榷场(宋辽金元各在边境设的互市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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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3
榷场
宋辽金元各在边境设的互市市场
基本信息
外文名 | 无 |
属性 | 互市市场 |
中文名 | 榷场 |
其他信息
原因 | 各地区经济交流的需要 |
发展
宋夏之间,先于景德四年(1007)在保安军(今陕西志丹)置榷场互市,后来又在镇戎军(今宁夏固原)等地置榷场。
在宋仁宗赵祯、宋神宗赵顼等各朝,都曾因战争而一度废罢。
辽夏间则有在辽境的振武军(今内蒙古和林格尔西北)榷场。
此后,宋金之间先后在宋境的盱眙军(今江苏盱眙)、光州(今河南潢川),安丰军花靥镇(今安徽寿县西北)、枣阳军(今湖北枣阳)以及金境的泗州(今江苏境内)、寿州(今安徽凤台)、蔡州(今河南汝南)、唐州(今河南唐县)、邓州(今河南邓州)、颍州(今安徽阜阳)、息州(今河南息县)、凤翔府(今陕西凤翔)、秦州(今甘肃天水)、巩州(今甘肃陇西)、洮州(今甘肃临潭)等地置立榷场。
金夏间榷场,则主要在金境的兰州(今甘肃兰州)、保安州(今陕西志丹)、绥德州(今陕西绥德)、以及东胜州(今内蒙古托克托)、环州(今甘肃环县)等地。
榷场贸易
中原及江南地区向北方输出的主要是农产品及手工业制品以及海外香药之类。
辽、金、夏地区输往南方的商品则有牲畜、皮货、药材、珠玉、青白盐等。
榷场贸易受官方严格控制。官府有贸易优先权。
榷场领辖于所在地区的监司及州军长吏,又另设专官,稽查货物,征收商税。
宋金榷场制度,小商人10人结保,每次携一半货物到对方榷场交易。
大商人悉拘之,以待对方商贡前来。
榷场商税是官府一笔不小的财政收入。
还有官牙人评定货色等级,兜揽承交,收取牙税。
交易双方须由官牙人从中斡旋,不得直接接触。
各政权对榷场交易的商品种类也有严格规定。
如北方的战马,南方的铜铁、硫黄、焰硝、箭笥之类军用物资,一般都严禁出境。
虽然当时民间走私贸易十分活跃,榷场贸易仍是不同政权各地区之间经济交流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