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衡(金末元初著名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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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5-23
许衡
本词条是多义词,共2个义项
金末元初著名思想家
许衡(1209年5月8日出生),字仲平,号鲁斋,怀州河内(今河南沁阳)人。宋末元初理学家、教育家。
许衡出生于新郑,勤读好学。躲避战乱,往来于河洛之间。师从大儒姚枢及窦默,学习“程朱理学”。元宪宗四年(1254年),应忽必烈征召,出任京兆府提学、国子祭酒。至元二年(1265年),受命议事中书省,上《时务五事》,提出“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汉法乃可长久”的主张。至元六年(1269年),与徐世隆、刘秉忠等议定朝仪、官制,为元代统治者策划“立国规模”。至元八年(1271年),拜集贤殿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择蒙古子弟以教。至元十三年(1276年),领太史院事,主持修历,与郭守敬等制仪象圭表,日测晷景,编定《授时历》。至元十七年(1280年),许衡因病归乡,次年(1281年)逝世,时年七十三岁。累赠正学垂宪佐运功臣、太傅、魏国公等,谥号“文正”。皇庆二年(1313年),从祭孔庙。
基本信息
别名 | 鲁斋先生 许文正 |
所处时代 | 金朝→元朝 |
出生日期 | 1209年5月8日 |
出生地 | 新郑县城西阳缓里 |
去世日期 | 1281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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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
出生
1209年5月8日
许衡于金卫绍王大安元年(宋宁宗嘉定二年、元太祖四年)四月初三(1209年5月8日)出生在新郑县城西阳缓里。
好学不倦
1233年
天兴二年(1233年),蒙古兵临新郑县,许衡同众人从洛阳渡河经河阳(今孟县)返乡。此后,许衡相继至鲁、魏之地,在魏三年后又回到怀庆路,后又常来往于河、洛之间,在柳城从姚枢处得到程颐、程颢及朱熹的著作,从中获益甚大。后移居辉县附近之苏门山时,常与姚枢及窦默讨论学问,内容涉及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等众多话题。许衡曾说:“纲常伦理国家一日不可废,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们一般人也要履行。”他在实际生活也正是这样做的。许衡曾赴河北大名府讲学,由于恭谨执教,求学的人很多,并匾其斋为“鲁斋”,从此号称“鲁斋先生”。
屡起屡归
1254年-1270年
元宪宗四年(1254年),忽必烈受封于秦中,召许衡为京兆提学,许衡在京兆的郡县广建学校。忽必烈南征时,许衡返归怀庆,京兆学者挽留不住,只得送至临潼而归。
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许衡、姚枢至京师。当时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在讨论治国安邦之道时,文统重利,而许衡等人认为必须以义为本,招致王文统忌恨,再加上窦默在忽必烈面前说王文统学术不正,王文统怀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请委任许衡为太子太保、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们,实际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后又改命许衡为国子祭酒、姚枢为大司农,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不久,许衡因病辞官返乡。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为右丞相,打算让许衡辅助安童,便召许衡至京师,命他参预中书省政务。许衡上疏治国纲要五项建议,忽必烈大为称赞,并一一采纳。许衡平时奏议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传下来的仅此一件。
至元四年(1267年),许衡因病归怀庆休养,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秘而不传。
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许衡与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礼仪制度,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立定官制。许衡参考历代官制体系,减去一些临时增设机构和旁设机构,于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权贵的利益,有人劝他不要变更旧制。许衡说:“我所论的是国家的体制,与个人无关。”他的建议得到忽必烈赞同。不久,阿合马任中书平章政事,统领尚书省及六部,权势很大,一些大臣阿谀奉承,但许衡与阿合马争论时,坚持原则,从不让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马的儿子为枢密佥院官,众人都附合,唯独许衡不同意,对忽必烈说:“国家大权在于兵、民、财三个方面,如今阿合马掌管民、财,其子又掌管兵权,这不行。”此后许衡随忽必烈到上京时,又列举阿合马专权欺上,损国害民的众多事项,但未得上报给忽必烈。许衡因此称病,请求不参与国家机务大事。
传播儒学
1271年-1273年
忽必烈早有立太学的打算,于至元八年(1271年),任命许衡为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并亲自挑选蒙古子弟交于许衡教育,许衡请求征调其弟子王梓、刘季伟、韩思永、耶律有尚、吕端善、姚燧、高凝、白栋、苏郁、姚火敦、孙安、刘安中等十二人为伴读。这些蒙古子弟年幼,许衡关爱他们如同对自己的儿子一样,但对于师徒等级关系的严格,就像君臣关系一样。除熟读诗书外,他还演习各种礼仪。这些学生尊师敬业,均知三纲五常为人之道。至元十年(1273年),因权臣屡次破坏汉法,致使学生缺粮,许衡便请求辞职返回怀庆故里,翰林学士王磐对忽必烈说:“许衡教人有方,诸生学后可以从政,这是国家大体,不要让他辞去。”但由于窦默为许衡恳求,忽必烈还是让许衡还乡,以赞善王恂代管太学事务。刘秉忠等奏请以耶律有尚、苏郁、白栋等为助教,保持原许衡所制定的教学规矩,忽必烈同意。
制定新历
1276年
元朝自取得中原后,采行金朝的《大明历》,但该历法不精确,世祖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令王恂制定新历。王恂认为一般历家只知历数不知历理,奏请许衡回京以集贤大学士兼国子祭酒来主持太史院事。许衡与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制新观象仪,经细密观测,参照旧有历法,剔除其中错误,于至元十七年(1280年),制成新历,忽必烈赐名为《授时历》,颁行天下。
生荣死哀
1281年3月23日
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公元1281年3月23日),许衡辞世,时年七十三岁。于同年四月二十(5月9日)下葬。许衡作古后,怀庆人无论贵贱长幼皆为之恸哭。四方学者闻讯相聚哀哭,更有不远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
人物生平
屡起屡归
中统元年(1260年),忽必烈即位,召许衡、姚枢至京师。当时王文统为平章政事,在讨论治国安邦之道时,文统重利,而许衡等人认为必须以义为本,招致王文统忌恨,再加上窦默在忽必烈面前说王文统学术不正,王文统怀疑三人是一派,便奏请委任许衡为太子太保、姚枢为太子太师、窦默为太子太傅,表面上是尊敬重用他们,实际上是使其不能接近忽必烈。后又改命许衡为国子祭酒、姚枢为大司农,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不久,许衡因病辞官返乡。
至元二年(1265年),忽必烈任命安童为右丞相,打算让许衡辅助安童,便召许衡至京师,命他参预中书省政务。许衡上疏治国纲要五项建议,忽必烈大为称赞,并一一采纳。许衡平时奏议很多,但他不留底稿,留传下来的仅此一件。
至元四年(1267年),许衡因病归怀庆休养,至至元五年(1268年)又被召回,他的奏疏仍秘而不传。
至元六年(1269年),忽必烈命许衡与太常卿徐世隆制定朝廷礼仪制度,与太保刘秉忠、左丞张文谦立定官制。许衡参考历代官制体系,减去一些临时增设机构和旁设机构,于至元七年(1270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权贵的利益,有人劝他不要变更旧制。许衡说:“我所论的是国家的体制,与个人无关。”他的建议得到忽必烈赞同。不久,阿合马任中书平章政事,统领尚书省及六部,权势很大,一些大臣阿谀奉承,但许衡与阿合马争论时,坚持原则,从不让步。不久,忽必烈任命阿合马的儿子为枢密佥院官,众人都附合,唯独许衡不同意,对忽必烈说:“国家大权在于兵、民、财三个方面,如今阿合马掌管民、财,其子又掌管兵权,这不行。”此后许衡随忽必烈到上京时,又列举阿合马专权欺上,损国害民的众多事项,但未得上报给忽必烈。许衡因此称病,请求不参与国家机务大事。
传播儒学
许文正公燕居图
至元十年(1273年),因权臣屡次破坏汉法,致使学生缺粮,许衡便请求辞职返回怀庆故里,翰林学士王磐对忽必烈说:“许衡教人有方,诸生学后可以从政,这是国家大体,不要让他辞去。”但由于窦默为许衡恳求,忽必烈还是让许衡还乡,以赞善王恂代管太学事务。刘秉忠等奏请以耶律有尚、苏郁、白栋等为助教,保持原许衡所制定的教学规矩,忽必烈同意。
生荣死哀
许衡立像
元至元十八年三月初三(公元1281年3月23日),许衡辞世,时年七十三岁。于同年四月二十(5月9日)下葬。许衡作古后,怀庆人无论贵贱长幼皆为之恸哭。四方学者闻讯相聚哀哭,更有不远千里奔赴墓前致吊者。
大德元年(1297年),元成宗铁穆耳追赠许衡为荣禄大夫、司徒,谥号“文正”。
主要成就
教育
许衡画像
许衡对待学生“爱之如子”,从生活到学习无不关怀备至。他对待自己则从严要求,“夜思昼诵身体力行,言必揆诸其义而后发”。因此,在许衡的熏陶教育下,“数十年间彬彬然,号称名卿士大夫者,皆出其门下矣。”所以,许衡通过传道授业,对于汉、蒙文化的融合和交流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政策
元世祖即位后,许衡还与刘秉忠、张文谦等“立朝仪”、“定官制”,完善元朝官员品阶等级。他鉴于当时干戈扰攘,民生凋敝的势态,一再向元世祖建议要重视农桑,广兴学校,以“行汉法”作为“立国规模”。他说:“古今立国规模,虽各不同。然其大要,在得民心。而考之前代,北方奄有中夏,必行汉法,乃可长久。故魏、辽、金能用汉法,历年最多。其他不能用汉法者,皆乱亡相继。史册具载,昭昭可见也。”从而可知,许衡的政治理想是要实行儒家的仁政以获得民心。至于获得民心的关键,则在于实行“汉法”。由于这一“立国规模”的确定,中原广大地区社会秩序得到恢复,生产得到发展,人民生活得到安定。对元初政局稳定、经济生产的恢复起了积极作用。
历法
许衡精通天文、历算。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世祖“以海宇混一,宜协时正日”,故须摒弃沿用已久舛误甚多的金代(大明历)而创制新历。于是,遂命许衡“领太史院事”,全面负责这一工作,并以王恂、郭守敬为副,共同研订。经过全们的积极努力,至元十七年(1280年),终于完成了这一艰巨复杂的任务。在此期间,许衡以年届七旬的高龄,辛劳擘划,艰苦备尝。创制了简仪、仰仪、圭表、景符等天文仪器,在全国各地修建27所观测台,进行实地观测。制订了《授时历》。他用近世截元法代替了上元积年法,并推算出了365.2425日为一年,这个结论,比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一周的实际数字只差26秒,比欧洲著名的《格列高利历》还要早三百年。《授时历》使用的时间,前后达363年(1281年—1644年)之久,是中国历史上使用时间最长的一部历法,也是中国历法史上的第四次重大改革。明初著名学者宋濂赞扬道:“至元十三年,世祖诏前中书左承许衡、太子赞善王恂、都水少监郭守敬改订新历,……自古及今,其推算之精,盖未有出于此者也。”这是十分中肯、公允的评价。
理学
许衡对汉蒙文化交流,程朱理学传播和朱陆合流有较大影响。与姚枢、窦默等讲程朱理学,“慨然以道为己任”。他对程朱理学的研究有其独到之处,提出了“命”、“义”之说。许衡精研程朱理学而不拘泥,提出了著名的“治生论。”他说:“言为学者,治生最为要务。”许衡是元代儒学的主要继承人和传播人。元代有人赞扬他说,“继往圣,开来学,功不在文公下。”明代大儒薛瑄则称其为“朱之后一人”。
许衡在哲学上,称世界本原是“独立”的“道”。认为“道”生“太极”,“太极”函“一气”﹔“气”具阴阳,由此化生天地万物,而其中又以人为灵贵。他又称太极是理﹑天理,说“有是理而后有是物”,“无理则无形”,认为形而上之理是世界根源。在论到天地万物时,认为“万物皆本于阴阳,要去一件去不得”。万物皆有刚柔﹑动静﹑内外诸矛盾。每一矛盾双方都相济相胜,“天下事,常是两件相胜负,从古至今如此”。但他认为,矛盾发展最终“以静为主”,止于无对﹑静止的状态,又表现了形而上学的思想倾向。
在心性问题上,许衡认为人禀赋天理即天命之性。人性本善,是本然之性。但人禀气有清浊之不同,故又有气质之性。通过静时“存养”﹑动时“省察”的修养方法,能使“气服于理”,复见天理。他还提出心与天同的天人合一论,强调“反身而诚”﹑“尊德性”等自省自思的认识和修养方法,认为这样就可以尽心,知性,知天。许衡哲学虽本于程朱,但不重玄奥“隐僻”之理,而强调道德践履。他说,“道”在日用行事中,不是高远难行之事,并提出“盐米细事”也应当讲究。这在客观上有一定积极意义。
人物评价
历代评价
王磐:①先生神明也!②气和而志刚,外圆而内方,随时屈伸,与道翱翔。或躬耕太行之麓,或判事中书之堂,布褐蓬茅不为荒凉,圭组轩冕不为辉光。虚舟江湖,晴云卷舒,尚友千古,谁与为徒?管幼安、王彦方、元鲁山、阳道州,盖异世而同符者也。
虞集:①许文正公表章程、朱之学,天下人心风俗之所系,不可诬也。②文正遗书,其于圣贤之道,所志甚重远,其门人之得于文正者,犹未足以尽文正之心也。后之随声附影者,谓修词申义为玩物,谓辨疑答问为躐等,谓无猷为为涵养德性,谓深中厚貌为变化气质,外以聋瞽天下之耳目,内以蛊晦学者之心思,而谓文正之学,果出于此乎?
顾嗣立:先生开国大儒,不藉以文章名世。然其古诗亦自成一家。近体时有秀句。……讽咏之余,恍然如在吟风弄月间也。
张烈:元儒如许鲁斋、刘静修、吴草庐、许白云、金仁山皆有功圣门,而许为最然,终不敢比于程朱。
爱新觉罗·弘历:人君开国承家,创业垂统,必有通经明道、规模宏大之臣为之立法垂猷,使子孙有所鉴,成宪而持永久,斯立国之要也。元自太祖、太宗以及世祖并有天下,莫不率服,亦赖有一二名臣为之左右于其间,使敷政设教,有以成一代之纪纲,则耶律楚材、许衡其人也。二人立纲陈纪,为国成宪。才智兼全,经理庶务,衡让于楚材;而明道通经,匡君定国,讲明礼乐,立一国之规模,则楚材又让于衡焉。观其首陈四防,其立国规模一疏,世祖累用其言,已有成效。至于言治道、劝用贤、言养民,皆天下急务,而不见大用于世,乃天下之不幸,亦有元之不幸也。自朱子以来,继传之儒,代不乏人,然推西山、鲁斋为尤卓。西山生于宋末,虽为防政,不究其用;鲁斋当元初,尊信朱子,倡明正学,世祖累见信用,其功效颇着于西山云。
轶事典故
史籍记载
《元史·卷一百五十八·列传第四十五》
《宋元学案·卷九十·鲁斋学案》
《新元史·卷一百七十·列传第六十七》
后世纪念
研讨会
此次会议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专门对许衡进行的一次高规格的研讨,与会专家、学者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许衡是中国元代一位百科全书式的通儒和学术大师,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在思想、教育、政治、科技、文学等方面都有颇深的造诣和卓越的建树;依据大量文献和文物遗存,中站区李封村是许衡的祖籍故里和卒葬地;许衡说服了元代统治者部分采纳了他的“行汉法”建议,吸取中原地区的先进文化,大兴文治,减轻了元初战乱对社会生产的破坏;许衡是程朱理学在元代的主要传承者、实践者、光大者,使朱学在元代得以北传,他也因此成为理学的北方宗师;许衡领导了《授时历》的编制,他对《授时历》的贡献应与郭守敬等人一样彪炳史册;许衡在医学方面既有理论又有临床经验,在数学的研究和教学方面也颇有成就,是元代一位很有作为的科学家;许衡创建了元朝的国子学,为元朝培养了一大批拥有儒家思想的高级管理人才。
专家们建议,在这次研讨会的基础上成立许衡研究会等学术组织,尽快编辑出版研讨会论文集和许衡文集,使对许衡的研究向纵深发展。
许衡墓
许衡塑像
许衡墓自修建至今已有730年,历经元、明、清、民国,多次修葺,墓地规模宏大,但主要建筑及碑碣毁于“文革”。
许衡墓始建时,许师可立“大元故资善大夫中书左丞许公坟”碑一通,碑阴为“茔域之图”及说明。同年,元世祖敕赐墓田一百三十亩,建享堂三间,牌坊一座。元顺帝至元元年(1335年),敕制神道碑,名儒欧阳玄奉敕撰神道碑,许师敬勒石以记,竖立于许衡墓地神道上。
清代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圣祖康熙赞许衡“大儒之生,与君相等。应运乘时,月辉日炳。出处皦然,顽廉懦警。致君泽民,非窦非径。”并拨银两维修。清代乾隆十五年(1750年),遣礼部尚书、户部右侍郎伍龄安致祭许衡墓,立御祭碑一通,并对墓地加以维护修葺。
1982年,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至1986年许衡后裔集资20余万元修复许衡墓。2000年9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许衡墓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资料
[1]
不吃无主之梨的许衡 · 今日头条[引用日期2021-4-25]
人物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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