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宝(宋朝时期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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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3
王大宝
宋朝时期大臣
代表作《周易证义》
基本信息
别名 | 王元龟、二龟、二王 |
出生日期 | 1094年 |
出生地 | 潮安 |
去世日期 | 1170年 |
性别 | 男 |
中文名 | 王大宝 |
官员信息
代表作品 | 《周易证义》 《书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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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王大宝自幼聪敏颖悟,博通五经,尤精于《易经》,于政和年间被选人太学攻读。1128年(宋高宗建炎二年),他在会试中深得主考官的赏识,以第一名呈报。恰好当时宋高宗驾幸维扬(今扬州),故殿试时,高宗将会试第二名的维扬人李易擢于榜首,王大宝屈居第二,授南雄州教授、枢密院计议等职,成为宋代岭南唯一一位榜眼。这是宋高宗即位后的第一次科举考试,称“龙飞榜”。王大宝对此事既感荣耀,又不无遗憾,故有诗云:“对策丹墀中上游,天颜抚谕逊龙头。”
及第之后,王大宝被授以南雄州(今广东南雄)教授,但所得俸禄连自己也养不起,百日后即辞官不干。过了几年,王大宝先后于1131年(绍兴元年)授枢密院计议,1135年授皇宫教授,1138年派遣监登闻鼓院(专司收受臣民向皇上谏议或申诉冤抑的朝外机构)、主管台州(今浙江台州市)崇道观。其间,曾将其著的《诗书易解》六卷献给皇帝,被任为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不久,进直敷文阁学士,任温州知府,提点福建、广东刑狱。宋孝宗即位后,授他侍讲。
1146年(绍兴十六年),王大宝被任命为连州知州,三年后上京接受考课。他早已体恤民苦,即趁机上书奏称,广南路连、英、循、惠、新、恩等六州户口稀少,商贸很不发达,应诏各小州裁减每月所纳“免行钱”。王大宝的奏疏获高宗叹赏,乃命广南漕司予以减免。六州民众因而减轻了不少负担。此后,他调知袁州(今江西宜春),曾向皇上进所著《诗、书、易解》。高宗阅后,对宰相说:“大宝留意经术,其书甚可采。可以内除。”就是说,大宝可调入京任职。为此,他被任命为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他目睹各级官吏利用“月椿钱”、“折帛钱”等赋税,向江南百姓横征暴敛的情况,奏请“委监司核月椿为定制,减折帛惠小民”。接着,王大宝先后被授为敷文阁直学士、温州知州、福建路提点刑狱、广东提点刑狱。这期间,王大宝又为老百姓做了不少好事。如福建漳州的葵冈,林茂岭峻,山道难行,盗贼得以设伏拦劫。他亲自捐钱30万,砍伐了杂树,铺设了10多里长的石道,使行人称便,来往也较安全。
1162年6月(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锐意于革弊兴利,为岳飞、赵鼎平冤,并召回了张浚,王大宝也因而被授为礼部侍郎。王大宝履任伊始,即向孝宗进言“先明国是,而行之以果断”。劝告孝宗不要在和战问题上再犹豫不决。王大宝的话深得孝宗旨意,不久被授为右谏议大夫,接着又兼孝宗侍讲。
1162年,王大宝成为右谏议大夫后,先后奏劾、罢免了新任潭州知州刘章、南雄州知州廖迟;广西提点刑狱方师尹、福建转运副使樊光远、观文殿大学士致仕沈该、观文殿学士提举汀州太平兴国宫朱倬、左通议大夫参知政事汪澈、川陕宣谕使工之望等官员,一时朝野为之震动。朝中奸佞,都心惊肉跳地称他为“王老虎”。孝宗即位第二年,改元隆兴。
王大宝积极支持抗金名将张浚的军事行动,一再明确地指出对金宜战不宜和,从而成为朝廷中抗金派的代表性人物。在他积极建言的影响下,孝宗一度决心对金作战并付诸行动,从而亦曾稳定了局势,王也转任兵部侍郎。但其后孝宗又偏信了丞相汤思退的议和主张,将张浚的江淮都督府及其他边防要地军事设施尽行撤除。
秦桧余党汤思退于1163年7月被擢升为右丞相,同年12月又被擢升为左丞相。汤思退派人暗中与金国联系,指使党羽攻击张浚“费国不赀”,并议罢都督府,与金媾和。在这民族危难关头,王大宝再次挺身而出,接连上了三道奏章,痛切陈言:“今国事莫大于恢复,莫仇于金敌,莫难于攻守,莫审于用人。宰相以财计之,军储虚,符离师溃,名额不除,意在核军籍,减月给。臣恐不惟边鄙之忧,而患起萧墙矣。”力斥汤思退的投降派行径,但未被孝宗所接受,他因而愤然辞去右谏议大夫、兵部侍郎的官职。
1164年(隆兴二年),金兵大举南侵,迫使南宋与金国签订了屈辱的“和约”,承认金宋两国的关系是“叔、侄之国”。
1170年(乾道六年)在家乡病逝。临死前,他长叹着说:“收复失地的事竟是遥遥无期的了!”大宝公辞世后归葬归湖神前山“沉江月”地。
其他作品
史书记载
《宋史·王大宝传》
人物评价
后人纪念
参考资料
[1]
南粤优美家风:王大宝守节劝读心系家国 · 今日头条[引用日期202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