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妈(代孕妈妈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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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4
代妈
代孕妈妈的简称
代妈,代孕妈妈的简称,也就是代孕母亲。由于一些女性自己的子宫不能生育,找健康的子宫通过试管技术代替她怀孕生子,这类人就称为代妈。代妈已经成为一个社会乱像,存在较多的健康及法律风险,急需相关的法律规范。
特点
代孕费用
代妈
代孕费用中最大的一笔是给代妈的佣金,分给代妈的报酬是18万元。
现象
地下产业链
历时2个多月,媒体暗访多地代孕机构、“代妈”生活基地,及代孕成风的湖北多个村庄,发现地下代孕非法产业链在国内畸形发展,并向东南亚等境外延伸。专家呼吁应整治。
武汉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大多数地下代孕机构在工商登记时标注的经营范围不会写代孕,所以在注册的过程中监管不到。一般是投诉举报后做为案件办理取缔。
代妈生活状况
代妈
“代妈”张艳(化名)一开始做代孕有点害怕。在厂里工资3000左右,这里发的生活费和工资差不多了。“因为我们那些山区比较穷,你要是能存十几二十万,肯定10年也存不了。”她自己也觉得很累,担心村里面人说闲话。就算赚了钱,盖了房,别人也会说这钱来得不正当。
“代妈”李蓉(化名)开始一个月给2000块生活费,到怀孕三个月给1万,从第五个月开始每个月是2万,一年可以挣十几万。“以前累死也挣不了。像我(以前)干了两份工作,一天就上十几个小时的班,一个月才能攒4000块钱。”
“代妈”的群体比较复杂,基本上是经济情况比较差的已育妇女。农村乡镇城市都有。在偏远地区的一个村子,不少妇女在做“代妈”。一个村民小组里有上百人做“代妈”,隔壁几个村有的甚至一整个村民小组的人都去了,还有婆媳一起去的。就像打工一样,你带我我带你,就带出去了。以前做“代妈”还怕别人说,现在就光明正大了。有一位村民家中小女儿、大女儿和儿媳妇都在做代孕。
另一位村民说,“生一个孩子,一弄几十万回来,婆婆哪还和媳妇吵啊。有钱了,家和万事兴。”当被问及会不会觉得做代孕不太好,她回答只要赚到钱了,管它好不好。
当地也有村民对做“代妈”赚钱持反对意见。多位村民表示,决不允许自己的女儿、媳妇、儿媳妇去做代孕,觉得不光彩,也可能会有后遗症。“关系到尊严,不是钱的问题,给多少钱都不该去。”
原因
自全面两孩新政实施后,代孕中介的生意很好,一些老顾客还会介绍朋友来做。需求催生“代妈”职业,一次可获十几万。
全国的辅助生殖中心由100多家开到380多家,说明解决不孕不育的市场需求很大。2015年,在上海就有四万八千多对不孕不育的夫妻寻求辅助生殖技术的帮助,做试管婴儿做了三万八千多对,增长速度很快。而根据中国人口协会2009年发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国内不孕不育治疗失败率占66%,按此比例推算,最终不孕不育比例是13%左右。
代孕问题比较敏感,上海各生殖中心都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很多不孕妇女不是不想自己生,而是因为子宫等问题自己没法生。代孕在医学技术上挑战不大,最大的挑战是来自于法律和伦理。不过,医生也只能是同情患者而已,有关规定禁止的,作为医生也是无计可施。
建议
医学专家
法学学者代孕摧残人性,应尽快出法律加以规范。世界发达国家对代孕的法律规定也不尽相同,德法偏保守,完全禁止,英美偏开放,在美国的有些州,代孕合法甚至代孕协议可以有强制执行效力。而中国法律对于代孕的规定则比较复杂。2015年12月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这部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除了此前讨论稿中“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内容。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在介绍修法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这次审议过程当中,一些委员认为这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时间紧,代孕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进行认真论证。即便写入这部法律,一些委员也认为难以彻底禁止这种现象,一些人还可能会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去代孕。同时,也有一些委员认为,关于禁止代孕等这样的法律法规非常必要,但是不是一定要在这部法律中予以列入,“大家有不同的意见”。国内也有不少夫妻在经济能力承受的范围内选择到允许代孕的国家去代孕。和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泰国、印度、俄罗斯等国的合法代孕收费更低,印度低到3万美元左右,而到代母手中的报酬只有约十分之一。就实际情况来说,国内有关方面查处代孕的依据有但不够充分。就是《国务院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精子库行政许可方面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严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严禁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但是,刘长秋指出,该规定只是国务院规定,并且只约束规范的医院和医生,连中介甚至都管不了。建议抓紧出台更完备的法律对代孕等相关现象进行规范,同时,呼吁通过宣传转变人们传统的生育观念。伦理专家如确有生育难题,代孕是唯一出路。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副会长樊明胜教授对代孕则持更加宽容的态度,他在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等几家著名妇幼医院担任伦理委员会委员,他认为“从伦理学角度分析,代孕现象就比较复杂。法律要以伦理为基础,才能达成共识。”不孕夫妻也有想当父亲母亲的权利,我们如果从人道、人性、情感的角度多考虑,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樊明胜建议,可以首选制定一个大部分人能够接受的规则,包括谁能接受代孕,到哪里去找代孕,代孕产子的法律地位如何确定,如何收费等。如果未来出台相应的法律规定,他建议不要规定得太详细,大的原则确定,守住底线就可以,“我们要考虑每一个人的幸福”。
参考资料
[1]
上海地下代孕调查:68万包成功 代妈一次可获十几万 · 新民网[引用日期2017-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