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氏族公社(以母亲血缘关系结成的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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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3
母系氏族公社
以母亲血缘关系结成的基本单位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母系氏族公社 |
简述
母系氏族的存在是因为当时人类对于自身生理现象还没有足够的了解,没有把两性关系与繁衍后代联系起来,只知道子女与母亲有血缘关联,而不知道父亲的存在,更不知道与父亲的血缘关联。随着医学的发展,当人类发现两性关系与生儿育女之间的必然联系时,再由于男性生理条件更容易获得生产生活资料,能承担家族责任,男性也就逐渐担负起当家做主的责任,母系氏族社会就逐渐消亡了。
在母系氏族公社中,妇女们在生产和生活中起着主导作用。世系按母亲计算,实行母系继承制。孩子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妇女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除了管理氏族公社内部事务外,妇女主要从事采集和原始农业,使生活的供给比较稳定。男子则主要从事狩猎。母系氏族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议事会,由全体成年的妇女和男子参加,享有平等的表决权。
每个母系氏族公社有自己的名称、墓地,在社会生活中,崇敬共同的神祇或图腾。在婚姻关系上,禁止族内群婚,必须同别的氏族公社实行族外群婚。在氏族公社里,除了氏族公社成员个人日常使用的工具外,土地、房屋、牲畜等都归氏族公社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贵贱贫富之分,过着平等的生活。
母系氏族制度的基本特征:①世系按母亲的血缘计算。②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她们既是生活的组织者,又是氏族的管理者。③财产属公社所有,没有贵贱贫富之分,没有阶级区别。④具有共同的居住区。
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产生氏族,氏族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之上的一种具有相当稳定性的早期社会组织,是原始时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人类学、考古学资料表明,氏族从诞生开始便是母系,母系氏族组织和制度是全人类各民族社会发展史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历史现象。母系氏族公社经历了萌芽发生、发展繁荣和衰落解体等几大阶段;按考古学分期,则经历了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中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早、中期;就中国人类历史发展的主体情况看,母系氏族公社组织流行的时间约从距今 20—30 万年前始至距今 5000年前后。母系氏族公社作为一种社会基本组织和制度的发生、发展乃至衰败的历史,事实上也是母系氏族公社作为社团组织在建制上的习惯或习俗的发生、发展乃至衰败的变迁史。
历史时期
早期
血缘家族公社组织向母系氏族公社组织的演变,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标志着原始社会史由此进入一个极为重要的崭新阶段。母系氏族组织从血缘家族组织中的裂变或分化,即母系氏族组织的萌芽或初现,学者或认为是在距今约 20—30 万年前至 5 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中期。而从距今 5万年前至距今 1 万年前左右,母系氏族公社组织获得了初步的发展,考古学文化也从旧石器中期进入晚期阶段,对从旧石器中期至晚期诞生并有所发展的母系氏族组织,学者或称作早期母系氏族公社。
早期母系氏族组织的形态或形式大致有两种:一是两个相邻而居的血缘家族,受自然选择原则的支配,通过相互间的族外群婚,构成了原始的母系氏族组织雏型;二是从一个血缘家族中分裂出两个小集团,即两个半边或称两分组织,通过两个集团间实行集团外的群婚,从而构成具有真正意义的母系氏族形态。以上两种组织形态,是当时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基本单位,他们所共有的明显标志是:有共同的女系(母系)祖先,子女从母居,世系按女系计算,财产按母系继承,共同劳动和分配享受劳动产品,女子在生产和经济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组织形态亦基本能保持其稳定性。
据考古资料,中国境内实行过早期母系氏族制度或流行这种社团习俗的古人类或古文化遗址,迄今所知已为数不少,粗略统计已达数十处,如广东马坝人、湖北长阳人、山西丁村人、广西柳江人、北京山顶洞人等等。
衰落期
衰落期的母系氏族组织,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新的组织形态出现所带来的冲击,其组织形态的部分特征除了转移、溶合到新的形态中外,绝大部分特征均已名存实亡,为新的父系组织形态所削弱并取代。
考古发掘和研究的成果表明,发展繁荣期至衰落期的母系氏族组织规模,已不是早期的、简单的两邻或两分组织,它们在两邻、两分组织的基础上,通过自然选择原则,已进一步分化发展出若干的母系家族大、小集团,又逐渐发展成规模更大的氏族集团。就中国的情况而言,其规模可谓是盛况空前,呈现出在全国范围内到处开花结果和星罗棋布的流行发达态势,并以此构成了规模宏大的母系氏族社会。
迄今为止,经考古发掘揭露和研究证实的属此阶段的中国古文化遗址,其总数已逾千处,因篇幅关系,在此无法一一列举,其中重要者主要有: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西藏、新疆和广东等地发现的细石器文化,以河北磁山、河南裴李岗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以陕西半坡、河南庙底沟等为代表的新石器时代中期仰韶文化,以及其它地区同一时期的原始文化等等,也都是属于流行此期母系氏族组织习俗的主要文化遗址。尤其是辽宁凌源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女神”像的出土更突出地说明了母系氏族制的问题。
关于母系氏族组织的存在和流行,在中国古文献中有不少传说。《庄子?盗跖》:“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类似的记述,亦见于《绎史》、《白虎通》、《吕氏春秋》、《春秋公羊传》、《路史》注、《汉书人表考》、《帝王世纪》、《史记》、《三代世表》诸书中,这些传说,为研究认定中国古代母系氏族公社组织的存在提供了重要的旁证。
从社会发展史的总体情况看,在中国新石器时代晚期,母系氏族制逐渐被父系氏族制所取代。但从个别现象观察,这种制度并未完全消亡。据史籍记载,从殷周时期直到近现代,在中国的少数民族中,仍可见到母系制习俗流行的残余。
文化尚存
活化石
母系社会文化信息尚存
生态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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