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纲目》仿效《春秋》、《左传》,创立了“纲”与“目”。按照时间顺序记载史事,记载一事,首先标列提要,用大字书写,顶格编排,即纲;之后叙述具体内容,用小字分注,低格编排,即目。这种体裁称为纲目体。
如卷三:
太宗孝文皇帝元年冬十月……以陈平为左丞相,周勃为右丞相,灌婴为太尉……陈平谢病曰:“髙祖时,勃功不如臣;及诛诸吕,臣功亦不如勃。愿以右丞相譲勃。”从之…… 其实是简化的编年体体例,条例清楚,形成了纲目体体例。朱熹不仅从体例上仿效春秋经文,从写法上也仿效春秋笔法。但由于春秋笔法的使用对其史料价值有所损坏,而且纲目体史书大多是改编之作,史料价值并不是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