地位不断下降。
1356年卢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黄金诏书》)以后,皇帝实际由王国境内七大选帝侯选举产生,他们是最古老同时也是最具权势的三大教会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四大世俗领主:波希米亚国王、莱茵—普法尔茨伯爵、萨克森—维滕堡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国的成员国不再认为皇帝与帝国有实际价值。
在日耳曼和意大利的政权,自此从皇帝身上转移到地方上的亲王和城市。皇帝的军队叛乱,占领由他们驻守的城市和城堡,并宣布这些地方被解放。而当时的皇帝为重新夺回意大利,对日耳曼地方上的亲王作了很多的让步。到了十三世纪中期,神圣罗马帝国便已名存实亡,皇位更虚置达二十年。日耳曼的亲王只关心自己所保有的东西。意大利的城邦国家并不接受日耳曼的统治者,而且他们也强大得足以防卫自己。
中古时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亲王推选出来的,但仅徒具空名,对地方的控制力远远不及他们对自己家族庄园的掌握。几个世纪以来,日耳曼只能算是欧洲的一股小势力。
16世纪时,哈布斯堡家族试图重振皇权,但因欧洲各国和德意志诸侯的联合反对而作罢。
1806年解体后,各邦国各自称帝,神圣罗马帝国名存实亡,没有标志的皇帝。
区别拜占廷
帝国在欧洲的位置
行政结构
神圣罗马帝国(The Holy Roman Empire,962~1806A.D.)
1. 渊源:由东法兰克王国蜕变而来,公元962年东法兰克王国国王奥托一世亲至罗马城,跪在查理曼曾经跪过的地方,要求教皇约翰十二世(John XII)为他举行加冕典礼,要求人民称他为「罗马人的皇帝」,并将东法兰克王国改名为「神圣罗帝国」。
2. 国策:以古罗马帝国的真正继承人自居,处心积虑完成其理想中的领域——包括一切基督教国家在内。
3. 疆域:全盛时期包括尼德兰(Netherland,包括今荷兰及比利时)、日耳曼、波希米亚(Bohemia)、奥地利、瑞士、勃垦第以及意大利北部。(英、法、西班牙、瑞典、丹麦、挪威等基督教国家均未曾隶入版图)。
4. 宗教:原则上支持罗马教皇;实际上,教皇与皇帝间明争暗斗。
5. 帝国组织:皇帝无实权,帝国组织松散而庞大,皇帝之下的诸侯(Vassals)、主教区(Dioceses)、骑士团体(Knights)及自治城市(Free Cities)各自为政,理论上连系各成员共同辅助皇帝的公会(即帝国会议Diet),事实上沦为各方争取特权之场所。
6. 帝国隐忧:(1).地方主义(Particularism)盛行,区域间难以合作。(2).历届皇帝驰心外务,内政不修,臣民离心离德。(3).政教之争,打击皇帝尊严。
1个帝国:
奥地利
8个王国:
普鲁士
巴伐利亚
萨克森
巴登
荷兰(其国王作为卢森堡大公而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
英国(国王源自德国汉诺威公国,享有德意志邦联成员身份)
黑森王国
符滕堡
黑森-卡塞尔
萨克森-魏玛
11个公国:
萨克森-哥达
萨克森-迈宁根
萨克森-阿尔滕堡
萨克森-柯堡-哥达
不伦瑞克-沃芬巴赫
荷尔斯泰因-奥尔登堡
梅克伦堡-什未林
梅克伦堡-斯特雷利茨
安哈特-德骚
安哈特-伯恩堡
安哈特-科滕
霍亨佐伦-黑兴根
霍亨佐伦-西格马林根
拿骚
列支敦士登
施瓦岑堡-桑德豪森
施瓦岑堡-鲁多尔施塔特
瓦尔戴克-皮埃蒙特
长系琉森
幼系琉森
绍姆堡-利珀·
利珀亲王国
4个自由市:
吕贝克
法兰克福
不莱梅
汉堡
相关评论
总结
神圣罗马帝国的统治完全是中世纪式的,皇帝没有实权,实际权利掌握在300多个大小领主手中,(对此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哲学家伏尔泰曾有如下评价30年战争后的神圣罗马:“既不神圣,也无罗马,更非帝国.”因为神圣罗马帝国此时已经失去北意大利,让德意志国王不再是罗马人的皇帝,北德意志不再被天主教徒掌握,因此不神圣,而失去一半以上的土地也有失帝国名誉.)所以它的统治是很分裂的,各地领主完全自治,拥有自己的军队,朝廷,甚至有收税的权力。
一位商人走200公里,竟然需要交13次税!这种制度严重阻碍了帝国的工商业发展。而且,教皇在此也有很大权力,著名的“什一税”就是教皇的发明。由于神圣罗马帝国借助教会来宣扬自己的神圣性,它对教会也负有义务,因此多少受到教会制约。虽然其中也有个别皇帝凭借自身能力与魅力迫使教会就范,但也是表面与暂时的。总而言之,这个帝国的国力是很差的。
另外在“三十年战争”后,帝国被其他国家分成300多小国,沦为二流国家。
评价
神圣罗马帝国领土的变迁
但是以欧洲传统的皇冠(王冠)传承理论来说,无论谁在哪个地区立国,只要皇冠仍是原来那顶皇冠(王冠),就算作是同一个国家的规则,则奥托一世只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个王朝的开创者,而不是帝国开创者。
这与罗马帝国和东罗马帝国是一样的,东罗马帝国在历史研究上往往与罗马帝国被认为是两个帝国。但在皇冠传承上来说,东罗马帝国的皇冠是罗马帝国的皇冠分出来的,自然是同一帝国,尤其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
因此,查理曼帝国是否算作泛义的神圣罗马帝国,因为划分标准不同,历史学家持不同意见是正常的。在《席德梅尔的文明Ⅳ》中,就将查理曼算作神圣罗马帝国的君主。
参考资料
[1]
你知道这些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吗? · 腾讯网[引用日期2016-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