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5年(116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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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年
孝宗绍统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圣成孝皇帝乾道元年(金大定五年)
中国纪年
通鉴记载
己未,通向使魏杞等赍国书至金,书式为“侄宋皇帝冲,谨再拜致书于叔大金圣明仁孝皇帝阙下”,岁币二十万。金人复书“叔大金皇帝”,不名,不书“谨再拜”,但曰“致书于侄宋皇帝”,不用尊号,不称“阙下”,自是为定式。
丁卯,起居舍人王稽中言:“臣每念国朝罕有世家;惟将家子能世其家,有曹彬之子玮,种世衡之子谔,谔之子师道,皆世为良将。近日将臣子弟,皆以武弁为耻。”帝曰:“此言甚合朕意。”稽中曰:“今国家闲暇,正当选将。万一用武,仓卒不可得之。”帝曰:“卿言甚当。”稽中请于大将之家,选武勇能世其家者尊显之,万一用武,不至无将;若其无虞,不妨阴壮国势。帝曰:“此论深得今日之切务。”稽中又言:“陛下留意北人,然北人皆负陛下。如贺允中老不知退,遭陛下简罢;王之望谋国,前后反覆异词;尹穑好邪,与汤思退阴结死党,使季南寿往来传递言语,士大夫目之为‘肉简牌’,其为欺君误国,弛去边备,钩致敌人渡淮,几危社稷!”帝曰:“如尹穑尤可罪。朕切以腹心待之,乃奸邪至于如此!”稽中又曰:“如王逨虽未甚有施设,然多与尹穑屏人切切细语,士大夫皆谓之邪奸,赖陛下先知其奸,乃并逐之,士大夫尤服圣聪。”
庚午,诏曰:“馆职所以招延天下之英俊,以待显擢,苟不亲吏事,知民情,则将来何以备公卿之任!今后更迭补外,历试而出,以称朕乐育真才之意。”
辛未,立两淮守令劝民种桑赏格。
金以和议成诏中外;复命有司,旱、蝗、水溢之处,与免租赋。
壬申,诏两浙振流民;以绍兴流民多死,罢守臣徐喆及两县令。
癸酉,蠲沿边残破州军赋一年。
金命元帅府诸新旧军,以六万人留戍,馀并放还。以宋国岁币赏诸军。
甲戌,贬刘宝琼州安置。
乙亥,罢两淮招抚司及陕西、河亦宣抚招讨司。
壬寅,金罢纳粟补官令。
甲辰,以久雨,避殿,减膳,蠲两淮灾伤州县身丁钱绢,决系囚。
绍兴末,有与子之意,康伯密赞大议;及行内禅礼,以康伯奉册。帝即位,礼遇优渥,但呼丞相而不名。尝谓辅臣曰:“陈康伯有气量,朕扈从太上在金陵,其从容不迫,可比晋谢安。”至是奏事出,至殿庐而疾作,舆至第,薨。赠太师,谥文恭,御书“旌忠显德之碑”表其墓。
壬申,金群臣上尊号曰应天兴祚仁德圣孝皇帝。
乙亥,太白经天。
诏举制科。
是春,湖南盗起,入广东,焚掠州县,官平讨平之。
癸卯,金西京留守寿王京,以谋反安置岚州。
京妻公寿,尝召日者孙邦荣推京禄命,邦荣言:“留守官至太师,爵封王。”京问:“此上更无有否?”邦荣曰:“止于此。”京曰:“然则所官何为?”邦荣察其意,诈为图谶,作诗以献于京。京曰:“后诚如此乎?”遂受其诗,再使卜之,邦荣诡称得卦有吉兆,京复使邦荣推金主当生年月。家人孙霄格,妄作谣语诳惑京,如邦荣指,京信之。公寿具知其事。
至是邦荣上变,诏刑部侍郎高德基等往鞫之,京等皆款伏。金主曰:“海陵无道,使光英在,朕亦保全之,况京等哉!”于是京夫妇特免死,杖一百,除名,岚州楼烦县安置,以婢百口自随,官给土田。诏谕京曰:“朕与汝皆太祖之孙,海陵失道,翦灭宗支。朕念兄弟无几,于汝尤为亲戚。汝亦自知之,何为而怀此心?朕念骨肉,不思尽法。汝若尚不思过,朕虽不加诛,天地岂能容汝也!”
吴璘来朝,寻进封新安郡王,判兴元府。
甲寅,臣僚言:“唐任刘晏二十载。今之户部,始用也未必择之精,即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岁,少或半岁,已徙职而去矣,孰能为国家周虚实、究源流而图善后之计哉!望陛下略依唐故事,博选中外之臣,其材之可用者,而试以财计之任,又观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职。苟称其职,虽数迁而至乎二府,职固不徙也。勿夺其权,使之得以号令州县,而趣督倚办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权衡低昂,而通融流转焉。夫然后国之有无,军之裕乏,民之利害,皆得而责之。彼亦将朝思夕计,毕精竭虑,自任而不辞矣。”从之。
金元帅布萨忠义朝京师,金主劳之曰:“宋国请和,偃兵息民,卿之力也!”丁巳,以忠义为左丞相,赫舍哩志宁为平章政事。
乙丑,金以平章政事宗宪为右丞相。
壬申,诏:“法令禁奸,理宜画一。比年以来,傍缘出入,引例为弊,殊失刑政之中。应今后犯罪者,有司并据情款,直引条法定断,更不奏裁。内刑名有疑,令刑部、大理寺看详,指定闻奏,永为常法,仍行下诸路遵守施行。其刑部、大理寺见引用例册,令封锁架阁,更不引用。”
丙子,遣李若川使金,贺上尊号。
是月,宗正丞林邵言:“祖宗《玉牒》昨缘南渡,散失不存。前后修纂为太祖一朝事迹,已经安奉;《太宗正牒》虽已成书,尚未进入;《太上》、《今上玉牒》,自今见修;自真宗至钦宗凡七世,并未下笔。缘近来体例,每修一朝《玉牒》,必取旨开局,方始修纂,十年方许一进,则是列圣之书,虽百年而未备。臣今自修《真宗玉牒》十年,计四十卷,望令出牒馆安奉。”从之。
郴州盗李金复作乱,诏以刘珙为湖南安抚使,兼知潭州。抵境,声言发郡县兵讨击,而移书制使沈介,请以便宜出师,曰:“擅兴之罪,吾自当之。”介即遣田宝、杨钦以兵至。珙知其署行疲怠,发夫数程外迎之,又代其负任,至则犒赏过望,军士感奋。珙知钦可用,檄诸军皆受节制。下令募贼党相捕斩诣吏者,除罪受赏。钦与宝连战破贼,追至莽山,贼党执金以降。
六月,癸未,同知枢密院事王刚中卒,谥恭简。
丙戌,以翰林学士洪适签书枢密院事。帝谓钱端礼、虞允文曰:“三省事可与洪适共议。”自是东西府始同班奏事。”
甲辰,罢湖北、京西制置司。
丙午,臣僚言:“科举之制,州郡解,额狭而举子多;漕司解,其数颇宽。取应者往往舍乡贯而图漕牒,至于冒亲戚、诈注籍而不之恤。且牒试之法,川、广之士用此可也,福建密迩王都,亦复漕试;见任官用此可也,而待阙得替官,一年内亦许牒试;本宗有服亲用此可也,而中表缌麻之亲亦许牒试。或宛转请求,或通问属托,至有待阙得替官一人而牒十馀名者,请申严诈冒之禁。其见行条法,付有司重详损益,立为中制。”从之。
又言:“国家三岁科举,集草茅之士,亲策于庭,其间岂无一事之可行!然有司考试,多以文采为止,考在前列者,始经御览。其间有言及诸郡军民利害实迹,偶文辞不称,置之下列,往往壅于上闻,诚为可惜!请自今,有论及州郡军民利害事实,令初考、复考、详定所,各节录紧要处,俟唱名日,各类聚以闻。”从之。
是日,金中都地震。
秋,七月,戊申朔,金中都地复震。
金罢陕西都统府,徙陕西元帅府于河中。
庚戌,知池州鲁誉申称本州管下竹生穗,实如米,饥民采食之,仍图竹实之状,缄裹其物以献。臣僚论:“歉岁饥民食其不当食之物,诚出于饥饿迫切而已。今池之民采竹实而食,其亦迫切甚矣。誉任在牧民,顾以为美事,不谓之奸谀不可也。较其罪与姚岳同科,望予罢斥。”诏从之。
辛亥,王大宝言:“理财宜务本抑末。农者,天下之本也;而边贾逐末,竞利日繁,宜抑之以助农。如前日免行之令,偶因曹泳建言废罢,请讲明损益以复前制。”帝曰:“曹泳所行,唯免行一事,至今人以为是。民不可忧,难以施行。”
臣僚言:“守臣之弊,重内轻外;宜更出迭入。若未历州县,不得居清要;未任监司,不得居郎曹。外有治效,擢之内职;内有实绩,擢之外任。庶几官宿其业,人效其职,无因循苟简之意矣。”诏令中书省置籍。
癸丑晚,御选德殿。御坐后有金漆大屏,分画诸道,各列监司、郡守为两行,以黄签标居官者职位姓名,常指示洪适等曰:“朕新作此屏甚便,卿等于都堂亦可依此。”
乙丑,临安府奏结断铺翠、销金事,帝曰:“闻外间翠羽甚多,若由严指挥,未必禁得。治一足以警众。”钱端礼曰:“今宫禁既不用,自然外间可革。”
是月,诏:“诸路监司、帅臣,将见任老疾守臣,限一月公共铨量闻奏。知县,守臣体访,申取朝廷指挥。如监司、守臣互为容隐,御史台觉察以闻。”
铸当二钱。
八月,己卯,帝曰:“永丰圩见隶建康行宫,藏收米三万馀石,其拨付建康军中以助军食。”
丁亥,参知政事虞允文罢。
金使完颜仲来,有所议,偃蹇不敬,允文请斩之,廷有异议,不果。全钱端礼受李宏玉带,事连允文,为御史所论,奉祠而归。
庚寅,诏:“应今后文武知州军、诸路厘务、总管、副总管、钤辖、都监见辞,并令上殿,批入料钱文历。如托避免对,并不得差除赴任。委台谏、监司常切按察,以违制论。”
癸巳,臣僚言:“去岁江西湖口和籴,其弊非一:不问家之有无,例以税银均敷,此一弊也。州县各以水脚耗折为名,收耗米什之二三,此二弊也。公吏斗脚,百方乞觅,量米则有使用,请钱则有糜费,此三弊也。以关、会偿价,许之还以输官,然所在往往折价,至输官则不肯受,此四弊也。”诏:“逐路委漕臣并提举,往来巡按,务尽和籴之意以革四弊。”
参知政事钱端礼罢。时久不置相,端礼以首参,窥之甚亟。邓王愭夫人,端礼女也。侍御史唐尧封论端礼帝姻,不可任执政,坐迁太常少卿,馆阁士相与上疏排端礼者皆被斥。端礼遣人密告陈俊卿,言己即相,当引共政,俊卿叱之;会进读宝训,因言本朝家法,戚属不预政,最有深意,陛下所宜谨守,帝纳其言。端礼憾之,出俊卿知建宁府。至是王立为太子,端礼不得已,乃引嫌以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万寿宫。
乙巳,洪适等言:“近来士风奔竞,争图换易旧制,已有差遣人,不许入国门,新授差遣人,限半月出门。今请令宰执不许接见已有差遣之人。”帝曰:“如此则失之隘,但在卿等力行。”
九月,戊申,金主秋猎。
时有献书者,洪适等言系编类之书,举子所用,欲与免一解,叶容言献言者大率图侥幸,帝曰:“亦无如之何。若不采纳,便塞献言之路。”
甲戌,金主还都。
金,十月,丁卯朔,金地震。
甲申,臣僚言:“私盐之不可禁者,其弊三:亭户煎盐入官,官不以时给直,往往寄居,为之干请而后予之,至有分其大半者,一也。煎炼之初,必须假贷于人,而监司类多乘时放债,以要其倍偿之息,及就场给直,往往先已克除其半,而钱入于亭户之手者无几,二也。盐司及诸场人吏,类多积私盐以规厚利,亭户非不畏法,以有猾胥为之表里,互相蒙庇,三也。请申严禁戢。”从之。
戊子,刘蕴古伏诛。
蕴古之始降也,辨舌泉涌,廷臣多奇之。吴山有伍员祠,蕴古妄谓祈祷有验,新易扁额,刻其官位姓名于旁。市人莫测其意,有右武大夫魏仲昌者,独曰:“是不难晓。他人之归正者,侥幸富贵而已,蕴古则真细作也。夫谍来不止一人,榜其名,欲使后至者知其已至耳。”至是遣仆北归,有告者,搜其书,皆刺朝廷阴事也。乃诛之。
乙未,金主冬猎,旋还都。
丁酉,金遣王衎等来贺会庆节,以后每岁如之。
十一月,丙午朔,金主谓宰臣曰:“朕在位日浅,未能遍识臣下贤否。今六品以下,殊乏人材,卿等何以副朕求贤之意?”
己未,诏:“后省抽上书可采者,撮其枢要,断章取义,立为篇目,缮写进呈,以牙牌一面,镌吏、户、礼、兵、刑、工、赃吏字,疏事目于下方。”帝曰:“朕已令制造数副,记朝廷事。省部亦当依此以备遗忘。”
癸亥,金立诸路通检地土等第税法。
金主之初立也,事多权制,至是诏有司删定,谓宰臣曰:“凡已奏之事,朕尝再阅,卿等勿怀疑惧。朕于大臣,岂有不相信者!但军国事不敢轻易,恐或有误也。”布萨忠义对曰:“臣等岂敢窃意陛下,但智力不及耳。陛下留神万几,天下之福也。”
庚寅,以叶容为参知政事兼同知枢密院事。
近习梁俊彦,请税江、淮沙田、芦场,可助军饷,帝以问容。容对曰:“芦场臣未之详。沙田者,乃江滨出没之地,水激于东则沙涨于西,水激于西则沙复涨于东,其田未可以为常也。辛巳兵兴,两淮之田租并复,至今未征,况沙田乎!”帝大悟,即罢之。容退至中书,召俊彦,切责之曰:“汝言利求进,万一淮民怨咨,为国生事,虽斩汝万段,岂足塞责!”俊彦惶恐,免冠谢,始释之。
起居郎、权中书舍人蒋芾奏曰:“中书政本之地,舍人之职,不特掌行词命而已,故事,亦许缴驳。臣虽暂时兼摄,亦不敢以承乏而怠于职事。倘政令之有过举,除授之有失当,不免时犯天听,尚赖陛下容纳。”帝曰:“正欲卿如此,不特政事与除授之间,虽人主有过失,亦何论奏。”
是岁,遣方滋等贺金主正旦。金亦遣乌库哩忠弼来贺正旦。以后,岁如之。
本年年表
乾道元年1165年三月,以参政虞允文权提举国史。
乾道元年1165年八月,丁亥日,被罢免参知政事,奉祠西归。
宋金之间自大定五年(1165年)议和,双方一直保持和平友好往来,相安无事,没有军事上的冲突。宋孝宋让位给宋光宗又由韩健胄拥戴宋宁宗。韩健胄乃宋皇室外戚,其母是宋高宗吴皇后之妹,是北宋重臣韩琦五世孙,宁宗嘉泰三年(1203年),韩健胄陈奏北伐,追封岳飞为王。开禧元年(1205年)七月,韩健胄为平章军国事,立班丞相之上,大权独揽,拟定北伐计划,这就是历史上的"开禧北伐"。金章宗泰和五年(1205年),知宋人背盟,章宗任仆散揆为宣抚使河南军民使。章宗谕仆散揆说:“朕即位以来,任宰相未如卿久者。若非君臣道合,一体同心,何以及此。先丞相(指仆散揆父仆散忠义)亦曾总边南事,效力先朝,今复委卿,谅无过举。朕非为大喜功,务要宁静内外。宋人屈服,无复可议,若仍不改,可整兵渡淮,扫荡江左,以继尔先公之功。”并以上等名马、玉束带、御药等赐仆散揆。仆散揆即到开封,训练将士,军威大振。
出生
亨利六世 Heinrich VI (1165年11月—1197年9月28日),霍亨斯陶芬王朝的德意志国王(1190年—1197年在位)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1191年加冕)。他自1194年起也是西西里国王。
亨利的外表忧郁,苍白,严肃。他个子不高,身体瘦弱,和父亲的高大英俊完全不同。在他年轻的时候他是个伟大的情人,同时又为爱情写下了诗篇,是当时宫廷抒情诗鼎盛时期的代表人物。他大约留下了三首诗,其中“Rîtest du nu hinnen”,以一女子的口吻述说对情人离别的忧愁和伤感,成为德语文学上的佳作。在他的情诗里亨利是个感情深沉细腻的骑士情人,而做为统治者他却显现的却是面对敌人冷酷无情的态度。日后的教皇英诺森三世形容他“亨利六世如北风怒吼,肆虐在玫瑰园般的西西里”。
艾伯里克·克列芒(Albéric Clément) (ca. 1165-1191) 腓力·奥古斯都手下的第一位法国元帅,1185年被任命为那个职位。艾伯里克是加蒂讷地区(Gatinais)梅兹城堡(Mez castle)的lord。他在第三次十字军东征(Third Crusade)伴随菲利普,但在1191年7月3日死在阿克尔(Acre)。
耶律留哥早期在金国任北边千户。蒙古族成吉思汗在漠北兴起时,金人疑辽遗民有异志,下令辽民一户以二女真户夹居防之,耶律留哥对此不满。1212年耶律留哥在隆安(今吉林农安县)、韩州(今吉林梨树县内)一带招集壮士剽掠其地,地方政府发兵追捕,全部被留哥击退。耶律留哥与耶律耶的合势募兵,数月之间发展至十余万人,众人推留哥为都元帅,耶的为副帅,营帐百里,威震辽东。蒙古军在此时进入辽地,遇到耶律留哥,留哥以契丹军之名依附蒙古。
历史大事
金设边堡
金罢纳粟补官令
纳粟补官指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粮食,即可获得一定的官职。大定二年(1162)正月,金世宗因内外用兵,战事不断,农田歉收,财用匮乏,颁行纳粟补官法,许民进纳补官。五年(1165)二月,世宗又因战乱平息,财政上获宋岁币补助,下诏废除纳粟补官令。明昌(1190—1196)、承安(1196—1201)以后,金政府又恢复了这一法令。
宋措置屯田
乾道元年(1165)三月,宋政府为恢复饱受战争破坏的两淮、京西和湖北的经济,安置流民、归正人和士兵,命淮西、湖北、荆襄帅臣措置屯田。五月,宋孝宗诏诸总领,帅臣、漕臣和诸军都统制并兼提领措置屯田,沿边守臣兼管屯田事。十一月,宋孝宗又遣龙大渊抚谕两淮,措置屯田。经宋政府多方鼓励,以上各地屯用颇有起色。但此后不久,终因所得不偿所失,各地屯田纷纷改为召民承佃纳租。
金推行通检推排
通检推排指三年一比,登录人口,六畜和田宅,推算人户家产,编排户口等第。大定四年(1164)十月,因民贫富变更,赋役不均,金世宗命泰宁军节度使张弘信等分赴诸路,通检天下人户物力,列等有差。翌年,因各地通检不均,世宗又令斟酌户口多寡和家业贫富,适中定等。十一月,金立诸路通检地土等第税法。此后,通检推排遂成有金一代之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