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条约(1957年法国等在意大利所签条约)
VLoG
次浏览
更新时间:2023-05-18
罗马条约
1957年法国等在意大利所签条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 | 罗马条约 |
外文名 | Treaty of Rome |
发布时间 | 1957年3月25日 |
实施时间 | 1958年1月1日 |
类型 | 条约 |
展开
签订背景
条约内容
目标
中心内容
《罗马条约》涉及的内容极其广泛,其中心内容是:建立关税同盟和农业共同市场,逐步协调经济和社会政策,实现商品、人员、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通。关于工业品关税同盟,条约规定在12年过渡期内分三个阶段逐步取消成员国间一切关税和贸易限制。
条款
《罗马条约》规定了对一些特殊商品允许采取例外措施并制定了保护条款。条约还对运输政策、贸易政策、经济发展政策、国际收支政策、竞争规则、财政收入等作出规定。
主要内容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工业品关税同盟,这是欧洲一体化的基石,要求12年内执行完毕,一共分为四期。整个关税削减计划要求在1968年结束,建立关税同盟促进了共同体内部的贸易发展,加速了资本的集中和垄断,促进了经济增长,国际分工和生产的专业化,为共同体的共同财政预算体制提供了财源;实现共同体内部工业品、劳动力和资本的自由流通;规定成员国共同的农业政策,筹组农业共同市场;制订共同竞争规则,消除各种限制和歧视竞争的协定和制度,设置一整套具有一定权限的共同体机构等。
历史影响
《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生效之日,欧洲经济共同体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宣告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又称西欧共同市场)的建立是欧洲经济和政治一体化进程的起点,是当代世界经济政治发展的客观趋势,它对国际事务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