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人贩子太可恶了,害得被拐家庭不是妻离子散就是家破人亡。这些可恶的人贩子被抓后几年又出来了,然而又重操旧业继续祸害人民。有鉴于此,我们对人贩子一定不能心慈软,必须对这些恶人课以重刑,以免他们出来后再次祸害人间。我们应在立法层面规定对初次拐买儿童妇女的人贩子一律处于死缓,对屡犯则一律处于死刑。
你是否支持对人贩子实行居刑?我坚决支持(建议恢复毛泽东时代,那套严肃性很强的法律法规,“刑法一定要严”,中国社会才能永远和谐稳定)。
谢邀!
人贩子最可恶,法律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有人一旦踏入人贩子这个圈,就应重重判刑,判无期徒刑或死刑。应对人贩子毫无手软,一律严惩不怠。
谢谢邀请,如果是初犯,没有做成伤害,就不用重刑,但也要轻刑,主要是教育为主。如果多次犯屡教不改,哪就应该重刑了。
我觉得现实社会,再好把扫黑除恶行动坚持下去,严惩那些贪官欺压百姓的人。
必须对人贩子给予重判!严惩不贷,杀一儆百!
人贩子是最伤天害理的人,拐卖的不仅仅是儿童妇女,后面更是一个家庭甚至整个家族!一个人贩子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比一比重大安全事故的伤害还大!
为什么有人贩子,因为有利益!为什么人贩子不断,因为很多人铤而走险,处罚力度不够!乱世必用重点!即便当代不是乱世,但只有重罚才能起到威慑力!对人贩子的爱,就是对街边乞讨的残疾儿童的伤害,就是对十年甚至几十年以泪洗面悔恨交加的家属的伤害!跟人贩子讲良心,讲道义,那就是对人贩子的同党!就是人贩子的帮凶!
支持重罚!必须重罚!最好是发现一例严判一例!能给予死刑是最好的惩处!是对老百姓最大的安慰!也是最大的保护!严惩不贷,让人贩子销声匿迹,让孩子和家长能有个平安的生长环境!
要! 一定要!
A: 法治社会、犯罪分子明知故犯!一定要重罪入刑!
B:严重危害人民群众、造成整个家庭社会人群的严重破坏、极端罪恶!
C:不重罪严施、会造成整个社会制造破坏、危害整个社会制度!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人贩子做的是伤天害理灭绝人性的不可饶恕的罪过,偷孩子贩卖孩子,搞得人心惶惶,害怕老人在家看孩子被骗,害怕孩子在玩被偷走,实在是提心掉胆,一个孩子被偷,要毁好几个家庭。呼吁对人贩子一定一定严惩!
绝对重刑。
从重从快
当然支持重判。因为人贩子的做法手段极后果远超过故意杀人。同时收养不报警的也应该与人贩子同罪,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鼓励通过合法渠道认养孤儿,为那些孤儿献出自己的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